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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奉贤区法制宣传教育 第四个五年规划和决议贯彻执行情况的总结
9月16日

  奉贤区位于上海市西南部,北枕黄浦江,南临杭州湾,东傍洋山深水港,西与上海化学工业区接壤。共有8个镇(其中海湾镇正在筹建中),5个经济开发区,13个社区办事处,295个村,62个居委会。截至2005年3月底,全区共有常住人口51.07万人,流动人口29.275万人,辖区面积为704.94平方公里。奉贤作为21世纪上海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点区域之一,正在向着建设一个布局合理、功能协调、环境优美、实力强劲的现代化滨海新城的目标阔步迈进。

  自2001年以来,在奉贤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高度重视下,在区人大的有力监督和区政协的大力支持下,以及在市法宣办的悉心指导下,全区各单位、各部门紧紧围绕“四五”普法规划提出的目标和任务,坚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立足实际,因地制宜;分类实施,有序推进;争创特色,注重实效”的实施原则,深入开展了形式多样、各具特色、富有成效的各类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公民的法律素质有了新的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办事的能力有了新的提高,城市法治化管理水平有了新的提升,为奉贤实现“构建和谐社会,营造平安奉贤”的维稳总体目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也为奉贤的发展创造了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就我区“四五”普法规划和决议贯彻执行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做法

  整个“四五”普法期间,正是我区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矛盾集中凸显的关键时期。切实加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力度,对于确保我区一方平安,推动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健康、有序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为此,我区认真按照“四五”普法规划的总体部署,围绕中心,立足实际,全面开展了具有较强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各项普法依法治理活动。

  (一)以“构建和谐社会,营造平安奉贤”为目标,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四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我区牢固立足奉贤发展的实际,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社会的热点、难点问题,以“构建和谐社会,营造平安奉贤”为目标,深入开展了以《宪法》为核心内容的形式多样的一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1、以《宪法》为核心内容,积极开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

  “四五”普法的核心是为了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而提高法律素质的关键是要让广大干部群众了解和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首先要了解和掌握作为国家根本法的《宪法》。为了使广大干部群众了解和掌握《宪法》知识,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几年来,我区积极开展了以《宪法》为核心内容的学习宣传活动。一是加强宣传动员,增强《宪法》意识。区普治办通过召开学习宣传《宪法》动员大会、每年“12.4”期间邀请区领导发表电视讲话等形式,向全区干部群众进行宣传动员。二是采取多种方式,营造浓厚氛围。通过发放学习宣传资料、制作宣传版面、张贴宣传挂图等方式,努力营造学习宣传《宪法》的浓厚氛围。三是加强培训教育,提高法律素质。区委、区人大、区普治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区镇两级人大代表以及普治联络员等不同层次的人员,积极参加《宪法修正案》的培训、讲座等活动。几年来,围绕学习宣传《宪法》,全区共征订分发《宪法修正案》单行本2500本、宣传挂图150份,制作宣传版面200多块,举办各级各类学习《宪法》及《宪法修正案》培训、辅导讲座25期,参加320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近万份。

  2、以重要宣传节点为契机,努力营造法制宣传教育的良好氛围

  为了在全区范围内形成法制宣传教育的良好氛围,几年来,我区充分运用各类宣传“日、周、旬、月”等重要节点,大张旗鼓地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自2001年以来,连续4年开展了“8·16”依法治市宣传日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上海市宪法宣传周、奉贤区法制宣传旬等专题,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禁毒、交通安全等系列宣传活动。除采取上街设摊咨询、版面展示等方式外,还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宣传工具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受教育面。四年多来,共组织开展大型法律咨询服务活动25次,接待咨询群众12000多人次,发放法制宣传资料10万余份;组织宣传版面展示活动15次,计425块;在全区形成了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

  3、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为重点,切实加强新颁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随着我国立法制度的不断完善,各类法律法规也得到了逐步健全,尤其是“四五”普法以来,颁布和实施了许多新的法律法规,为了及时地向全区广大干部群众宣传新的法律法规知识,并使这些法律法规能够在我区得到顺利贯彻实施,我区各级党委政府和普法部门十分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

  2003年2月28日至3月6日,向全区广大干部群众开展了以“依法承包土地,维护农民权益”为主题的贯彻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宣传周活动,为我区进一步规范农用土地承包流转合同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2004年6月,组织开展了以学习宣传、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为重点内容的系列教育活动。6月30日,区长沈慧琪代表区人民政府发表了题为“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电视讲话;《奉贤报》以专版形式刊登《行政许可法》知识学习问答;全区16家政法和行政执法单位联合开展了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现场法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并发放宣传挂图100份,宣传资料427份。

  今年上半年,新的《信访条例》颁布以后,我区又组织开展了学习宣传《信访条例》系列活动。区委区政府领导带头开展学习教育活动。4月13日,区委专门召开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邀请市信访办杨全兴主任为区、镇(委办局)两级主要领导作《信访条例》学习辅导报告;各单位分别举办专题培训班,组织党政班子成员、信访干部及基层单位干部深入开展学习宣传《信访条例》教育活动,进一步规范了我区信访工作。“四五”普法期间,我区还分别组织开展了《交通安全法》、《法律援助条例》《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其它一些新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活动,从而使国家和地方的各类新的法律法规在我区得到了全面、顺利地贯彻实施。

  4、以社会稳定为己任,深入开展大局意识教育活动

  按照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以及区委区政府提出的“构建和谐社会,营造平安奉贤”的目标要求,几年来,我区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稳定工作为首任,开展了一系列以维稳工作为目标的大局意识教育活动。

  一是围绕“构建和谐社会,营造平安奉贤”总体目标,连续5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以突出重点抓防范,促治安工作“三降”,实现“刑事案件总量、‘八类’案件和盗窃案件”下降的目标;以深入排摸抓化解,争信访工作“三无”,实现“无群体性上访、无越级上访、无重复上访”的目标;以调动各方抓帮教,创预防工作“三少”,实现“未成年人犯罪、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吸毒人员违法犯罪”减少的目标的稳定工作“三个三”竞赛活动,使我区在治安案件、信访和三种对象违法犯罪的数量上得到了有效控制。

  二是在“非典”流行时期,深入开展以《传染病防治法》为主要内容的“防非”宣传活动。2003年,我区认真按照上级的统一要求,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全区广大干部群众团结一致,齐心协力,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深入开展了以《传染病防治法》和预防“非典”知识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共发放各类“防非”宣传资料60余万份,张贴宣传画10万余份,下发相关法律法规知识问答小册子900多份,确保了在“非典”期间全区各项工作、居民日常生活和各项社会活动正常、有序的开展,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5、以“法律进社区”活动为载体,不断拓宽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新领域

  随着社区建设的进一步加快和社区居民法律需求的日益增长,“法律进社区”活动成为新时期普法教育活动的有效载体,受到了广大社区居民的普遍欢迎。为此,我区自2001年起,以中心城区南桥镇为试点,全面开展了“法进社区”系列活动。一是充分运用社区法制宣传栏和楼道小黑板等阵地,定期向广大居民宣传法律常识;二是发挥社区法制宣传站和法制宣传员队伍作用,深入社区学校及居民家中采取上法制课、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三是以“司法信访综合服务窗口”为平台,充分发挥律师及法律服务志愿者作用,实行律师事务所与各镇、开发区“窗口”签订法律服务协议,组织律师定期深入基层为广大群众提供及时便利的法律服务;四是通过放映法制电影、举办市民家庭法律知识竞赛、演讲赛和黑板报展评等活动,有效地推动了广大市民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五是利用宣传大篷车“三下乡”,每年组织开展法制文艺巡回演出活动。2003年,区普治办、区司法局、文广局联合开展了以“提高法律素质,做新一代上海人”为主题的奉贤区“2003”法制文艺巡回演出活动。自行编排了一场法制专题文艺节目,分别到各个镇、社区巡回演出13场次,观众达1万多人次。

  (二)、以“广播、电视和报刊”为主阵地,充分发挥大众媒体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

  几年来,我区立足以舆论宣传为先导,以奉贤电视台、奉贤广播电台和《奉贤报》为主阵地,运用“法苑之窗”、“法律传真”和“法制纵横”三个法制宣传专题栏目,进一步发挥大众媒体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把发生在本区与人民群众生产和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民事、刑事方面的典型案例,编写成通讯、报道、故事、纪实文章等,每月一次分别在报纸、广播和电视上进行报道和播出,用“以案论法”的形式,及时地把法律法规知识通过这些案例向全区广大群众进行宣传教育。

  为了确保这三个专题栏目按时并保质保量地报道和播出,我们采取了以下四项措施加以落实:一是专门组建了一支由政法各部门和行政执法单位宣传部门20多名骨干组成的法制通讯员队伍;二是实行宣传报道内容的审核制度,全面把握宣传报道的主题和质量,确保不产生负面影响;三是坚持实行每月召开一次选题会制度,确定每月宣传的重点;四是实行通讯员业务培训和总结奖励制度,充分调动积极性。由于这些栏目的内容丰富,既生动、又形象,可看性较强,深受广大群众的欢迎,报纸的发行量和电视、广播的收看、收听率都很高。从而使这三个栏目坚持6年不动摇,更为“四五”普法活动的全面深化发挥了极大的作用。据统计,六年来共拍摄了104部专题片在区电视台《法苑之窗》播放,提供了450多篇文章在奉贤报《法制纵横》栏目刊登,提供了1400多文章在区广播电台《法律传真》栏目播出。2002年—2004年,各成员单位的宣传骨干在中央和市级报刊杂志上发表文章达1700多篇;在中央和市级电视台、广播电台播放专题片和新闻487部(条)。

  (三)、以领导干部为重中之重,切实加大各类对象的法制教育力度

  根据“四五”普法规划关于切实抓好重点对象学法用法的要求,我们始终坚持把“领导干部、国家公务员、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者、外来流动人员”等重点、重视对象的“学法用法”活动作为“四五”普法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深入开展了各种形式的法制培训教育活动,从而使各类重点、重视对象的法律素质有了进一步的提高。

  1、紧贴形势,全面落实领导干部法制培训教育措施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是“四五”普法工作的重中之重。五年来,我区积极落实各项措施,狠抓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一是坚持实行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每年不少于4期,区四套班子领导带头参加。五年举办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各类法制讲座共22期,近1万人次参加。二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法制培训制度。区委组织部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纳入了干部“考察、使用、任免、奖惩”依据之一,并充分发挥党校培训基地的作用,运用举办各类培训班加强对区管干部进行法律知识培训。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专题培训班13期,1927人次参加;组织领导干部开展法律知识考试9次,1500多人次参加。三是对人大任命政府组成人员和法官、检察官全面实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四年多来,共任命260人,203人参加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四是坚持开展区、镇、委办局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日活动,每个季度由区委宣传部下达学习计划,年中进行抽查,年底开展检查讲评。

  2、立足现状,扎实开展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培训教育

  从我区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的现实需要出发,结合各类新法律法规的颁布,我们开展了有针对性的法制培训教育。一是切实加强公务员法制培训教育,认真组织开展市场经济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区人事局自2002年起利用三年时间,对全区所有国家公务员分成六批开展了《依法行政与WTO基本知识》培训和统一考试,共有2182人参加,2110人取得了合格证,合格率为96.7%。举办《行政许可法》、MPA核心课程等法律知识培训12期,有3850人次参加;二是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2001年以来,区政府法制办坚持每年对全体行政执法人员组织开展新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考试,并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四五”普法期间,共有4232人次的司法、行政执法人员接受了法律知识培训,培训率为82.77%;通过法律知识考试持证上岗人数1166人,持证率为100%。举办了《行政许可法》知识培训,全区2236名国家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分批参加了培训,并通过了全市组织的统一考试。三是利用报纸、网络的优势,深入开展公务员学法用法活动。2002年,区普治办在全区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员中组织开展了网络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经过各基层单位的认真组织和实施,全区共3000多名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员通过《奉贤报》参加了初赛,在此基础上,评选出30个入围单位运用网络进行复赛,并选拔出8个优胜队于“12 ?4”全国第二届法制宣传日、上海市第十四届宪法宣传周及奉贤区第二届法制宣传旬期间进行了决赛。

  3、齐抓共管,积极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

  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也是“四五”普法的重点内容之一。加强对青少年开展法制教育,有利于培养广大青少年的法制意识,提高法律素质,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五年来,我区高度重视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加以落实。

  一是狠抓第一课堂法制教育工作,确保“计划、教材、课时、师资”的四落实。五年来,我区根据不同学龄阶段学生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设和实施法制教育课程。对小学生实行法律常识与思想品德、行为规范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启蒙教育,确保每周两课时法律课程,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初中学生法制教育实行每周一课时,着重进行民主与法制观念的教育,增强学生的国家意识、权利与义务意识和守法用法意识;高中、中专和技工学校学生以“四五”普法统编教材为重点,配合其它有关法律法规教育一起实施。并从2002年开始,对所有高一和技工学校学生全部实行普法合格证考试制度,四年来,共有15000多名学生取得了普法合格证。在此基础上,专门聘请政法部门的同志担任全区各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和辅导员,每学期不少于2次到挂钩学校上法制课;与此同时,邀请检察院、法院、工商等部门的青保工作者和执法干部组成法制宣讲团深入各学校开展法制宣讲活动。五年来开展法制专题宣讲活动共54场,55000多名学生听讲。

  二是充分发挥第二课堂法制教育的作用,全面开展青少年学生法制主题教育活动。为了进一步扩大青少年学生接受法制教育的面,我区在建立2个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本区和“上海东方绿洲、禁毒馆”等法制教育基地,全方位的加强对青少年学生开展法制教育,从而使在校青少年接受法制教育的比率达到100%;校外青少年接受法制教育的比率为60%。并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各项主题教育活动,全面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质。2003、2004年连续2年组织1万余名初二学生参加了为期三天的“东方绿洲”国防、民防专题教育三日营活动,有效增强了中学生国防、民防的法制观念。2003年12月,区教育局、司法局和区普治办联合举办了“奉贤区高中生法律知识论辩赛”。2004年,组织2万多名学生参加了全市性的“我与国防”知识竞赛,并获得优秀组织奖。针对“法轮功”宣传品的泛滥,为了增强青少年学生的抵制能力,区教育局联合610办公室在全区青少年中开展了“爱科学、校园拒绝邪教”的卡通画、书画、漫画比赛活动,选出100多幅作品参加评比。同年暑假期间,又组织开展了法制教育走进社区实践活动,全区60多所学校3200多名中小学生参加了奉贤区“小灵通杯——我做法制宣传员”征文活动,评选出优秀征文50多篇,并举行了优秀征文演讲比赛。区教育局还组织广大中小学生积极参加“东方法治——百万青少年网络法律知识竞赛”,并获得上海市高中组优秀组织奖。

  通过全面加强法制教育,使广大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质得到了显著提高,五年来,我区在校青少年学生刑事案件发生率为零。

  4、点面结合,有效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培训教育

  五年来,我区根据企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实际,认真组织企业经营管理者开展各类富有针对性和实用性的法制培训教育活动。一是坚持实行企业法定代表人法律知识考核证制度,定期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进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基本知识》的培训考核。二是由工商部门和个私协会采取向企业、个体工商户发放“四五”普法教育各种资料等形式,切实加大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共发放各种宣传资料10多万份;三是举办《合同法》、《商标法》《知识产权保护法》、《劳动法》、《公司法》、《产品质量法》、《税法》等各种贴近企业实际的法律法规讲座,切实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水平,“四五”期间,共举办企业经营管理者法制培训、讲座272期(次),培训23125人次。

  5、因势利导,积极探索外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的新方式

  随着外来流动人员的日益增多和违法犯罪比例的逐步增加,我区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优势,整合各方力量,进一步加大对外来流动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和管理力度。一是以区人控办和公安部门为主导力量,切实加强对外来流动人员集聚地的管理。采取规范房屋租赁市场、规范企业聘用外地民工合同、规范外来民工居住证制度等各项措施,从数量上加以控制。二是全面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外来流动人员法制观念。采取召开进城(外来)务工人员法制教育研讨会、现场会等形式,进一步探索进城(外来)务工人员法制教育的新方法,并向外来务工人员发放法制宣传小册子进行深入宣传,五年中共向外来务工人员发放各类法制宣传资料近10万份。三是举行以“提高法律素质,做新一代上海人”为主题的外来优秀青年先进事迹报告会,广泛开展教育。2004年7月,区普治办联合区总工会、团区委等7个部门,专门邀请上海市优秀外来青年先进事迹报告团来奉开展宣讲活动,并将首场先进事迹报告会进行录制后制作成1000多片VCD光盘,发放到各用工企业,分别组织外来务工人员学习教育;四是组织开展各类丰富多彩的寓教于乐活动,进一步拓展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的新领域。2002年,我区举办了奉贤区外来建设者“卡拉ok”大奖赛,吸引了上千名外来建设者参加,从而使广大外来建设者在欢笑声中接受了教育,同时,也推动了我区外来流动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全面开展。

  (四)、以“万名农民学法用法”系列教育活动为立足点,有效实现全民普法教育新的突破

  全民普法教育活动开展二十年来,对于占绝大多数比例的普通公民,特别是农民群众的法制教育工作,一直是各级普法工作部门面临的难点问题,也是一个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农民群众的法制教育,全面实现“四五”普法规划提出的“三个提高”的总体目标,我区在认真总结多年来普法工作经验教训的基础上,进行了大胆的探索和实践,于2004年在金汇镇实施了“万名农民学法用法”系列教育活动的试点,并于2005年在全区范围内进行了全面推广。

  2004年,金汇镇党委、政府对开展“万名农民学法用法”系列教育活动予以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政法书记为副组长,其他党政班子成员为小组成员的领导小组,在明确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工作原则、方法步骤和时间节点的基础上,投入30多万元经费专门用于学法用法各项活动。并充分运用各类宣传媒体和阵地,组织356名群众工作下乡员深入农村田间、社区家庭开展法制宣讲,举办干群对话法治专场,举行法制演讲、法律知识竞赛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载体和形式,深入开展学法用法活动。从而不仅体现了教育对象的广泛性、活动方法的针对性、教育内容的实用性、活动形式的灵活性和活动结果的有效性等五个特点,而且使全镇60305名群众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法制教育,收到了显著的效果。

  为了推广金汇经验,推动全区范围内学法用法活动的全面开展,5月23日,区委区政府召开动员大会,对全区开展“万名农民学法用法”系列教育活动作了部署,区普治办专门下发了《关于在全区开展“万名农民学法用法”系列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采取以下措施加以落实:

  一是建立健全“学法用法”组织网络。分别成立区、镇(开发区)“万名农民学法用法”系列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加强对系列教育活动的组织协调;二是在制定出具体《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各镇、开发区结合本地区实际,分别采取召开会议及利用新闻媒体、黑板报、画廊等宣传阵地进行层层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三是整合各方力量,明确各镇、开发区党委、政府各部门的具体职能,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四是落实经费,为学法用法活动提供有效保障;五是把“万名农民学法用法”系列教育活动与“四五”普法总结验收和先进评选相结合,与正在开展的“法律进社区”系列活动相结合,与2005年普治工作年度考核相结合;与规划“五五”普法相结合。

  (五)、以创建“法治建设先进单位”活动为抓手,全面推进依法治区进程

  2002年奉贤撤县设区以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建设,针对我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各类矛盾和纠纷发生的新特点,于2003年提出了开展新一轮“法治建设先进单位”创建活动的号召,进一步推进“区域、行业、基层”依法治理,为奉贤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1、精心部署,明确目标,扎实实施新一轮“法治建设先进单位”创建活动

  三年来,我区在对前一轮“创建”活动进行全面总结的基础上,经过认真研究、精心部署和深入发动,从而确保了新一轮“创建”活动的扎实实施。一是在明确“创建”活动的总体目标、任务要求和方法步骤和具体标准的基础上,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意见》,并以“奉委[2003]22号文件的形式进行下发。二是对新一轮“创建”活动的标准进行了完善,把全区所有单位划分成六大系统(镇和开发区系统、政法系统、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系统、企业及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系统、村和居委系统、学校系统),每个系统都制定出具体的“创建标准”,并实行“一票否决制”。三是建立了“创建”活动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并设立了办公室,区委政法委书记担任组长,所有普治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为联席会议成员。四是采取召开动员会、现场推进会、交流研讨会、考核评选会、总结表彰会等各种会议进行深入发动,运用广播、电视、报纸及画廊、简报、版面等各种阵地开展广泛宣传,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和浓厚的“创建”氛围,掀起“创建”活动的新高潮。五是把“法治建设先进单位”和“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有机结合,推动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六是不断完善考核评估机制,确保先进单位评选质量。正确处理和把握“主管单位考核评审、社会和群众测评、成员单位审核和领导小组审定”这四个环节。

  在实施新一轮“创建”活动过程中,全区各单位认真按照区委区政府文件的要求,扎实开展“创建”活动。区民政局、司法局认真贯彻司法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通知》精神,于2003年在原青村镇杨王村和原邬桥镇西校村开展了以民主评议村委会干部为重点内容的加强农村基层民主管理、深化村务公开制度的试点,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原青村镇杨王村经过全面开展“创建”活动,与2004年7月,被司法部、民政部命名为第一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金汇镇从密切干群关系和加强村级组织建设的需要着手,分别建立了“干群对话”和“群众工作下乡员”制度,积极向群众宣传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帮助群众解决各种问题。

  为了检验“创建”活动取得的初步成果,进一步推动“创建”活动的全面深化。2004年11月,我区对二年来“创建”活动进行总结的基础上,开展了新一轮“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评选和前一轮“先进达标单位”的复审,经过各个环节的严格把关,94个单位评为新一轮“法治建设先进单位”,167个前一轮“先进达标”的单位经复审继续保持先进。

  2、普治并举,突出重点,切实加强依法专项治理

  为了巩固普法工作取得的成果,不断探索法治建设的新路子,进一步推进“区域、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的全面发展,自2002年起,我区实行了“普法依法治理重点工作”制度,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及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每年确定十个方面的内容作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点项目加以突破,并采取以下措施加以落实。一是突出重点,明确目标。年初,由各镇、开发区、委办局等单位,在确定本单位重点工作的基础上,选出1-2项重点工作报区普治办汇总,再由区普治办深入到有关职能部门广泛听取和征求意见,筛选出10个以上项目,召开普治办主任会议进行讨论,最后交区委区政府有关领导进行审核确定以后,于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一起下达。二是明确责任,落实措施。重点工作项目下达以后,在落实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的基础上,由各责任单位分别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落实。三是加强检查,及时整改。年中,由各责任单位对半年来实施重点工作情况在小结的基础上进行自查,再由区普治办对照实施方案开展检查,找出薄弱环节,落实整改措施。四是认真考评,全面验收。年底,由区普治办召集区委、区政府、区人大、区政协“四办”领导和部分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成考核小组对所有重点工作进行全面评估验收和评奖。

  四年来,我区在“规范房屋租赁市场”、“整治道路交通”、“规范土地流转承包合同”、“依法动拆迁和违法建筑整治”、“餐饮业环境污染整治”、“集贸市场食品卫生整治”、“学校周边环境整治”、“规范劳动用工制度”等有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全面的依法专项治理,取得了显著的效果。2003年通过开展依法动拆迁专项治理活动,我区境内奉浦开发区、出口加工区、农业园区以及一些房地产开发区的动拆迁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全年共完成动拆迁房屋面积26万平米,被拆迁户数达1068户,全市343户进京上访户中,奉贤区没出现一户。奉城、金汇等镇分别采取召开法制听证会的形式,推动整治违法建筑工作的进程。全区各镇都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分别成立了信访工作接待站和综合治理工作站,及时地把矛盾和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为了使我区“创建”活动和普法依法治理重点工作制度赋予新的内涵,2003年10月,在市政治文明办的牵头下,我区普治办与上海大学法学院联合开展了“依法治理与基层建设”课题调研的试点。为了使调研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区政府拨出了五万元专项经费,确保了调研工作于2004年3月全面完成,经过半年时间的深入调研,取得了较好的成果,并于2004年3月24日经过本市法学界五位专家教授评审一次通过,为我区“创建”活动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3、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全面树立法治政府的良好形象

  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的《上海市贯彻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以及市委召开的“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会议精神,按照“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和坚持“执法为民,确保司法公正”的总体要求,我区全面开展了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为重点,以落实“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为要求的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1)全面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方式创新

  2004年是《行政许可法》贯彻实施之年,我区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落实:

  一是对行政许可实施主体、规范性文件及与行政许可相关的收费进行了全面清理。对42家行政许可实施主体进行了确认,并向社会公告。将1994年至2003年所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共清理规范性文件1033件,经审核废止269件。清理行政许可事项收费项目349项,其中区级自行设定的许可收费项目共5项,经研究,全部取消。

  二是加强了电子政务建设,推行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在做好前期调研准备工作的基础上,上半年完成了区政务网系统集成项目和区政务网基本应用OA系统项目投标方案的评审工作,于2004年12月份建成并正式进入运行阶段。同时,成立了区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确定了信息公开重点单位,明确了以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政府公告栏、区政府信息查询处、档案馆和各镇司法信访综合服务窗口等6个主要途径向市民公开。

  三是严格执行上级规定,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备案工作。以《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的实施为抓手,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制度,制作我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格式。对镇政府、区政府部门以及区政府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备案格式和年度规范性文件目录备案格式都作了相应的规定和详细的说明,明确了各部门在发布规范性文件时必须向区政府上报备案报告,起草说明,制定依据等要求。解决了长期以来规范性文件不规范,一些部门乱发、滥发文件的问题。

  (2)认真落实“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的要求,切实加强政法系统队伍建设

  为了贯彻落实市委“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政法系统队伍建设,2004年,我区以“坚持执法为民、确保司法公正”主题教育活动为抓手,全面开展了“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系列活动。

  一是狠抓学习教育,统一思想认识。区委政法委专门制定下发了《关于认真开展“坚持执法为民、确保司法公正”主题教育活动的意见》,明确了主题教育活动的任务、目标和要求。政法各部门结合本单位实际,向全区人民作出承诺,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努力做到“忠诚、为民、务实、清廉”,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并分别以开辟“理论学习园地”、举办先进事迹报告会,开展“假如我是普通群众”大讨论等活动,在全体政法干警中深入开展教育。

  二是认真对照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区政法各部门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和作风,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这一根本要义,按照主题教育活动提出的要求,对近年来本单位的执法工作、队伍状况、干警精神面貌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认真、全面分析,并分别召开座谈会、开展执法检查、听取各界意见等多种形式,全面查摆目前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和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强化和完善各项监督机制,不断提高我区政法队伍执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总体能力。

  三是采取多项措施,提高队伍素质。区政法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各自工作业务特点和队伍状况,突出重点,分别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落实。并通过开展执法大检查、“学、考、评”相结合的培训以及政风、行风检查等各类学习教育活动,使我区政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主要收获和体会

  回顾我区近五年来普法工作的实践,我们深深地体会到:

  (一)、领导重视,精心部署,是“四五”普法工作顺利开展的根本保证

  我区的“四五”普法工作得以顺利推进,最关键的一点是得到了全区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关心。主要体现在:一是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的有力监督,确保了本区“四五”普法规划和决议能够如期制定并落实。二是将普法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每年普法工作会议都有区四套班子有关领导亲自动员部署,并以区委、区政府文件的形式下发。三是区政府在财政经济并不宽余的情况下,每年拨出近40万元资金作为普法经费纳入区人代会财政预算项目,其中,2003年开展的法制文艺巡回演出活动就拨出专项经费达10万元,特别是金汇镇党委政府专门为“万名农民学法用法”系列教育活动投入了30余万元经费。四是区四套班子领导带头学法用法,并主动参加党委中心组学法和领导干部法制讲座,经常抽出时间听取区普治办的工作汇报,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二)、健全网络,完善制度,是“四五”普法规划扎实实施的重要基础

  1、组织网络的逐步健全,为“四五”普法的实施提供了组织保障。一是及时充实和调整区、镇、委办局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组成人员;各基层单位也都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为“四五”普法的有序推进提供了组织保障。二是建立了一支有28名成员组成的比较固定的“四五”普法宣讲团,每年召开一次研讨会进行总结交流。三是建立、健全了575个基层法制宣传站和615名法制宣传员队伍,每年对各宣传站负责人进行一次法律业务知识培训。从而使全区上下形成了一个比较健全的普法工作网络,

  2、制度建设的不断加强,使全区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普法工作机制。一是建立了领导干部定期学法用法制度,每年都要举办4次以上处级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每次讲座都由区委或区政府领导主持,并实行签到制度,作为区委组织部对区管干部实行考核、奖惩依据之一;区人大进一步完善了任命区政府组成人员和法官、检察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二是建立了普法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责任制度,详细明确全区23个普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定期召开会议交流研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三是建立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年度考核制度,年初制订考核实施意见和具体办法年中进行检查;年末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各单位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四是实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责任书签约制度,每年由分管副区长代表区政府与各镇、开发区及普治成员单位分管领导签订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责任书。正是有了这一系列的工作制度,我区的“四五”普法工作才会得以扎实、有效地实施。

  (三)、创新载体,培育典型,是“四五”普法有序推进的必要手段

  “四五”普法期间,我区立足奉贤实际,注重了载体的创新和典型的培育。一是在金汇镇开展“万名农民学法用法”系列教育活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推广,有效地解决了全民普法教育工作中薄弱环节,为“五五”打下了基础。二是全面开展了“法治建设先进单位”创建活动,为有效推进普法依法治区进程提供了有力的抓手,并树立了一批包括全国第一批“民主法治示范村”——南桥镇杨王村在内的“法治建设”先进单位作典范。三是坚持实施了“普法依法治理十项重点工作制度”,有效地解决了一些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受到群众密切关注的长期没有得到很好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受到群众的欢迎,同时,也有力地推动了面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全面发展。

  (四)、整合资源,齐抓共管,是“四五”普法全面展开的力量源泉

  “四五”普法工作是一项持续时间长、工作覆盖面广、工作量大、工作任务重的系统工程,只有紧紧依靠全区各职能部门和基层各单位力量,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才能使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收到实效。为此,我区首先以区委区政府文件的形式明确了各职能部门在普法依法治区工作中的职责,形成了成员单位分工明确,部门之间协同作战的良好工作格局。其次,充分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力量来推动“四五”普法工作的有序开展。充分发挥政法系统离退休老同志的作用,聘请他们担任法律服务志愿者和社区老年学校的法制辅导老师,为广大老年人进行法律知识的宣讲;从政法系统和有关行政执法单位抽调精兵强将组成了“四五”普法讲师团,深入到农村、社区、学校和企事业单位进行巡回宣讲。从而,有效地形成了开展“四五”普法工作的强大合力,为全面完成“四五”普法各项目标任务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五、普治并举,积极实践,是“四五”普法取得实效的有效途径

  “四五”普法开展以来,我区认真按照《奉贤区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和决议》确立的任务和目标,坚持服从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坚持从广大人民群众的实际需要出发,坚持普法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实践相结合,一手抓宣传教育,一手抓法治建设,既有面上的宣传发动又有点上的深动实践,扎实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新颖、具有特色、富有成效的各种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实践活动,有效实现了“四五”普法规划提出的“三个提高”的总体目标。五年来,全区共举办各类法制专题培训班717期,参加75435人次;法制讲座241期,参加41152人次;法律咨询服务1165次,接待咨询群众67206人次;法律知识竞赛307场,参加69237人次;法律知识演讲赛44场,参加2869人次;法制宣传板报1138期,17339块;法制宣传广播电视节目1729期,3295档;上法制课793次,参加213664人次;编(印)发法制宣传资料632期,787866份;召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1042次,参加62789人次;开展依法治理活动516次,参加49527人次。

  通过各类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活动的深入开展,使全区上下逐步形成了浓厚的法制氛围,干部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正在进一步高涨,广大公民的法律素质得到了普遍提高,良好的法治环境正在逐步形成,从而优化了投资环境,推动了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快速的发展。据统计,我区2004年招商引资全年合同利用外资4.8亿美元,比上年增长47.2%;实业型内资项目到位资金48亿元,比上年增长14.3%;全年实现三次产业增加值178.1亿元,比上年增长20.1%;工农业总产值632.1亿元,比上年增长26.5%;完成财政收入38.7亿元,比上年增长20.1%,其中地方财政收入206亿元,比上年增长40%(连续四年以40%左右的速度递增)。

  我区的“四五”普法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市法宣办的精心指导下,在区人大的有力监督和区政协的关心支持下,经过全区上下的不懈努力,取得了比较显著的成效,也获得了一些宝贵的经验。但与形势的发展和群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亟待改进和加强的方面。主要表现在:一是广大干部群众对普法工作的认识程度和重视程度还有差异,少数单位干部对普法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二是普法工作的发展还很不平衡,有些地方普法工作还流于形式,缺乏真正有力的举措;三是在普通群众的普法宣传教育上,方法还不够灵活,成效还不够明显;四是普法工作的制度和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全民普法教育已开展了20年,尤其是通过“四五”普法教育活动的全面深入,为我们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积累不少的经验。为此,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认真总结20年来,特别是近五年来普法教育工作中的经验,认真吸取各方面的教训,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新的方法和新的途径,全面掌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基本规律和特点,在对“四五”普法工作收好尾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研究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基本要求和主要措施,认真制定“五五”普法规划,开好局、起好步。

  “五五”普法期间,我们将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落实: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落实责任人,提高各级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对普法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二是进一步健全普法工作组织网络,切实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合理设置基层单位法制宣传教育部门,配齐、配强普法宣传教育干部队伍。三是进一步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制度,建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加大检查、考核力度,全面增强各级法制宣传教育干部的工作责任心。四是进一步创新普法教育活动载体,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自觉投身学法用法活动之中。五是进一步注重法治实践,加大依法专项治理力度,切实解决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奉贤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创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上海市奉贤区普法依法治区领导小组

  二00五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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