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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江区“四五”普法工作总结
9月16日

  2001年以来,我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区委、区府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的支持监督下,按照《松江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要求,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有计划、有步骤、分层次、多形式地开展了一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全区公民的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有力地保障了依法治区工作深入开展,为科教兴区、富民强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五”普法的基本做法:

  2001年来,我区按照《规划》提出的“全面提高我区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全面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目标,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扎实圆满地完成了“四五”普法的各项任务。

  一、以领导干部为龙头,各类重点、重视对象的学法用法进一步强化

  (一)完善制度,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不断深化

  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履行职责的意识是“四五”法制宣传教育的重中之重。区委、区府高度重视,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列入松江区干部“十五”培训规划,作为干部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据,先后制定相关文件进行规范,促进了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落实和深化。

  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坚持中心组学法制度和领导干部周六法制讲座制度。区委认真制定中心组年度学法计划,将法制讲座纳入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同步安排。坚持每季度一次的处级干部法制讲座和半年一次的中心组学法制度。2001年以来,区委邀请知名专家学者,举办中心组集体学法讲座10余次,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专题法制讲座19期,内容包括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和江泽民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论述,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基本理论,宪法、行政许可法以及其它重要法律法规,世界贸易组织法制制度,以及与松江改革、发展、稳定密切相关的法治课题等。区人大常委会还邀请区财政、税务、房地等政府部门负责人专门讲解有关公共财政、税法、土地管理法等知识。

  坚持考勤、考学制度。为加强对领导干部学法的考核与监督,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01年向全区630多名副处级以上干部发放《松江区领导干部法制教育记录卡》,每次讲座都认真做好考勤记录。2001—2003年连续三年对领导干部进行法律知识测试,参加率和优良率逐年提高。2005年区委组织部对全区领导干部网上学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领导干部自觉参加在线法律知识学习和自测。

  领导干部学法阵地化。区委党校和各镇党校充分发挥党政干部法制培训主阵地作用,将法律课纳入各类主体班和培训班的必修内容。2002年10月30日,松江区法制培训中心在区委党校正式挂牌成立,全区领导干部法制教育进一步规范化、阵地化。先后在处级领导干部进修班、轮训班以及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等开设领导干部WTO法律知识、知识产权法、依法行政、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等法制课程。2003年,区纪监委会同区检察院在上海市新收犯监狱建立“松江区警示教育基地”,先后组织21场22个单位1700余名党员干部到教育基地听取服刑人员现身说法,为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预防职务犯罪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

  领导干部学法网络化。2004年,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大力推进领导干部网上学法工作,为领导干部学法提供新的平台。为全区区管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建立了网络学法注册学员资料库,向105个单位(部门)近600名领导发放了学员密码,专门下发通知提出明确要求。2005年,区人事局还组织全区科级以上干部参加上海干部在线学习。

  与此同时,通过向政府组成人员颁证任命书、举行宣誓等形式,努力增强领导干部宪法意识、公仆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2004年以来,区人大常委会先后对政府31个组成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新任命同志进行履职教育,并向他们赠送一枚国徽胸章、一本《宪法》单行本、一套《常用法律法规全书》和《区人大常委会制度汇编》,2005年又将履职教育对象扩展至政法机关中层以上干部。

  (二)明确责任,司法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常抓不懈

  区政府从建设法治政府、责任政府的高度,坚持公务员、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常抓不懈,分别不同对象,明确责任部门,注重观念的强化和能力的提升。

  公务员学法普及化。2001年以来,我们以公务员依法行政和WTO基本知识培训、行政许可法知识培训为重点,加强了公务员的普法工作。区人事局分5期完成1519名公务员依法行政与WTO基本知识培训,分2期完成1076名公务员《行政许可法》培训,参学率100%,两项培训均参加市统一考试,考试成绩在《国家公务员培训证书》上登记,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系统化。建立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培训制度,严格执行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制度。五年来,培训行政执法人员5000人次,新上岗行政执法人员基本法培训1000人次,每年参加率保持100%,考试合格率达98%以上,现已累计核发行政执法证1214张。2005年6月,为纪念“行政许可法”实施一周年,检验行政执法人员学法成果,展示我区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法制办联合举办“松江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竞赛”,全区镇、街道、政府各部门近千人参加。在单位初赛的基础上,全区33支代表队99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集中复赛,选拔出市政局等8支代表队进行决赛。市、区领导出席现场观摩,并为获奖者颁奖。

  专业法学习经常化。各单位、各部门认真组织经常性的专业法律法规尤其是新颁布施行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努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区工商分局坚持“学法四个一”活动(每周一题、每月一法、每季一考、每季一例大讨论),组织分局干部进行“《行政许可法》与工商行政管理实务”知识竞赛;民政局对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了《婚姻登记条例》、《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条例》培训;区市政局组织执法人员进行行政处罚权集中培训,所有学员全部通过考试并获得上海市城市管理监察人员资格证书;区司法局、卫生局、人口与计生委等也先后组织新颁法律法规的培训考试。

  司法人员学法全覆盖。区法院、检察院组织《法官法》、《检察官法》的学习与培训,组织业务骨干参加各类法律知识学习和岗位培训,不断提高干警的法律知识水平和运用法律的能力。区公安分局积极开展全员培训,大力开展“法律建设年”活动,通过专题讲座、网上授课、上门培训、跟班学习等方式,对民警进行基本法律法规培训,激发广大民警的学法自觉性,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受到市公安局的充分肯定。区司法局组织全体干警参加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基本素质培训和全国统考,获上海市个人第一名的好成绩。成立专门法律学习小组,集合专业优势,自办法律讲座,促进干警法律学习。

  (三)强化网络,青少年法制教育有效拓展

  我区认真贯彻落实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一系列精神和要求,积极开展青少年普法工作,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网络进一步强化。

  学校法制教育持续加强。“四五”普法以来,我们坚持学校主阵地、课堂主渠道,教育部门根据不同年龄学生的特点,有针对性地把法制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行为规范教育和道德品质教育结合起来,努力做到“计划、师资、教材、课时”四落实。1、落实计划。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四五”普法规划,每年制定青少年法制教育计划和加强学校法制教育的具体措施。2、落实师资。学校配备专兼职法制老师,并成立15人的普法讲师团和50人的法制宣传员队伍,深入学校开展法制宣传。2001年,开展选聘政法机关优秀干警担任学校兼职法制副校长工作,现在全区49所学校已全部配备了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并正在向民工子弟学校延伸。3、落实教材。在严格按照“四五”普法指定教材抓好学校法制教育的同时,“四五”普法伊始,区教育局就与政法部门共同编写《青少年法律常识百题问答》一书,作为学校法制教育的补充教材。4、落实课时。全区各学校除保证规定的法律教育课程课时外,法制副校长每年为各中小学师生讲授法制课40余课时。

  五年来,学校通过法制课、法制文艺、法律知识竞赛、法制征文、守法签名以及成人仪式等形式,先后进行宪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禁毒、环保、语言文字等10余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法制文艺演出15场。组织全区性的学生法律知识竞赛6次,参加达10万人次。2003、2004年两次举办成人宣誓仪式,参加学生近1000人。开展“珍惜年华,远离网吧”、“珍惜生命,远离毒品”、“保护知识产权”等大规模的守法签名活动3次,参加达3万人次。2005年组织开展中小学生“带法律回家”活动,全区4万中小学生每人一册“两法两条例”单行本,同时参加上海市中小学生“两法两条例”法律知识竞赛。

  社会资源有效整合。1、第二课堂作用明显。建立并依靠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市少管所、驻松部队、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区检察院等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区教育局在上海市少年管教所开展“与法同行,做守法公民”为主题的“2005年松江区中学生法制教育夏令营”活动,观看“回春”艺术团的法制演出、听少年犯现身说法;区检察院、法院开展“检察官伴你行”和旁听案件审理活动,教育引导青少年遵纪守法,增强法制宣传教育效果。2、社区资源充分整合。利用假期广泛开展社区教育成为近年来我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一大特色。每年的假期前,区相关部门对学生的社区教育进行安排。各镇、街道纷纷在假期举办“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法制讲座,组织观看法制教育片,参观法制教育基地。2004年暑假期间,全区组织2000余名学生参加“上海市百万青少年网络法律知识竞赛”,名列市郊首位。2001年,九亭镇组织辖区内1200名青少年参加“走进井冈山千人红色之旅”活动,接受革命传统教育。3、注重开发专业资源。区司法局与教育局等单位协作拍摄青少年法制教育电视片《危险的路》,选取本区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典型案例,进行形象生动的法制宣传,得到时任市政法委书记的刘云耕同志以及区领导的高度赞扬。区教育局在推行依法治校示范单位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青少年法制教育特色工作,结合各学校工作特点,在专业部门的协助下,建立一批法制教育示范校。如中山小学、松江七中、大江建筑工程学校等为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岳阳小学、民乐学校、泖港学校、松江六中等为中小学生自护自救教育示范学校,松江二中等为知识产权保护示范校。

  青保工作效果显著。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网络和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管理网络。区公安、教育、司法等部门联合打击敲诈勒索青少年和诱使、胁迫青少年犯罪的社会恶势力。2002年正式启动社区青少年保护工程。相关部门积极主动参与社区青少年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2003年成立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查处违规经营户34家,取缔无照经营42家,取缔无证经营摊点202个。2004年整治校门“三乱”,对全区43家网吧的业主和工作人员近500人进行法制培训,并签订杜绝未成年人进入网吧公开承诺书。此外,团区委组建青少年法律后援团,招募法律专业青年组成志愿者队伍,为青少年提供法律援助和维权服务。

  民工子弟学校法制教育受到关注。近年来,我区民工子弟学校快速增长,目前已达49所,在校学生近38000人,学校和学生数均列全市前3位。民工子弟学校法制建设与普法教育得到区委、区府的高度重视。区教育行政部门按要求对民工子弟学校校长进行集中的法制培训,有序推行民工子弟学校法制辅导员制度,逐步消除空白点。2005年,由10名法制副校长组成法制宣讲团,深入民工子弟学校对小学高年级和初中学生讲授法律法规,其中第一阶段(4月份)15所学校受教育近5000人次。

  (四)分工协作,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得到加强

  “四五”普法期间,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持续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学法工作。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归口管理,分级实施,协作联动,注重服务,形成了工商、税务、建委、经委、外经委、商委、劳动等部门,以各自职能为抓手,开拓创新、各显其能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普法特色之路。

  各司其职抓契机。区工商分局在日常工作中,切实贯彻《关于“四五”普法期间推动企业管理者学法用法的实施意见》,充分利用企业办证的机会,积极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使企业未入门先懂法。“四五”期间,该局每年组织区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区工商学会共同联手,对全区的私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个体工商户进行普法培训。五年来,共拨出专项培训经费750万元(每年培训费150万元),共举办普法培训班125期,参加培训人员达41405人次,并统一组织书面考试,考核合格颁发《上海市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四五”普法合格证》。区劳动局针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劳动法律法规培训计1666人次。区税务局利用每年4月的“税收宣传月”,深入企业,开展税法宣传,举办企业管理人员、财务人员税收法律法规培训班,增强企业依法纳税意识,保证了我区税收持续快速增长。区建委、水务局、统计局、旅委等部门,结合自身特点,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中开展一系列专业法培训,尤其针对企业转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加强企业破产法方面的培训和宣传力度,促进我区经济市场化、规范化、法制化的逐步完善。“四五”期间,我区各职能部门共举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班300余期,培训人次达60000余人。

  形式多样抓重点。针对企业的不同特点,经营管理人员的不同层面,各职能部门采用多种行之有效的普法手段,尽力使普法宣传效应最大化。区环保局为民营企业制作环保宣传幻灯片,赠送宣传挂图,增强企业环保意识。区民营办发挥各经济小区作用,举办中小企业鹊桥沙龙,适时有效地宣传《合同法》、《劳动法》、《税法》等法律。区商委在依法治商活动中大力进行诚信教育,开展“规范服务、星级服务、品牌服务”活动,建立健全商业诚信体系,树立我区企业新形象。区安监局运用知识竞赛、论文征集、演讲等方式,利用“一报两台”和政府网站等媒体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做到警钟长鸣。

  注重服务抓长效。为方便企业学法用法,我区相关职能部门坚持送法上门,将法制宣传完善企业服务结合起来,努力营造“家”的环境。区外经委将各科室职能、办事程序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打印成册,置于政务公开栏方便企业人员随时取阅,将最新的法律法规和涉外政策及时准确地链接到松江区政府网站上,供企业点击查看。建立企业走访制度,领导带头每月定期上门解答企业经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供政策法律咨询。充分发挥各镇、街道外资普法宣传员的作用,通过定期集中培训学习等方式,促进宣传员熟悉相关法规政策,加大对外企的法制宣传力度。五年来,区外经委共向外资企业编印发放《外资信息》53532份,《松江外经贸》特刊43854份,《法规选编》11594本。区经委则以每月一期的《松江工业》为载体,将最新的相关法律法规向全区各类企业及时宣传,为政府与企业提供了良好互动的平台。

  (五)集中教育,重视对象学法有序推进

  截止2004年底,我区外来流动人口总数已达464809人,外来务工人员大量涌入,一方面为我区的经济发展贡献了力量,另一方面也对我区的社会治安管理工作提出了挑战,因此加强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教育,增强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意识是促进我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

  集中管理立制度。洞泾镇、九亭镇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容留,谁负责”原则,以外来务工人员的用人单位和集中居住地为普法阵地,将劳动用工和普法教育有效结合。方松街道针对新城区建筑工地多的特点,推行工地普法宣传联络员制度,在每个工地设置一个法制宣传栏形式开展法制宣传。近年来,我区大力推行外来人员集中居住工作。先后在新桥、九亭、车墩等外来人员集中的地区建成集中居住点10多个,如新桥镇春申村和申桥公司共同投资4500万元建造了5.5万平方米的民工公寓,可供15000人居住,实现“统一规划、统一建造、统一登记入住、统一管理”,在集中居住区内设置法制宣传板报、画廊,开设法制夜校,集中居住地不仅为外来务工人员营造了一个安居乐业的环境,也为开展普法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区检察院在外来人员居住相对集中的镇、街道,开展“检察官在你身边”等活动;司法行政系统干警通过集中法制讲座等形式,不断增强外来人员遵纪守法、依法维权的自觉性。

  贴近生活建家园。车墩镇每年中秋前后举办外来务工人员“情系第二故乡”系列活动,引导和鼓励外来务工人员遵纪守法,勤奋工作。中山街道在外来人员管理工作中坚持“人性化”服务,努力营造“话能说、事能做、有人管、有人帮”的和谐氛围,居委会成立“外来人口之家”,日常工作中以“家”为桥梁,向外来人员普及法律知识,并动员组织外来人员参与社区文体活动,该地区组成的锣鼓队三分之一成员是外来人员。其他镇、街道也都通过定期举办法律知识讲座、法律咨询、发放法宣资料等方式,重点宣传与外来人员生活、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使外来务工人员知法、懂法、守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五”期间,我区还重视社区工作人员和中介机构工作人员的法制教育。区司法局、区民政局每年分别对人民调解员、村(居)委会主任进行集中业务培训。2004年全区各村(居)委会主要责任人230人参加了由区委政法委组织的基层干部维稳工作培训班。各镇、街道定期对社区工作人员开展民法、婚姻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知识培训,促使他们依法做好社区的各项工作。如新浜镇坚持每年举办村居干部集中法制培训,由区有关部门专业人员授课,有力地促进了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区工商、司法等还组织中介机构从业人员参加普法培训。区司法局每年组织律师参加市律协组织的法律法规和执业规范培训计300多人次。2002年组织会计、审计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从业人员参加市场中介发展署的基本法培训。

  二、力求创新,面向大众的法制宣传教育特色明显

  “四五”普法以来,我区围绕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城乡一体化建设以及区委、区府的重点工作,整合资源、突出重点,多形式、多渠道、广泛深入地开展面向大众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一)抓住核心,突出重点

  以宪法宣传为核心,有的放失地开展法制宣传活动。2001年以来,我们连续4次开展全国法制宣传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大力营造全社会“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区领导每次都通过电视台向全区公民发表宪法宣传周电视讲话,2003年宪法宣传周期间,区委副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吴尧鑫还在《松江报》上发表“切实维护宪法权威,全面推进依法治区”专题文章,号召全区公民努力维护宪法权威,积极推进依法治区。与此同时,每年都组织全区各学校统一举行升国旗仪式并由校长作国旗下的宪法讲话,城区主要街道悬挂大幅宣传标语,在人口流量较大的中心城区举行大型法律咨询活动,广大法律工作者广泛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2001年以“学习宪法、迎接入世、推进法治”为主题制作法制宣传版面40块巡回展出;2002年举办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和法律知识测试,组织专业人员“送法进社区”;2003年举办全区性法律知识竞赛;2004年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司法局、区政府法制办组织召开“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城区”座谈会,区四套班子领导,法院、检察院领导,各镇、街道、园区及区委、区府各部门领导近百人参加。以“宪法修正案”颁布为契机,全区开展了《修宪为民图片展》巡回展览,受教育群众达10万人次。发放宪法宣传挂图1140张,制作宪法宣传幻灯片40套,结合“千场电影进农村、进工地”活动,随片放映。

  “四五”普法期间,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强新颁法律法规以及与群众日常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其中重点的新颁法律宣传14部(次)。抓住重大节点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5·1”、“6·25”全国土地日、“6·26”禁毒日、“8·16”依法治市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暨宪法宣传周等重大节点,多形式地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二)体现特色,寓法于乐

  按照“三贴近”(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以地方戏曲文艺为载体,以专业演员为骨干,编排法制文艺节目在全区巡回演出,将法制内容融于文艺作品之中,让广大群众在享受文艺之美的同时受到法律的熏陶,形成法制宣传一道亮丽的风景线。节目内容涉及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和儿童权益保护、老年人权益保护、禁毒、交通安全、治安管理等法律法规,演出形式包括传统折子戏新唱、沪剧、小品、上海说唱、快板等,以案释法,寓法于乐,深受广大群众欢迎。做到“一年一台重点戏,年年都有新亮点”。五年来,全区举办以婚姻法、土地管理法、环保法、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为主题的法制文艺演出10台517场次,观众达101750人次。其中,2002年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创作编排综合法制文艺节目,邀请上海专业演员演出,在全区各镇、街道、委办局以及区直属公司演出60余场,观众11200余人。时任区委副书记的曹伟达同志亲自编写宣传禁毒的剧本《七十二万》,由该剧改编拍摄而成的电视剧《新上海屋檐下——七十二万》在上海电视台播出,受到好评。此外,车墩镇、岳阳街道、永丰街道、叶榭镇等先后组织基层法制文艺创作演出活动,观众总计6350余人。

  (三)注重参与,力争覆盖

  重视群众参与,扩大宣传覆盖,注重取得实效,采用大众形式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让法律走近市民,走进家庭,使法律深入人心。2001年举办社区居民法律知识竞赛,开展向社区居民赠送法律书籍活动,召开“加强社区法制宣传,让宪法走进千家万户”座谈会。2002年,区司法局、教育局、松江报社联合举办“民防杯”法律知识竞赛,竞赛题目全部在《松江报》上刊登,向全区发放25000份。五年来,区司法局、妇联、松江公安分局等先后举办以珍惜土地、安全生产、家庭学法等为主题的法律知识竞赛30余场,其中,2004、2005年由区司法局和区妇联举办的“万户家庭学法律”系列活动,首次尝试以家庭组队参与竞赛的方式,群众参与面更广,吸引了近10万人直接参加,掀起了全民学法的新高潮。各专业机构广泛参与形成合力,如区检察院认真开展“检察院在行动”系列活动,连续三年针对不同对象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受到市民欢迎。

  (四)活用媒体,创新形式

  首先是发挥区“一报两台”的主流媒体作用。及时报道“12.4”法律宣传日宪法宣传周、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全区性法律知识竞赛等重要普法依法治理新闻。区电视台每年播出法制新闻300多条、法制专题片5档,区广播电台每年播出法制宣传节目20多档。《松江报》以专刊、增刊形式对《行政许可法》等10余部新颁法律法规进行密集宣传,通过松江报进行的法律知识竞赛6次,刊印总数达15万份。区法院、区司法局、区工商分局与《松江报》联合开辟“法苑”、“律师信箱”、“消费维权”等专栏进行法制宣传。区工商分局利用电视媒体,与松江电视台联合举办“红盾维权”节目,2001年1月至今已播出54期。

  其次是巩固传统阵地。通过设置法制画廊和宣传栏、成立社区法制学校、自编法制宣传资料等传统普法形式进行宣传。据不完全统计,五年间,区有关部门自编各类法制宣传资料达种册。其中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先后编印宪法、行政许可法学习参考资料8期近2000册,供领导干部学法参考。区司法局、区妇联和区法制办配合“万户家庭学法律”系列活动,联合编印并下发《家庭学法知识百问》法律知识手册3万册。区劳动局在每个小区设置宣传专栏,并聘请223名宣传员深入社区开展劳动法律法规宣传。方松、佘山、石湖荡等利用社区动态等定期内刊开辟普法专栏。如佘山镇每月编印一期《今日佘山》,用案例分析、法制文章选登方式宣传法律法规,至今已出版104期。该镇还利用有线广播网,每周邀请上海大学法学院的学生主持“法制时空”节目,至今已制作了385期节目;

  第三是开辟新兴资源。全区党政各部门利用政府公务网平台,大力开展专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区人事局、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等利用互联网、局域网开展网上法律法规学习自测。春申村与市法宣办联合举办“春申杯”网络法律知识大赛和法制图片摄影大赛。

  三、普治并举,扎实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全区积极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意见》,大力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不断提高村(居)民参政能力和自治能力,提高基层法治化管理水平,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区。

  (一)点面结合,不断完善农村民主法制

  区委始终坚持把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作为基层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依法治区工作要点,先后制定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及操作办法、村民自治工作考核办法等一系列制度措施。坚持每年召开一次村务公开联席会议。2003年,我区提出深化村务公开的“五规范一满意”目标,开展新一轮村民自治章程修订和完善工作,村民自治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的轨道。2003年,我区获得“全国村民自治模范区”称号。2004年,新桥镇春申村被民政部、司法部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各镇、街道始终按照“依法建制,以制治村,民主管理,村民自治”的原则,大力开展依法治村工作,不断完善村民自治。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主要目标,努力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基层民主法治实践。中山街道在撤村建居委会工作中,对有关撤制方案、集体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并张榜公布告知村民,增强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全体村民的监督。2003年,又在全街道600多个楼道统一制作、统一张贴、统一挂牌《居民公约》、《楼组公约》,形成居民自己制定公约、自己执行公约、自己维护公约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的新方式。石湖荡镇于2004年组建成立村级法制宣传调解队和社会治安保障队,进行专业培训。两支队伍在社会治安、矛盾化解和法制宣传中充分发挥作用,组建至今化解民间纠纷10余起,向群众进行法制宣传25100人次。

  (二)因地制宜,大胆探索社区法治化管理

  为适应城市社区发展的新情况,岳阳街道、方松街道认真进行社区网格化管理的试点工作。岳阳街道以社区事务受理中心为抓手,通过电子触摸屏、显示屏、办事告知栏等公开办事须知,方便社区群众办事。辖区内高乐、荣乐等居委会与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共建双休日和夜间法律咨询服务站,定时、定点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受到居民的一致好评。方松街道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建立街道信息服务平台,开通居民普法教育网站,设立便民邮箱,网上办理社会事务和网上普及法律。2005年,在深入开展调研、充分听取居民意见和邀请华政法律专家反复研讨的基础上,街道以政府出资购买社区法律服务的形式,筹备成立了我区首家社区自治性质的法律服务组织——方松街道社区自治法律服务中心,为辖区内居民提供法律咨询、法制讲座、委托代理以及法律援助等服务。该机构的成立不仅为居民解决法律问题提供了方便快捷的平台,也为我区在社区法治化管理上作出了新的尝试。永丰街道在居委会设立法律服务站,聘请专业人员向居民提供法律帮助。

  “四五”普法的收获和体会:

  五年来,在区委的高度重视和人大的有力监督下,经过全区上下共同努力,我区的“四五”普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办事和依法管理的能力明显增强。通过明确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周六法制讲座制度、领导干部学法登记制度、考试考核制度,不仅使全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更加制度化、规范化,而且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自觉性显著提高,依法履行职责的意识和观念进一步增强,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意识明显增强。区政府对于涉及全局的问题、重大改革问题和与人民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广泛征求意见。2004、2005年,先后将政府年度主要工作以分类量化的形式在报纸和网络上公布,接受市民的评议和监督。充分发挥“区政府法律顾问团”等智囊机构作用,深入研究、分析论证,自觉运用前期预测、效益评估、公开招标、比选择优等手段,确保科学合理合法地作出行政决策。坚持律师参与周四领导信访接待工作,为领导干部处理涉法疑难问题提供现场服务。成立“为被拆迁人提供法律服务律师志愿团”,帮助调处动拆迁矛盾纠纷。

  二是司法、行政执法人员公正司法、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高。区人民检察院完善主诉、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进一步完善检察委员会议事规则;深化检务公开,完善诉讼参与人权利义务的告知制度,实行办理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公开审查制度。区人民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执法执纪监督员旁听重大案件的审理;严格实行“执行五公开”制度,广泛接受监督。各行政部门深入开展和加强专业法律法规学习,全部建立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执法过错追究制以及政务公开等一系列监督制约机制,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

  三是全区公民法律素质明显提高。以“法律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家庭”为载体,通过法制讲座、法律咨询、法制宣传栏、法制文艺演出等形式开展一系列面向大众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广大公民确立了必需的法律意识,掌握了必备的法律知识,懂得了必要的用法途径,进一步明确了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增强了民主意识和法治观念,更加积极地参与到社会事务管理的行列。2002年6月,我区物价部门召开自来水价格调整听证会,首次设立市民旁听席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市民踊跃报名,这一做法得到了市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并被《解放日报》报道。区法律援助中心2001年以来接答法律咨询量每年以一倍的幅度递增,市民法律需求明显增长。

  经过五年的实践,我区的“四五”普法工作基本达到了预期目标,回顾这五年来的工作,我们有如下体会:

  一、加强领导是搞好法制宣传教育的关键

  “四五”普法工作是一项全局性、系统性的工作,只有切实加强领导,才能组织协调各方面的力量,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区委、区府高度重视依法治区工作,加强对依法治区工作的领导,2001年,区委先后批转《松江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和《松江区2001—2005年依法治区工作纲要》,区一届人大常委会三十一次会议通过《关于在本区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坚持每年召开依法治区工作会议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2004年,为进一步加强对依法治区工作的领导,区委充实调整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区委书记杨国雄担任组长,区委副书记、区长孙建平同志担任第一副组长。每年的《依法治区工作要点》都经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会议、区委书记办公会、区委常委会讨论通过后由区委、区府转发。各级领导不仅带头学法,而且还带头讲法,带头普法。2004年《行政许可法》实施前夕,区长孙建平亲自为全区处级以上领导主讲该法,掀起了各部门、各单位行政一把手为单位人员辅导学习《行政许可法》的热潮。2005年,我区花半年时间对政府系统处级干部进行“行政管理实务知识培训”,除邀请专家教授讲课外,区政府领导按照工作分工,结合松江实际选取课题为培训班授课。

  二、规范制度是搞好法制宣传教育的保障

  五年来,区委先后制定《依法治区领导小组议事规则》、《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以及《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若干规定》等一系列工作文件,形成了涉及决策方式、议事规则和工作方法等一系列工作制度。为保证普法工作落到实处,我区把重点对象学法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先后建立领导干部的中心组学法制度、法制讲座制度、重大决策法律专家论证制度;司法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审证制度、公务员在职培训制度;青少年假期社区报到学习制度;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轮训发证制度等。此外建立健全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监督制约机制,坚持由区人大、区政协对普法工作的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五年来,区人大开展重点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检查13次,并对“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区政协召开专题议政会,专门到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等单位视察并听取工作汇报。2005年,区人大将四五普法工作列入常委会年度审议议题。6月份,区人大、区政协会同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对全区“四五”普法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验收,对我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成果表示充分肯定。

  三、坚持创新是搞好法制宣传教育的动力

  “四五”普法期间,我们在继承传统普法机制、形式的基础上坚持开拓创新。在普法主体上,整合社会资源,壮大普法队伍。充分挖掘法律服务专业资源,将普法寓于法律服务之中,通过公证、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参与信访接待等形式,鼓励社会参与尤其是专业人员参与法制宣传。在区层面,我们以公、检、法、司机关领导和政府相关部门法制干部为主,组成区“四五”法制讲师团;在基层,全区各镇、街道建立了总数达190人的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同时,五年来,我们坚持利用文艺团体的专业优势,以政府出资购买宣传产品的形式大力开展法制文艺演出活动,不仅创新了形式,更壮大了普法队伍,丰富了普法主体。在普法形式上,将普法与地方曲艺融于一体;将法制宣传教育“大篷车”开进社区;利用“千场电影下农村、进社区、到工地”的契机,在电影放映前播放法制宣传教育幻灯片、普法教育片或进行法律常识有奖问答;组织市民参加公开庭审,通过典型案例以案学法;以家庭为单位组队参加法律知识竞赛。这些形象直观、喜闻乐见、互动性强的普法新途径深受群众欢迎。在普法内容上,紧扣中心,服务大局。根据区领导提出的“提高运用综合手段包括法律手段、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等破解历史遗留的难点问题的能力,提高破解经济社会发展瓶颈问题的能力”的要求,坚持将普法与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有针对性地开展土地管理、房屋拆迁、市容整治等方面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有力地保障了区重点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推进。在普法载体上,充分利用区“一报两台”和有线广播和大众传媒进行法制宣传;设立固定的法制宣传专栏,编印法制宣传教育专刊,设置法制宣传公益广告牌;利用网络进行法律知识自学自测。

  四、注重实效是搞好法制宣传教育的根本

  法制宣传教育的最终目的在于将所学的法律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以此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和全社会的法治化水平。五年来,我区的普法教育工作坚持结合实际,学用相辅,强调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不同对象,确定不同的学习内容、提出不同的学习要求。对领导干部突出民主法制建设理论和与领导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牢固树立依法履行职责的意识和观念;对司法行政执法人员突出专业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法律知识水平和运用法律的能力;对青少年突出法律常识教育,在法律意识的启蒙和法律素质的养成上下功夫;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突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依法经营管理的水平和能力;对外来人员突出学习与劳动务工、居住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增强法制意识;对中介机构工作人员重点学习行业法规和执业规范,提高职业道德和水平;对社区工作人员和农村基层干部突出学习基层民主管理和建设相关的法律知识,提高服务质量。每年年初,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制定工作要点前都会通过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听取意见和建议,按照普法对象的需求制定工作计划。内容贴近实际、实用性强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深受干部群众的欢迎。虽然我区的“四五”普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着许多不足:普法工作发展不平衡,少数单位和部门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视不够,工作措施不够到位;极少数领导干部在法治实践上下功夫不够,没有将学法用法与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还有脱节现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适应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尚待进一步提高。这些都有待于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解决和改进。我们决心抓住“五五”普法的新机遇,进一步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机制和工作方式,落实和完善工作制度和工作措施,努力推进我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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