从2月起,安徽省社区矫正试行工作正式在该省24个县区开始。
根据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司法厅、省公安厅联合颁发的《安徽省社区矫正工作流程(试行)》,合肥市瑶海区、庐阳区、肥东县等24个县区本月起将率先在全省正式试行矫正工作。
有关部门将对被判处管制的、被宣告缓刑的、被裁定假释的、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被暂予监外执行的5种罪犯将采取社区矫正刑罚执行方式。具体包括: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对于罪行较轻、主观恶性不大的未成年犯、老病残犯、女犯以及罪行较轻的初犯、过失犯等,应当作为重点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