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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四五”普法实施情况总结
9月16日

  根据全国、市、区的“四五”普法规划,2001年以来,闵行区法宣办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法宣办的指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支持、监督下,紧密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紧密围绕增强本区的综合竞争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以重点、重视对象学法为核心,以“法律进社区”为主要形式的群众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基础,以实现“三个新的提高”为目标,为我区的政治文明建设、物质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法制氛围。五年来,我区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扎实,措施有力,注重实效,取得了良好成效。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2002年、2003年、2004年连续三年在市法制宣传教育年终综合考评中被评为年度法宣工作优胜单位。区法宣办荣获市社区法制文艺汇演优秀组织奖、市法制宣传教育调研报告和论文组织奖、“百万青少年暑期网络法律知识竞赛”优秀组织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优秀组织奖等多项光荣称号。区维护老年人权益工作小组被评为市老年维权工作十佳先进集体,在“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中,梅陇镇陇西村被司法部、民政部命名为首批“民主法治示范村”。

  一、基本做法

  (一)建章立制,狠抓落实

  1、全面部署确保落实。为高标准推进“四五”普法工作,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及时制定了《区“四五”普法规划》,由区委、区政府发文批转全区实施。在落实规划的过程中,区法宣办每年都制定翔实、可操作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保证了“四五”普法各个阶段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做到了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终有考核。此外,还于“四五”普法伊始及时调整成立了区“四五”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各委、局也根据人员变化情况,及时调整了法制宣传教育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网络,从而在我区建立了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工作机制,形成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合力。

  2、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为减少工作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克服工作中存在的“软指标”现象,落实“四五”普法规划的各项任务,区法宣办建立健全了一系列制度。不仅完善了《法宣例会制度》、《法制宣传资料归档制度》、《法宣干部培训制度》、《目标责任制度》、《考核评估制度》等,还制定了《普法依法治理情况调查表》、《4月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法制宣传活动情况调查表》、《“法律进社区”大型宣传咨询活动情况表》等,完善了登统计制度,加强了对法制宣传教育的数据化管理。管理制度的完善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持续有效,有章可循。

  3、配齐配强普法骨干。“四五”普法以来,区法宣办共成立了三支法制宣传队伍:第一支是由区法宣办的4名专职法宣干部和各普法实施责任单位的34名法宣干部组成的法宣干部队伍;第二支是由来自区委党校、公安分局等14个单位的23名业务精、善讲授、不计酬、能吃苦的法学专业人员组成的“四五”普法讲师团;第三支是由全区村、居委500余名法制宣传员组成的法宣队伍,从而构筑起了区、镇街道、村居委的三级法宣网络。

  (二)突出重点,讲求实效

  1、领导干部学法用法

  对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主要建立健全了六项制度:一是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我区各级领导坚持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把法律法规学习纳入到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与其它政治理论学习同安排、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并做到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二是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培训证制度。“四五”伊始,区法宣办重新印发“四五”期间的《闵行区法制宣传教育培训证》发放给全区的处级干部,记录处级干部参加法制培训、听取法制讲座、进行法制考试的情况。三是领导干部学法考试制度。五年来区法宣办共组织了以《税收征收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建筑法》、《产品质量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为内容的处级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参考率为98%,合格率为100%。四是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联席会议制度。根据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全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我区及时建立了由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等单位组成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联席会议制度,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五是建立处级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考试制度。为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推动依法治区工作进程,2004年区法宣办同区委组织部共同下发了《关于建立处级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考试制度的意见(试行)》,在全市率先推行了处级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考试制度,真正将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必备条件之一。此项工作得到了市委组织部和市法宣办的肯定。截止到现在,全区共举办了7期处级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考试培训班,目前已有67名拟任处级领导干部参加了培训并全部通过了考试,取得了《闵行区处级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证书》。六是坚持处级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五年来共举办了以《世博会与上海新一轮发展》、《建筑法》、《依法科普,不断提高市民科学文化素质》等为主题的30余次处级领导干部法制讲座,约13000人次参加了听讲。

  2、青少年学生学法用法。

  一是真正做到了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计划上,各中小学每年都制订专门的法制教育计划;教材上,区法宣办、区青保办联合编印了《闵行区青少年法制教育读本》作为青少年学生的普法统一教材;课时上,各中小学充分发挥初中思想品德课和高中思想政治课在法制教育中的重要作用,确保了课时的落实;师资上,全区90%以上的中小学都推行兼职法制副校长制度,聘请政法机关中政治觉悟高、有责任感、业务精、宣讲能力强的干部到所在辖区中小学校兼任法制副校长,协助学校开展法制教育和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二是健全五大网络。我们积极拓展青少年普法渠道,与教育局、公安局、检察院、工商局等联手,建立并充分发挥青少年保护工作网络、警教共建校园治安责任人工作网络、检教共建预防和控制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工作网络、工(商)教(育)共建学校周边环境建设工作网络、司教共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网络等五大网络的作用,使青少年法制宣传工作网络健全,效果明显。三是开展“开发学科教学中法制教育资源,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的实践研究”。为巩固课堂教学主渠道,提高法制课质量,区法宣办注重法制内容向其它学科的渗透教育,增强学习效果。在北桥中学开展了“开发学科教学中法制教育资源,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的实践研究”工作,即坚持以课堂教学为主阵地,将法制教育渗透于语文、数学、英语等课堂教学之中,并邀请上级机关、相关专家进行了公开观摩教学,取得了较好成果,现被列为市教委级科研课题。四是青少年法制宣传形式寓教于乐。我们积极开辟第二课堂,开展学法用法实践活动,通过举办法律知识竞赛、开展有奖征文等活动,对青少年学生进行生动、直观的法制教育。如为积极部署做好暑期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成立了“阳光青少年帮教小组”对违法的未成年人和问题学生落实工作措施进行帮教,举办了“中学生模拟法庭”活动,成立了“青少年假日法制学校”,通过一系列的法制教育,提高了中小学生的法律素质和自我保护意识。

  3、公务员和司法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对公务员的学法用法工作,主要采用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以考促学的方法。至今我区已有1983名公务员参加了《依法行政与WTO》的法律知识培训及考试,共有1881名公务员通过考试并取得了合格证,合格率为95%。同时,还对全区的1600余名公务员进行《行政许可法》的测试,切实提高公务员的知法、守法特别是用法、护法的能力和水平。对司法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主要是扎实开展“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的宣传,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传媒,利用电子屏幕、灯箱、广告牌、横幅等载体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形成宣传声势,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4、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主要结合企业经营管理实际,着重掌握《公司法》等与市场经济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使他们能够自觉遵守市场秩序,维护社会公共利益。2005年区企业法律顾问协会邀请美国克罗威尔国际律师事务所、上海市新闵律师事务所的著名律师联合举办“中国、美国、欧盟律师联合法制讲座”,为区内大中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讲授有关产品销售欧美所涉及的法律制度。区各行政执法单位也能够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如为规范电子游戏机场所秩序,区文广局定期对辖区内电子游戏机场所的70名法人代表进行法律法规培训并进行考核。

  5、来沪人员学法用法。一是依托来沪人员法制培训基地抓好来沪人员的法制教育。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目前已建立了14个来沪人员法制教育基地,并以此对来沪人员进行宣传。二是通过在来沪人员集聚地成立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等组织形式,加强对来沪人员的法制教育。如我们莘庄镇在近4000名来沪人员集中居住的金湾小区建立了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有组织的开展普法工作。区法宣办还专门召开了“来沪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研讨会”,加强对来沪人员的法制教育工作。三是举办来沪建设者学法律系列活动。如七宝镇举办“法制在我心中,诚信与我同行”来沪青年建设者学法律系列活动,组织来沪青年建设者开展法律知识竞赛、参观上海公安博物馆等,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三)贴近群众,法进社区

  1、抓好主渠道,坚持不懈地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和宪法宣传周活动。一是广泛开展每年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每年的四月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的法制宣传工作是我区群众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一个“品牌”,多年来这项工作影响面广,号召力大,效果明显。据不完全统计,五年来的综治月期间我们共组织开展了171次大、中型法律咨询活动,接受了9800余人的法律咨询,发放了25万多份法制宣传资料,悬挂了2621条横幅,展出了5200块次法制宣传版面。二是结合实际举办一年一度的宪法宣传周活动。每年的宪法宣传周活动,都结合我区实际,开展较有特色的宣传活动,宣传宪法,宣传法律。如区司法局、区教育局共同举办的“司教共建”签约仪式及法制副校长聘任仪式,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共同开展的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知识竞赛等一系列的活动。

  2、弘扬主旋律,精心宣传法制文化。一是“环保、法律进社区”活动氛围浓厚。去年,区法宣办配合区委宣传部,与区环保局、上海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等单位联合举办“扬法律之帆、创生态闵行——环保、法律进社区”活动。活动中,区四套班子领导为环保志愿者队伍授旗,上视《新闻坊》、《案件聚焦》、《新闻透视》等专栏的节目主持人现场设摊与社区居民共同探讨发生在身边的热点问题,我区的律师志愿团律师在法律咨询台前耐心地为群众解疑释惑,以环保为主题的儿童绘画、猜谜、插花、文艺表演、版面展示吸引了居民们驻足观看,气氛十分热烈。二是法制文艺汇演活动深入社区。我区组织了“法伴我行—‘梅陇杯’社区法制文艺汇演”活动,通过沪剧小戏、话剧小品、说书、戏曲联唱等12个优秀节目,展现了我区居民学法用法、依法规范自身行为的先进事迹。2003年,在上海市社区法制文艺汇演决赛中,我区报送的二个节目获奖,其中,小品《路口》获得金奖,小品《目击证人》获得银奖,我区获优秀组织奖。三是金秋闵行艺术节中法制宣传活动声势浩大。每年九月,区法宣办将法制文艺演出融入了我区的艺术盛会—“金秋闵行”社区文化艺术节中,在全区演出了400余场,有10多万名观众观看了演出,真正把法律送到了千家万户。

  3、打好主动仗,结合时势送法进社区。五年来,区法宣办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结合时势,积极通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推进依法治理工作。一是配合“严打”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2001年,针对我区来沪人员违法犯罪在各类案件中占很大比重的情况,把加强来沪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作为“严打”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在来沪人员集聚地集中开展了各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区法宣办还根据有关司法、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严打”整治工作所取得的成果,组织制作了50余块版面在全区13个镇、街道及9所技工学校举办了“严打”整治成果的巡展。二是突出抓好宪法学习宣传。去年区法宣办配合《宪法修正案》的颁布实施,通过制作法制宣传版面展出、发放法制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开展了宪法宣传,在全区营造了宪法学习宣传的浓厚氛围。三是结合依法防治“非典”及时迅速地开展宣传。在抗击“非典”工作中,区法宣办迅速向基层单位下发了《关于积极开展〈传染病防治法〉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并及时制作一期宣传《传染病防治法》内容的宣传橱窗,编印并下发了1万本《依法抗击非典知识汇编》。四是开展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的法制宣传工作。在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期间,区法宣办及时下发了《关于积极开展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了宣传。五是配合区禁毒办开展禁毒宣传活动。区法宣办每年都开展大型的禁毒宣传活动,特别是每年6月,开展了声势浩大的“禁毒宣传月”活动,以小品、诗朗诵的形式宣传禁毒,同时还举行了“人人参与禁毒”的千人签名活动,在社区营造了“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的氛围,形成了禁毒宣传活动的“人民战争”。此外,各委、局法宣办也紧密围绕相关新法规的出台开展宣传工作。如区民政局广泛宣传《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还举行大型的咨询活动宣传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区公安分局以新颁布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为重点,结合交通文明创建工作开展法制宣传。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也能够结合各自实际积极开展宣传,如华漕镇围绕本镇的动拆迁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调处纠纷,为维护本镇的社会稳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普治并举,效果显著

  1、基层依法治理有条不紊。根据中央、市的工作精神,区法宣办将基层依法治理工作的侧重点放在了依法治村工作中,积极开展“依法建制、以制建村、民主管理”,并广泛的运用各种途径开展了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一是送法下乡。通过印制法制宣传资料并向村民下发、开展法制讲座等形式向村民宣传法律。虹桥镇编印了3万5千份《虹桥镇居民法律知识读本》发放到本镇居民手中,七宝镇也先后印制了《七宝镇居民常用法律法规汇编》及《环保法制宣传手册》各1万册,送到该镇广大居民手中。二是健全网络。各镇经过多年的努力,建立了农村法制宣传网络。如吴泾镇建立了农村法制宣传网络,制作了网络通讯表,定期开展法制宣传的业务培训、情况交流等活动。三是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根据全国、市的有关要求,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区司法局与区民政局共同积极开展了“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成立了“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评定小组,制订了“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标准,并对此项工作进行了认真部署。梅陇镇陇西村党支部、村委会长期以来注重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坚持以民主和法治作为深化村务改革、促进经济发展、保持治安稳定的工作突破口,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由于村级组织健全、法制教育务实有效,矛盾纠纷处理及时,该村出现了10年中村干部、村民无重大刑事治安案件、无民转刑案件、无越级上访、无刑释人员重新犯罪的“四无现象”,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该村还在2004年7月被司法部、民政部命名为首批“民主法治示范村”。2、行业依法治理日渐发展。我区各行政执法部门积极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如区教育局坚持依法管理,依法治教,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涌现出一批“法制教育示范校”、“依法治校示范校”;区水务局加强依法治理,认真贯彻水利法律、法规,通过多种形式认真宣传《水法》、《防洪法》,围绕水利建设管理、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等重点工作,加强水行政执法,在全区营造了水利法制的氛围。

  (五)与时俱进,创新方法

  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区法宣办经常深入调研,找准工作的难点,开拓创新地开展普法工作。1、积极维护老年群众合法权益。2002年,我们成立了“闵行区维护老年人权益工作小组”,制定了定期议事、情况通报和联络协商制度,形成了协调一致、齐抓共管的新机制,保证了老年维权各项具体规定工作的落实。我区还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区法宣办与区老龄办、区法律援助中心、区房地局、区退管会、区妇联等单位组成联合调研小组深入到马桥、吴泾等8个镇、街道以及一些老年当事人家中了解情况,开展了维护老年人权益的调研,以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推动老年维权工作进一步开展。2、依托广播电视媒体,发挥大众传媒的辐射力。区法宣办注重以新闻媒体为主渠道,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影响。区法宣办专门拍摄了《法律让社会更和谐——闵行区“四五”普法巡礼》专题记录片进行宣传,闵行报上开设了《法律指南》专版,工商、民政、科委、科协等普法实施责任单位也分别开设各自的法制宣传专栏。同时区电视台还结合时势,开设了《依法抗击非典》等栏目。3、以赛促学,扩大法制宣传的影响力。为使法制宣传教育更具有吸引力、说服力和凝聚力,区法宣办通过举办“‘莘庄杯’法制摄影大赛”和“‘四五’普法在闵行‘虹桥杯’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通过竞赛促进广大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进一步推进了法律文化的建设。

  二、取得成效

  (一)全区公民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四五”普法期间,通过广泛、深入的法制宣传教育,普法覆盖面达到了98%。广大公民的宪法观念和民主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依法履行义务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自觉性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能够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并且能够运用法律武器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的建立也使各级领导干部能够从过去单纯靠行政手段的领导方式开始向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领导方式转变,逐步推行了重大决策之前的法律咨询制度,区政府还聘请了市世博会事务发展协调局副局长周汉民等18位法律专家及律师组建了闵行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做到了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

  (二)全方位、立体化的法制宣传氛围基本形成。由于我们不断拓展法制宣传阵地和渠道,动员和依靠社会各界,不断整合资源、开辟新阵地、运用新载体,大大提高了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辐射面和影响力。目前,区电视台、电台、报刊、杂志都开设了法制专题栏目,各小区都设有法制宣传教育专栏,电子屏幕、灯箱、广告牌、横幅等的法制宣传常年不断,“法律进社区”活动也蓬勃深入地开展,在我区形成了全方位、立体化的浓厚法制宣传氛围。

  (三)城区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高。通过五年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我区的法治化不断得以推进。全区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宪法知识进一步丰富,宪法观念进一步增强,遵守和维护宪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提高;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和司法机关,能够坚持依法执政,有力地保障和促进了全区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广大人民群众的防范意识、维权意识和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意识不断提升。

  三、主要体会

  (一)领导重视、率先垂范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顺利实施的前提。

  各级领导的重视是我区普法工作得以健康、顺利发展的关键。市领导十分重视我区的法宣工作,在2002年我区举办的的全国第二届法制宣传日暨第十四届宪法宣传周活动中,时任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的陈铁迪同志视察了我区举办的闵行区处级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系列活动、“法律进社区”宣传咨询活动,并充分肯定了我们的工作。在去年我区协助市司法局、市法宣办在梅陇镇社区事务管理中心举办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授牌仪式暨‘梅陇杯’法制故事获奖作品演讲会”中,市政协副主席宋仪侨出席并亲自为本市获得“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的单位授牌。今年6月2日,在梅陇镇望族苑社区广场举行的“东方讲坛周年庆暨‘梅陇杯’东方讲坛法制故事巡讲活动开讲仪式”上,中共上海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王仲伟等领导出席了庆祝仪式并做重要讲话。市法宣办也经常性的对我区的普法工作进行关心和指导,并多次深入我区对领导干部学法等工作进行调研。区委、区政府领导从“四五”普法一开始就十分重视,亲自修改、审定“四五”普法规划,关心和支持法制教育工作,不仅在普法专题会议上指导、部署各项工作,而且带头参加各类普法讲座,在各种会议、各种场合宣传各项法律法规。区人大作出了《关于本区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并且每年对我区的普法工作进行视察。区人大领导经常性的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基层法宣工作实情,及时指导、协调各项工作。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各委、局等普法实施责任单位领导十分重视法宣工作,能够及时调整充实工作人员,舍得投入。因此,我们认为,领导干部从思想上统一认识,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当作一项重要工作,带头抓、亲自抓,是“四五”普法工作取得较好成效的前提。

  (二)以民为本、贴近群众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的基础。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必须要以民为本。为此,我们尽量把普法工作贴近群众,通过深入社区、深入群众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给民所需,解民所忧。如针对吴泾地区地区村民之间发生纠纷的实际情况,区法宣办与区委政法委、吴泾镇镇政府分别在吴泾镇英武村、塘湾老街、莲花南路木材交易市场联合举办了三次以“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为主题,以村民为主要宣传对象的专项法律咨询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又如我们从居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在全区278个居委会和部分村委会开设了“法律咨询民间纠纷夜间接待室”,极大地方便了人民群众的法律咨询和纠纷矛盾的解决,同时我们又在吴泾镇居民聚居区建立了“法律服务早市”,使法制宣传更具便民性,深受群众欢迎。因此,以民为本、贴近群众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顺利实施的基础。

  (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的关键。

  五年来,我区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始终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时代的进步,不断加以丰富和深化。我们从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和依法治区方针的高度出发,根据经济全球化、加入WTO的新形势对社会法治环境所提出的新要求,围绕区域中心工作,注重综合与结合,将法律素质教育与转变政府职能、增强综合竞争力和公民道德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促进我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持续健康稳定地发展。

  纵观我区的普法工作,经过全区普法实施责任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工作发展还不平衡,个别普法实施责任单位贯彻“四五”规划要求不高;二是理论研究还不够深,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把握新情况、新问题,探求开展工作的新机制与新途径方面做的还不够;三是指导力度不够强,对我区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缺乏必要的约束机制。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地加以改进。

    今后,区法宣办将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法宣办的指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支持、监督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领导,不断完善机制,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等职能作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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