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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总结
9月16日

  “四五”法制宣传教育是新世纪实施的第一个五年计划,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2001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区人大的监督下,在市司法局、市法宣办的指导下,在广大法宣工作者的努力下,在全社会的广泛参与下,各成员单位积极履行工作职能,区法宣办充分发挥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的作用,认真实施区“四五”普法规划和区人大《决议》,认真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服从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以深化各级领导干部法制教育为重点,以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水平为抓手,以提高公民法律素质为前提,以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和各项事业依法治理为目标,圆满地完成了“四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达到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不断完善,行政机关干部执法水平不断提高,全社会公民法律素质不断增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不断落实,社区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发展,为全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为依法治区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四五”法制宣传的基本情况

  “四五”普法期间,我区按照“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学用结合,普法并举,分类指导,务求实效”的工作思路,组织实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着重抓了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抓好规划制定和队伍建设

  根据全国和市“四五”普法规划的要求,2001年9月,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制定了《普陀区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计划》的纲领性文件,区人大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区委、区政府批转了《关于在本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计划》。随着普法工作的深入发展,又相继制定了与“四五”普法重点,重视对象相关的6个配套文件,《关于“四五”法制宣传教育期间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的意见》、《关于“四五”普法期间加强本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意见》、关于《“四五”普法期间加强本区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的意见》、《关于“四五”普法期间推动本区企业经营管理者学法用法的实施意见》、《关于“四五”普法期间加强外来务工经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这些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增强了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可行性。为了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2001年5月成立了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根据人员变更情况于2003年及时进行了调整充实,强化了组织机构建设。全区各单位相继制定了“四五”普法规划,建立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构,配备人员,制定了工作责职,对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起到了积极保障和促进作用。

  (二)抓好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

  “四五”普法的重点对象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公务员,司法、行政执法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青少年以及外来务工人员。我区把各类重点对象学法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全力推进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

  1、以执政能力建设为核心,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

  “四五”普法以来,我区始终将领导干部法律素质的工作任务贯穿于干部教育培训和工作实践,取得了一定成效。荣获2004年上海市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特色先进单位。

  2001年区法宣办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了《关于“四五”普法期间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的意见》,2003年区领导参与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调研,提出了“领导干部的学法要按照紧贴实际、突出特色、积极参与、务求实效的思路,狠抓制度建设,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方式”的要求,并建立了普陀区领导干部法制教育联席会议制度。五年来,邀请市委领导、法学专家、教授宣讲宪法和依法治国理论、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国家基本法律及依法行政相关的法律法规等。举办了41期处级干部双休日讲座和6次专题法制讲座,其中涉及法制内容有21次,占52.4%。参加法制教育培训的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达3398人次。举办了4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安排了“加入WTO与中国经济发展”、“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等法制课程,718名中青年干部参加了法律知识的学习。21位拟任领导干部参加人大任命的政府组成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并形成制度。2004年组织开展了副处级岗位和助理岗位公开招考活动,把基础法律知识考核纳入试题,针对特别岗位,如信访办、劳动局还举行专门法律知识的面试考核。举办了8期处级干部进修班,参加学员268名,以《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和《预防犯罪规范—行政行为》为自学教材,结合自身的工作特点,确定自学内容、时间。2004年,我区“东方法治上海网—普陀分校”开播点击仪式在区委党校隆重举行,区委副书记叶维华和市法宣办副主任张方在点击仪式上都作了重要讲话,这标志着我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又有了一个崭新的平台,180名处级干部在线进行了学习和考试,将“上海干部在线学习城”有关法律知识内容确定为必修课程,要求取得学分。创办了《普陀区领导干部学法文摘》。2003年,300余名处级干部参加全区的宪法知识考试。2004年为区领导配备了政府法律顾问。五年来,30名中青年干部参加化解动拆迁矛盾工作组,5名中青年干部参加“区房屋拆迁管理联系会议办公室”,使年轻干部在化解动拆迁矛盾的第一线接受锻炼和考验。组织了36名年轻副处级干部赴信访办实践锻炼,以增强法律意识和提高依法行政,破解难题的能力。组织开展旁听法院开庭庭审,庭审后,针对开庭审理情况开展座谈(法官参加),撰写体会。真正做到了“重大决策依法、开展工作合法、遇到问题找法”。

  2、以培训考核为抓手,切实保证公务员及司法行政执法人员学法落到实处。

  公务员,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学法主要通过以区人事局具体抓和行政执法部门直接抓相结合的方法,有计划的推进。2002年区人事局、区委党校、区司法局、区法宣办在全区全面推开了“公务员依法行政与WTO基本知识”的培训和考核。至今1001名取得了合格证。2004年,以《行政许可法》的正式实施为契机,对全区公务员举办了“依法行政的理论与实践”为主要内容的培训和考核。区法制办专门组织区政府各部门分管领导和法制科科长举办为期三天的学习班,对全区1170名行政执法人员统一进行《行政许可法》考试。2001年,2002年区法制办对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法律文书和听证制度》、《行政诉讼证据规则》、《行政诉讼处罚和行政执法实务》为主要内容的培训和考试。同时,每年还对部分行政执法单位进行行政执法检查。区公安分局牢牢抓住领导,骨干和民警三个层面的学习教育,长期坚持进行双月法制例会,做到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学习责任三落实。2000多人的民警队伍,5年来人均普法培训达15次,形成了“遇到问题先学法”的工作思路。在大练兵活动中,建立了“随时、随地、随人、随事”的“四随”法制宣传教育机制,并形成了工作讲评的特色。区检察院贯彻落实高检院提出的“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等检察工作主题,以全面提高干警的法律素质,扩大检察宣传效果,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为区的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为目标,在立足院领导带头学法、讲法、用法的基础上,通过“检察长业务学习日”、“检委会业务学习日制度”,主讲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共举办各类法律业务知识讲座24场,观看法制教育录像片36场,并在院局域网上开通了“法律法规”的网页,定期更新网上教育内容,组织全院干警共同参与网上知识测验。同时,在全院定期组织干警开展业务论坛,撰写理论及调研文章,以启发干警对法律运用领域的进一步思考,提高干警的法律理论素养,自觉维护国家法制的权威和尊严。2001年以来,为了加强和推进普法工作,在全院各科室落实了责任制,每年签定目标责任书中专门有普法工作的目标责任,做到有目标、有检查、有考核。区法院把法制宣传教育同提高干警的素质相结合,5年来共有位干警参加各类法学专业的学习和培训。他们还把干警的法制教育纳入目标管理的考核范围,并作为晋升职级的必要条件之一。区工商分局以“积极行政,距离监管,制度治本”三个理念,重点突出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制定了“学法日”制度,坚持班子每月一次学习新法规及工商业务知识,带头学法讲法,为确保全年集体学法时间不少于40小时,每季度举办一次案例分析讨论会,将其列入新一轮规范化工商所达标考核和年终考核目标。4年来,每年组织一次全员考核,到2004年5月底,全局干部均通过了《初级岗位任职资格》、《行政诉讼规则》、《WTO与工商行政管理》、《行政许可法》考核,其中《行政许可法》全局平均取得了97.43分的好成绩,包括局领导在内的44人获得满分。全局自上而下建立了一支法制员队伍,使法制员在执法第一线切实起到法律宣传、执法监督及法律保障的作用。区房地局将2002年定为全局学法年。一年中,举办了市场交易、土地利用、地籍管理、房屋拆迁、行政执法等内容的十余次法制专题讲座。参加人次达3000人次左右。2003年8月,为推动依法行政工作上新台阶,该局与申华律师事务所举行聘请法律顾问签约仪式。区市容局、环保局、税务局、文化局、卫生局、质监局、规划局、劳动局、城管大队等行政执法单位,都根据本部门的专业法,建立专业法学习考核制度,经过业务培训、考核,做到持证上岗,极大增强了依法行政的意识和办事能力。

  3、以构建法制教育网络为依托,着力营造了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法制环境。

  以青保“两法一条例”的宣传为核心,以学校为主渠道,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建立健全了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每年11月举办“青保‘两法一条例’在我心中”宣传月活动,组织了四届“青保论坛”。2004年,我区4名中学生代表参与了《上海市青少年保护条例》的制定。2005年3月《上海市青少年保护条例》正式实施,我区举办了宣传月活动。(1)以学校教育为主,首先注重师资的自身教育。2004年举办了4次全系统9300余名教职工《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闭卷考核,在“普陀教育党建网”举办教育系统网上法律知识竞赛,参赛单位75家,人数达1374人。在逐步推进“法进第一课堂”四落实的同时,结合二期课改,积极开发校本课程,在部分中小学开设了“民法常识”“法律基础”“生活与法”“案例分析”等法制教育拓展型校本课程,各有8-16课时。同时注重开展第二课堂教育。坚持对“三校生”的学生进行法律知识统考,对合格的学生颁发“法制教育合格证”,2001年以来,已有5000余名“三校生”毕业生参加了法律知识统考,合格率达98%。2003年,建立“一校一警”机制,向辖区58所中学发放了“中学生交通安全行为规范卡”,联络的警员定期为学生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知识讲解,形成了良好的机制。2003年12月3日,在我区举行了由市综治办、市司法局和团市委联合举办“上海市优秀外来青年法制演讲团首场报告会”。(2)开办家长学校,抓好家庭教育,提高了家长的法律素质。例如:桃浦中学与区检察院合办“外来人员家长学校”、石泉社区学校多次组织家长听法制课。(3)整合社会资源,加紧宣传基地建设。2000年起,我区建成6个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组织青保、司法部门等各方面人员,成立志愿者讲师团;2003年为辖区内高级中学配备律师顾问团;2002年建立了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青保工作协作会,2004成立上海市经济管理学校法制学校。(4)宣传形式不断开拓创新。2002年在《普陀教育报》上开辟“法律进家庭,家庭呈安泰”专栏,编辑《普陀教育法制宣传动态》42期,并在原有宣传方式的基础上强化网络宣传,以“普陀教育党建网”为平台,举办教育系统网上法律知识竞赛,北海中学开设了“北海禁毒教育专题网站”,北海中学为全国禁毒示范学校。2004年,我区积极组织参加了“华东六省一市‘百万青少年网络法律知识竞赛’”,全区共6391人参加,成绩在全市名列前茅。区法宣办、石泉街道和区教育局获得了组织奖。

  4、以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目标,有效开创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新局面。

  区工商分局作为责任单位,按照“四五”普法规划要求,以工商学会和个体私营协会、广告协会、市场协会等为支撑点,开展对新设立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及个体工商户的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和考核,从而促进经营者合法经营,守法经营。4年多来,区个私协会开设培训班110期,培训16647人次,另外还开设了骨干企业的法律知识讲座12期,760余人次参加听讲。区工商学会举办各类法律法规培训班、讲座73期,培训人员18600余人次。通过企业登记、商标广告、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税法、劳动法、技监法等法律知识的培训和考试,10360人取得了《上海市“四五”法制宣传教育企业经营管理者培训合格证》。各协会还分别向各类经营者发放《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人员法律基本知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新政策法规》、《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汇编》等法律法规书籍及相关宣传资料41万余份(册),费用达200多万元。区经委注重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对分公司经理、业务主管科长等进行《合同法》的学习,重新规范了集团的合同文本,为招商引进和网点租赁打下了扎实的法制基础。中山集团邀请专家对所属干部80多人进行《合同法》讲座,增强了防范意识。集团财务人员参加了区财政局举办的再教育培训。2003年全体经营者和干部参加了税法的专题讲座,增强了经营者和财务人员的税法观念,遵章纳税。区供销社2002年为招商引资引进企业举办了4期专题讲座培训班,受到了招商引资引进企业的欢迎和好评,并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果。区外经委把向企业宣传国家的政策法规,帮助企业守法履约搞好经营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他们主办的《外经外贸外资信息》月刊已出版了109期,每月按时发送到300多家企业,通过月刊的“政策与法规”版块宣传国家新的政策,法律法规。每年组织外商投资企业总经理开展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5年共有1983人次接受法规培训。区工业总公司直属森德有限公司,由于党政领导学法用法,在应诉嘉兴市永信电子有限公司状告金益计度器有限公司官司中胜诉,依法保护了企业。曹杨医药用品厂在申请ISO900质量达标过程中,他们按照产品的需要制定了一本质量手册,被评为质量体系最高文件,是第一轮次的质量法规。区质监局对区域内骨干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及“网络”联络员,有针对性的进行质量技监法律法规的培训。先后举办企业经理(厂长)及其管理人员培训班40期,共培训各类人员3827人次。对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建立科学的产品质量管理体系,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

  5、以确保社会稳定为前提,加强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进一步提高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律素质。

  我区是人口导入区,地域大,其中,外来人口流动系数大。多年来,我区公安分局、劳动局、民政局、司法局、区法宣办坚持春运期间在上海西站向外来务工人员宣传法律法规知识,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展示宣传版面、广播、拉横幅以及设点咨询等形式进行宣传,5年来,共发放宣传资料达三万余份。区总工会将进城务工人员作为普法工作新重点,设立了进城务工人员法律援助中心,定人、定时、定点为进城务工人员提供法律咨询及法律服务。编写了由区委书记周国雄题写书名,区委副书记叶维华作序的《进城务工人员读本》,共发放近万册,培训8832人次,还发放《上海市进城务工人员法律知识读本》4000册,组织全区4000名进城务工人员参加法律知识竞赛,并获全市第七名。团区委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进一步加强进城务工青年教育管理和服务,以“干校百万”进城务工青年培训计划为载体,进一步加大对进城务工青年的培训,教育和维权力度。4年来,上万名进城务工青年接受了普法教育培训。区建委根据其行业的特殊性,外来务工人员较多,充分发挥了建设系统教育培训基地的作用和各单位教育培训的资源,采取了集中和分散普法相结合的方式,相继对1500余名外来务工人员和在我区范围内注册的350名外来企业管理人员进行普法教育、培训,并颁发了外来务工人员“四五”普法培训合格证书。同时,区建委还在一些建筑工地,因地制宜,因陋就简,借助于板报,班组学习等各类载体,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形成了功在日常,重在长效的法制宣传教育氛围。区市容局由于局情决定,外来人员一直是该局的重点对象,2003年围绕“学法用法,平安一生”的主题,开展了四轮法制培训,942名外来务工人员全部进行培训,合格率达100%。区经委宜川和永昌集团以及华日服装公司等单位把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与本单位职工一样进行培训,把外来务工人员列入企业正常管理工作范围。区公安分局治安支队专门对各派出所的外来户口专管民警进行法律业务培训,与区建委联手举办了施工企业外来务工人员普法培训班,先后发放《打工族》画刊,放映禁毒电影等。各派出所还经常深入外来务工人员集聚地上法制课,帮助他们学法、懂法、守法和用法。还制作了外来务工人员来沪登记、办证、租赁等内容的有关规定的宣传图版,组织各街道(镇)的外来务工人员观看。桃浦镇积极依托镇外来人员文化教育中心、外来人员家长学校等法制培训基地,定期开设外来人员法制教育培训班,实现管理与服务一条龙,管理与教育一体化。2002年,桃浦镇成立了“上海普陀桃苑村新上海人服务中心”,编写了《新上海人法律知识100问》小册子,在上海率先将法制教育与法律服务有机结合,增强了桃浦地区新上海人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了法律素质。长征镇让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进园区,向经济区辐射,向新经济组织延伸,向外来建设者渗透。探索建立三方协调机制和经济区职代会制度,引导园区职工和业主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利益,组织新经济组织青年职工大培训活动,寓法制教育、文明教育、改革开放教育于活动之中。编写了《新经济组织青年职工轮训读本》,摄制了专题片《迈进新城》,组织青年职工看长征,看上海,共举办15期培训班,1500人次参加了培训考试。长风街道与辖区内200多家企事业单位签署了外来务工人员的管理责任书。2004年,长寿街道举办了“千名进城务工人员读书培训班”活动。这些活动大大增强了外来务工人员的学法热情和守法意识,为加强区域稳定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曹杨街道司法信访综合服务窗口制定了《曹杨街道外来人员法律援助工作办法》并附《外来人员接待操作流程图》和七项相关制度,编撰了《外来入住人员指南》,为外来人员入住小区,融入居民生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法律和生活帮助。在2004年11月接受中央调研室对社区党建工作调研时受到好评。

  (三)弘扬宪法精神,围绕节点宣传,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1、广泛宣传宪法,为宪法的深入贯彻实施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

  “四五”期间我们把宪法宣传列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重点内容,坚持每年12月上旬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四五”普法以来的第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届宪法宣传周分别围绕“学习宪法迎接‘入世’,推动法治”、“贯彻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城市”、“弘扬宪法精神,推动法治化进程”、“学习宪法,依法维权,建法治之城”的主题,在广大市民中进行广泛,深入的宪法教育。逐步形成了领导电视讲话动员,单项活动保障实施,及时总结巩固成果的宣传模式,通过“东方讲坛”、专题法制讲座、“桃浦杯”系列竞赛、网上宪法知识竞赛等固定形式,营造良好的学法氛围。四年来区委书记周国雄和区人大副主任曹玉茂、司家和分别在宪法宣传周期间发表电视讲话,号召全区公民要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增强法治意识,提高法律素质,推进普陀法治化的进程,实现全面建设新普陀的宏伟目标。几年来我区邀请了复旦大学法学院张乃根教授、市社科院尤俊意教授、交大法学院童之伟教授、华东政法学院王月明教授、原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郝铁川为区四套班子成员、处级干部和广大机关干部进行法制讲座,他们前沿的理论观念,给了广大干部深刻的启发。2004年,区人大常委会举办《宪法(修正案)》学习报告会,组织人大代表观看宣传版面,畅谈观看体会。区政协、区法宣办组织区人大代表、机关干部、社区居民2600余人参加了“宝钢杯”人大法律制度知识竞赛活动,并荣获了组织奖。从2002年起,我们连续举办三届“普陀区‘桃浦杯’社区居民宪法知识竞赛”。每一届都采取不同的形式,有必答、抢答式的竞赛,有书面答题的竞赛,还有将法制宣传教育溶入法制文化的书法比赛,形成了一定的“品牌效应”。由于参赛对象都是社区居民,充分调动了居民的热情和积极性,有80多岁的老人,有8岁多的学生,大家齐聚一堂共同为宣传宪法写下浓重的一笔,获得了宪法知识的启迪和熏陶,展现了“全民参与,形式创新”的宣传特点,加强了宪法宣传的广度。2002年适逢先行宪法颁布20周年,我区除举办召开纪念座谈会,还举办了大型广场文艺演出纪念活动,市政协领导和区委领导也出席了活动,打造了宣传声势,将宪法宣传活动推向了高潮。几年宪法宣传周,全区25名局级干部和300余名处级干部以及千余名机关干部完成了《上海市领导干部宪法知识学习60题》、《宪法知识》、《网上“长征杯”宪法知识》的测试,均获得了良好的成绩。每年的宪法宣传周,全区各中小学校都举行升旗仪式,十几万中小学生在国旗下庄严宣誓,“学习宪法,宣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区民防办在东普寻呼台向3000多台中文机滚动播出,“学习宪法,提高市民在法律素质”的宣传口号,石泉街道举办“法治大家谈”对话会,甘泉街道举办《法律进社区读本》首发式活动,共发放15000册,各影剧院放映法制电影,播放宪法宣传的公益广告。各委办局,街道(镇)组织广大志愿者针对几十项法律事项提供了法律咨询服务,接待了数以千计前来咨询的群众,并编写了生动活泼,图文并茂的法制宣传版面进行宣传。宪法正逐步进入百姓的生活,成为百姓的护生法宝,依宪办事,依宪治国的观念正日益深入人心。

  2、围绕节点服务大局,提升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效应。

  五年来,区法宣办与各部门紧密结合,充分发挥职业作用,利用各专业法的发布日,纪念日以及重大节日,制作宣传版面,编印宣传资料,深入到街道(镇),闹市中心开展法制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活动。全区共举行大型宣传活动100余次,近10万人次参与了宣传活动。2003年,“非典”期间,区卫生局在全区基层建立了有3000名居委干部及社区群众防治宣传员组成的防病法制宣传队伍,举办了65期“非典”防治知识培训办,编印了42万份宣传资料发放到每一户居民家中,深入到社区、学校、工厂、工地进行宣传。区工商局、区妇联、区税务局、区环保局、区质监局,区青保办等部门每年根据不同的主题,开展宣传日活动。对于每个节点的宣传组织工作,我们做到尽早筹划,早安排,形成了“每月一法”宣传机制,5年来,进行了《国家安全法》、《商标法》、《安全生产法》、《上海市市民体育健康条例》、《食品卫生法》、《科普法》、《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环境保护法》、《行政许可法》、《信访条例》、《国防法》、《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物业管理条例》、《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红十字会法》、《婚姻登记条例》、《国旗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法律援助条例》、《产品质量法》、《工会法》、《宗教法》、《上海市民防条例》、《收养法》、《档案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几十部法律法规的宣传咨询活动。在开展打一场禁毒人民战争的活动中,每年“6.26国际禁毒日”区政法委、禁毒办协同公、检、法、司、妇联、卫生局、教育局等单位都确定主题,广泛发动,设立专题咨询开展大型活动。

  (四)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逐步实现社区法制宣传与法律服务的有机结合。

  我区成立了“法律进社区”活动办公室,全区9个街道(镇)落实责任部门和联络人,确保“法律进社区”工作的有效推进。区法进办先后制定了《关于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开展普陀区“法律进社区”活动的通知》、《普陀区“法律进社区”活动实施意见》,并转发了市司法局有关文件,全面指导社区法制法制宣传、法律服务与依法治理工作。以“司法信访服务窗口”为载体、社区学校为阵地、第二岗位为抓手,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工作,尤其在2004年积极围绕“全面提高法律素质,做新一代上海人”的专题活动,继续推动法律援助进社区、律师队伍进社区、公证队伍进社区等五支队伍进社区。2005年,在石泉街道试行“社区妇女学法律”的基础上,全面推广“万户妇女学法律”活动,发放了30000册《普陀区妇女学法律读本》。桃浦镇、长征镇、真如镇、长寿街道等在各自的社区报纸上增设了普法依法治理专栏。桃浦镇结合实际、整合资源、面向基层、服务群众,大力拓展社区普法教育工作新途径,成立“法律进社区”宣传服务队,开展“法律扶贫”活动,依托社区法制学校坚持每月一次开办法制讲座,开展“计生杯”、“助残杯”等法律知识竞赛和演讲活动。长寿街道结合《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促进公民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的同步提高,在深入开展文明社区(小区)创建活动的同时把学法、懂法、守法的要求列入其中,将法制建设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建设相互结合,相互渗透,在举办“中华美德”论坛中,寓法制宣传于道德建设之中。长征镇自“四五”普法开展以来,率先探索了科普法制法制宣传设施和手段的升级模式,建造了12座社区电子显示屏;又先后投资20余万元,建造了标准统一的“长征镇科普法制画廊”,总长度达211米;在居民区增设了影视播放点10个,开创了用科技化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的新阵地。并向社区学校赠送了法律图书,向每户居民发放了法律服务卡,为每户居委订了法律报。长风街道结合精神文明建设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注重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了“法进社区”、“法进家庭”活动。发动文化馆和社区居民以身边的事、身边的人、身边的典型,创作编排文艺节目,连续三年分别举办了“文明伴我行”、“法律在我身边”和“法律进社区”的文艺巡回演出,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表演形式宣传法律法规,不仅使社区居民在娱乐中陶冶了情操,而且增强了法律知识。该街道还综合共建单位的力量,拓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的途径,与华东政法学院签订了一系列“法进社区”的共建协议,如:妇联与华东政法学院联手组成了社区法律指导组、工会与华东政法学院签订了《共建劳动法制服务站合作协议》、综治办与华东政法学院签订了《志愿者活动合作协议》,从而推动了“法进社区”活动的深入开展。石泉街道与复旦大学学生法律援助中心坚持双周六在街道开展一次法律志愿者服务,4年来已为群众提供法律义务1100余人次。曹杨街道从2001年开始在居民小区开展人民调解委员会直接选举工作,将此项工作作为法制宣传“法进社区”的一项法治实践活动。到2004年,已在12个居民区开展了调解委员会直选工作,覆盖率达60%,并向当选的调委会成员颁发了证书,在小区中营造了依法治理的氛围。宜川街道为让老百姓就近便利接受法律知识的教育,满足群众日常法律知识需求,在社区学校建立了社区论坛,定期举办“我说宜川”专题节目,并确定将民主法制类作为四类宣传教学内容之一。区城管大队还开设了“小杨热线”、“小崔网站”服务于民。丰富多彩的活动大大激发了市民参与宣传、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营造了良好的区域法治环境,增强了市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了主动维权、依法维权的能力。为维护社区稳定,构建和谐社区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五)依法治理—加快构建和谐社会。

  一是围绕“8.16”依法治市宣传日,加速城区法治化进程。历年来按照法制宣传工作要点要求,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律咨询、志愿者服务、知识竞赛等固定的工作机制,特别是加强了依法治理的全面性和多样性。2003年,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了9个街道(镇)的司法信访“窗口”,对我区的“法律进社区”工作进行了检查;2004年,以《行政许可法》的正式实施为契机,区人大代表对区工商分局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考察,并给予了较好的评价。二是全面开展“坚持执法为民,确保公正司法”专题活动。2004年3-9月,区法宣办会同区委政法委制订了“坚持执法为民,确保公正司法”活动方案,组织政法干警认真学习市“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区有线电视、广播、《新普陀报》、政府和政法部门内部网站,以及区外各类新闻媒体的作用,广泛报道宣传我区“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工作开展情况,让人民群众了解和积极参与。区委政法委牵头会同区委宣传部、区法宣办,在《新普陀报》上设专栏,邀请法学专家和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法各部门领导分别就“依法治国与司法”、“执政为民与司法”、“机制、法制同步维护司法权威”、“普法与司法”等问题开展讨论,连续用了六个专版动态。为确保主题教育的实效性,向全区各层面开展问卷调查,发放调查问卷1000份,同时还通过政法队伍集体宣誓、报告会等形式,提高政法干警的自身素质,维护司法公正。三是积极开展专项整治。区工商分局、卫生局、质监局、城管大队等有执法权的部门针对不同时期呈现的社会突出问题,结合工作特性,依法行使职权,开展了形式丰富的专项整治活动,加强了依法治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宜川街道在建民村动迁碰到前所未有的困难时,坚持做到:(一)动迁政策公开透明,将政策公示、信访接待、投诉举报、拆迁承诺和监管制度落实到位;(二)“依法动迁、文明拆迁;(三)以人为本,有情操作,整个动迁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动迁居民赠送锦旗达128面。长寿街道针对同济二附中校园周边环境差,学生和居民反映强烈这一突出问题,在有关部门的支持、协调下制定了综合整治方案,通过整治,彻底改变了学校周边环境脏、乱、差的状况。2005年3月29日,市委副书记刘云耕、副市长严隽琪、区委书记周国雄视察了学校周边环境,对综合整治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桃浦镇把加强停车场治安管理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开展专项整治,取缔马路停车场,建立规范的制度,依法制订了《停车场所综合管理暂行规定》,使停车场管理规范,操作有序,遏制了马路乱停车现象,解决了交通阻塞。我区的依法治区信息工作已经连续两年获得市二等奖,各单项工作也得到了各界的肯定。

  二、“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体会

  1、注重法制宣传与社会热点、区中心工作相结合。结合形势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有利于调动普法对象的主观能动性,容易引起大众的共鸣,大大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效能。如应对入世,全区各委办局、街道(镇)加大国际经贸法律知识及WTO规则学习、培训宣传力度;迎接APEC会议,区部分司法和行政机关及街道(镇)开展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行政执法检查及专项整治活动;维护稳定,开展“严打”整治活动、揭批“法轮功”;面对SARS,紧扣“防非”中心工作,广泛学习和宣传《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谋求发展,围绕区“六大工程”和“全面建设新普陀”的中心工作,加强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起到服务经济发展的大局的重要作用。

  2、注重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政府各级法制宣传教育领导机构坚持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紧密结合,深入开展依法治理,把依法治理作为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实践活动,纳入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给予了高度重视,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全面推进了依法治理,并且大大拓展了依法治理工作领域,加强了民主法制建设,为构建和谐社会,实现人和社会的全面发展奠定了扎实的基础。推进执法、司法公开,把执法和司法的过程变为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加强法律服务,在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办理公证事务、调解矛盾纠纷的过程中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其效果远胜于空洞的说教。

  3、注重传统与创新相结合。创新是新时期法制宣传教育发展的力量之源,在以传统方式夯实基础的同时,更要大胆创新,才能事半功倍,增加实效。一是观念创新,即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在工作中务求实效、协调推进、整合各方资源。二是机制创新,即不断建立完善工作推进机制、职能作用机制、联合互动机制。三是形式创新,即适应现代社会思想观念的发展变化,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占领新兴的宣传领域和阵地。我们坚持以人为本,建立了领导干部联席会议制度、人大任前考试制度,积极推广领导干部网上学法用法及网络法律知识竞赛,收效颇佳。2004年暑期,在“百万青少年网络法律知识竞赛”的活动中,我区共发动6391名学生参加,成绩名列前茅。

  4、注重成果展示与监督检查相结合。区人大常委会根据《关于进一步在本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为进一步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全面落实,对我区“四五”普法工作进行了视察。“8.16”依法治市宣传日,先后视察了长征镇司法、信访综合服务窗口、泾泰居委会和区环保局、工商分局“四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法律进社区”成果展示周期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了曹杨、石泉、长寿街道的法律进社区工作;政协委员视察了长风、真如、长征三个街道(镇)的司法、信访综合服务窗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我区“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给予了肯定,并对进一步开展这项工作提出了有效的意见和建议,很好地巩固了法制宣传教育的成果。

  三、下一步打算

  全民普法匆匆走过了二十个年头,在全面、客观总结我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更要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努力探索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规律,力求在更高的层次上开展好工作,取得更出色的成绩,为规划“五五”普法,进一步提高我区普法依法治理水平,推动城区法治化进程奠定坚实的基础。展望又一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还要继续抓好以下各项工作:

  1、紧扣中心,服务大局。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任务,以推进我区经济结构优化、重大项目支撑、科教兴区战略、文明城区创建、民心民智凝聚和党的建设“六大工程”全面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经济发展的大局服务,为“全面建设新普陀”增光添彩。加大力度宣传经济法律法规,积极培育法律文化,营造法制氛围,创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品牌,为我区经济发展和城市法治化建设打下扎实的基础。坚持不懈地走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道路,注重工作实绩,不断拓展法制宣传教育新领域,注重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对社会发展所起的基础性作用和提高作用。

  2、整合力量,突出重点。其一,继续抓好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以点带面,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扩大辐射面,特别是领导干部、青少年和公职人员。要充分发挥党校等培训基地的作用,加强领导干部学法师资培训,积极开展对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同时,要要加强检查监督,积极探索建立监督制约和激励机制,调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努力推进学校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巩固和健全青少年法制基地建设,保证宣传教育质量;进一步加强对公职人员的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其二,继续以“8.16”依法治市宣传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上海市宪法宣传周、《行政许可法》宣传学习等活动为核心,围绕“世博文明行动计划”,按照时间节点不断深入法制教育,尤其要加强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其三,进一步充实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机构、办事机构,建立更为强大的法制宣传员骨干队伍,健全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完善法制宣传教育的软硬件基础建设,建立健全各级普法讲师团。

  3、善用传媒,积极造势。进一步发挥大众传媒在面向市民法制宣传中的主渠道作用,凸显现代化媒体的宣传效应,将是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我们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突破口。在坚持利用报刊、杂志、电视等传统媒介,设置专栏、专题、专版、专刊的同时,尤其要重视对网络媒体的开发利用。牢牢把握网络传播速度快、范围广、效率高、便捷等较之传统媒体的优势特点,充分利用好现有的宣传平台,除发布各类法制宣传教育的新闻之外,开展更为丰富的专项活动(例如:竞赛、征文、研讨等),在更大的范围内集思广益、扩大声势,这是创建优秀的工作品牌的重要舞台。

  4、普治并举,注重实效。依法治理是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关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理论的必然要求,是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重要体现。切实加强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在做好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上,加强司法和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执法的实施和监督力度,把坚持执法为民、司法公正,作为深入推进城区法治化进程的重要保障;不断拓宽市民的用法渠道,增强他们的直观体验,达到更为直接的效果,把提高市民学用结合的能力,维护社会稳定,加快构建和谐社会,作为下一阶段工作的努力方向。

  普陀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5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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