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社区服刑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
长宁区把法制宣传教育与社区矫正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积极创新和拓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和内涵,进一步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向社会渗透和延伸,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8月18日,在区预防办的统一协调下,区司法局会同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和团区委等有关职能部门在新泾镇召开由全体社区服刑青少年和部分社区青少年参加的法制教育大会。会议围绕“强化法制意识、争做守法公民”这一主题,利用身边鲜活的案例,从不同角度对青少年进行法制宣传和教育。
会上,区法院少年法庭的法官宣读了区法院对原社区服刑青少年马某的收监裁定书,并针对此案运用以案论法的方法剖析了青少年犯罪的心理、家庭和社会等因素,并进行了法制教育。区司法局安帮科、区检察院监所科、区公安分局基层指导科的负责同志也通过不同层面教育青少年要珍惜青春,遵纪守法,走好自己的青春之路,防止一时不慎,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教育在社区服刑的青少年一定要加强法制学习,增强服刑改造意识,遵守社区矫正制度,服从社区监管,争做守法公民。
社区服刑人员蔡某在教育会上对自己因幼稚和无知所犯的罪错进行了忏悔,并深刻剖析了所犯罪错的原因和危害,并呼吁和自己一样正在社区服刑的青少年要牢记教训,努力学习法律法规,深刻反省所犯的罪错,珍惜政府给予的改造机会,在社区认真改造自己,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重新做人。
组织开展此次教育活动,是我区有关职能部门整合力量,运用伦理、法理和情理相互交融的方式,把法制宣传教育寓于社区矫正和预防之中,帮助社区服刑青少年接受教育改造,增强法制观念的有益尝试。也是我区强化普法工作力度,创新普法形式,拓展和丰富普法工作的对象和内涵,加强预防犯罪工作体系建设的具体举措。从这次活动的形式和效果看,寓教于普法之中,寓法于情理之间,受到了与会青少年和社区居民的普遍欢迎。他们纷纷表示:一定要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青年、好市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