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闸北区“四五”普法工作总结报告
2001年以来,我区“四五”普法工作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实现上海市“四五”普法规划提出的公民法律素质有新的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办事能力有新的提高、城市法治化管理水平有新的提高为目标,按照“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方略的总体要求,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在巩固前一轮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积极推进依法治理,进一步增强了全区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促进了全区各项工作逐步走上法治化轨道,保障和促进了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一、“四五”普法的主要做法
2001年“四五”普法启动以来,我区“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帮助下,按照“四五”普法规划的要求,结合闸北实际,有针对性地、创造性地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各项工作。通过五年来全区上下各方面的扎实工作,基本实现了我区“四五”普法规划所确定的工作目标。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夯实工作基础,确保“四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1、及时明确目标任务。为了巩固“三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成果,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2001年,区委及时出台了《闸北区2001——2005年依法治区工作纲要》。与此同时,区委、区政府转发了《关于在本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区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在本区继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五年来,每年都根据上级精神和我区实际,制定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区工作要点和具体实施计划,下发全区各部门、街道(镇)、企事业单位,明确年度普法依法治理的工作重点。全区各部门都把“四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作为事关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重要系统工程来抓,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抓的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有力地促进了我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2、建立健全组织机构。针对我区部门领导人事变动的情况,及时对区依法治区和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工作机构进行了调整和充实,并将原设在区司法局的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归口到区委,与区委办合署办公,选配了专职干部负责处理日常工作,确保了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与此相适应,全区75个部门的56个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都进行了充实调整,从而使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有序推进。
3、着力加强队伍建设。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在建立健全了普法工作机构的同时,调整充实了普法联络员队伍;调整成立了区“四五”普法讲师团,以满足不同层面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需求;进一步完善了普法依法治理联络员例会制度、信息反馈制度、统计报表制度、业务培训制度、检查考核制度等,通过加强组织和制度建设,使得全区“四五”普法组织网络进一步完善。通过几年来的努力,逐步形成了由司法助理员、普法依法治理联络员、普法讲师团成员、法制副校长、社区法律服务志愿者组成的普法依法治理骨干队伍,提升了普法依法治理整体效果。
4、认真开展调查研究。为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更具针对性,我们把调查研究摆在重要的议事日程,每年组织发动全区开展调查研究,5年来共撰写调研文章65篇,并有14篇调研文章在市政治文明办、市法宣办组织的调研评比中获奖,先后有1篇获得特别奖,1篇获得一等奖,3篇获得2等奖,6篇获得三等奖,3篇获得优胜奖,我区法宣办3次获得优秀组织奖。
(二)紧紧围绕中心,充分体现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是在城市建设和管理过程中,突出法制宣传教育的先导性。五年来,围绕旧区改造、动拆迁、中小道路整治、市容环境整治“不夜城”等地区治安顽症专项整治、轨道交通建设等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我们利用有效载体和各种形式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先行,促使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的依法规范,同时赢得居民的理解和支持,从而确保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如,针对城市建设中旧区改造这一重点工作,一方面,我们注重对动拆迁工作人员开展专题法制培训、制定并执行严格的规章制度、编发10,000余份《闸北区动拆迁工作实用手册》等,教育动拆迁工作人员在动拆迁过程中要依法规范操作;另一方面,我们广泛开展面向居民、面向社会的法制宣传教育,通过编发《动拆迁知识50问》、“拆除违法建筑须知”宣传手册、《铁路上海站北广场地区旧区改造“阳光动迁”政策》、《防范小常识》等一系列针对性的法制宣传资料及现场开展法律宣传咨询服务、组织听证等,让广大动拆迁居民了解动拆迁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此举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许多动迁居民在充分了解了自己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之后,自觉配合旧区改造工作迁出了动迁基地。
二是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体现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五年中,我们始终把法制宣传教育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有效手段之一,积极发挥其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基础性作用。在依法打击“法轮功”严打整治、禁毒、预防和减少上访等工作中,法制宣传教育都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利用广播、横幅、挂图、黑板报、法制讲座、文艺演出、知识竞赛、宣传版面展示、法律咨询和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营造法制宣传的良好氛围;如针对涉法上访,组织编印“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预防减少涉法上访”等专题法制宣传资料,在社区居民中广泛宣传,引导居民群众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围绕禁毒,组织开展的“不让毒品进社区、不让毒品进家庭”家庭禁毒知识竞赛活动,吸引广大的社区居民和家庭参与,使居民在积极互动的活动之中接受了法制宣传教育,达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三是在应对突发事件中,反映法制宣传教育实效性。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关注社会热点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如面对突如其来的“非典”、禽流感等突发事件,我区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在第一时间内迅速编印针对性的法制宣传资料免费发送到社区、学校进行广泛宣传,先后共编印针对性地宣传资料5万余份。还适时深入社区和外来人口集聚地,进行防病知识宣传培训;组织法制宣传小分队和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深入基层讲解相关法律知识,共举办讲座226场次,组织候诊病人观看录相231场次,受教育人数达7.2万人次,防病知识教育覆盖到社区居民、学校师生及外来民工等;同时,区报、区有线电视等新闻媒体也加大宣传力度,在电视台报刊和网站开办了防治“非典”、禽流感的法制宣传节目、栏目,使《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时得到广泛深入的宣传,及时、有效的法制宣传教育,在提高干部和居民的卫生法制意识的同时,也稳定了民心,促进了依法防治“非典”和禽流感工作。
(三)牢牢把握重点,带动面上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入开展。
1、突出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继续坚持领导干部双休日法制讲座、中心组学法、自学法律等制度。区委中心组率先垂范,组织开展《宪法》、《行政许可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的专题学习,从而带动了各部门中心组对相关法律法规定期的学习讨论。五年来,共组织处以上领导干部举办双休日法制讲座21期,听课人数达9542人次,出席率在95%以上。利用党校法制教育基地,把法律课程作为必修内容列入到干部集中轮训主体班之中,五年来,已在12期处级干部理论轮训班中开展了法制专题教育周,有近500名处级领导干部参加了培训。探索组织局级干部学法考试,在26位局级领导干部的带头示范下,全区500余名处级干部先后参加了《宪法》、《统计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知识的书面考试。此外,还探索利用先进的网络技术等组织全区领导干部学法,进一步拓展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渠道。
2、坚持学校主课堂与第二课堂联动开展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继续在教学计划、教材、课时、师资上抓落实,加强学校主课堂的法制教育,《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得到广泛宣传。
同时,结合青少年学生的心理、生理特点,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校外法制辅导员及社会各方面的资源,通过举办模拟法庭、法律知识竞赛、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演讲比赛、开展法制夏令营、“争做遵纪守法小公民”征文比赛、法制文艺节目演出等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活动,深化了第二课堂的法制教育。通过设立青少年维权岗、法制教育示范学校、开展网上模拟法庭等新载体,吸引和引导广大青少年学习法律知识,参加社会法制实践。五年来,通过培训法制课教师、组织律师与学校结对签约提供针对性法律服务等,进一步促进了学校的法制化建设。坚持技、职校在校学生法律知识统一考试、统一发证制度;五年中,共颁发技、职校学生普法合格证9767份。五年中,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法制讲座840次,受教育人数达48万人次,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983次,累计62万余人次,开设法制课3158节,累计154万余人次接受教育,90%以上青少年学生在主课堂与第二课堂的法制教育活动中不同程度地接受了法制宣传教育,在校学生的违法犯罪率保持在万分之零点三以下。
3、坚持学用结合,全面提高司法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
坚持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上岗制度,并结合行政执法人员工作实际,不断拓展培训的内容和培训的覆盖面,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技能。五年中,3640人次的行政执法人员经过集中培训辅导和考试,持证上岗。
坚持定期组织司法人员进行通用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的培训学习,形成了培训、考核、任用三位一体的有效运行机制。“四五”普法期间,全区
358名司法人员普遍接受了系统的法律知识培训。
公务员学法经常化、规范化。每年通过集中辅导、培训,组织统一考试等,组织广大公务员学习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基本法律法规,并将公务员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情况与上岗执法资格结合起来,与公务员职务任免结合起来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基本实现了公务员每年学习法律知识的时间不少于40小时;五年中有1280名公务员通过学习和考试,取得了普法合格证。
4、以提高依法经营能力为重点,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学法用法。
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尤其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法制宣传教育与加强企业管理相结合,坚持以集中教育为主,分层次、有重点的组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五年中,共举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班1003期,法律知识集中培训50491人次;举办新办个体工商户的法制培训班297期,受训达14785余人次。私营个体户法制培训10285余人次,发证率均达到96.5%。2003年全市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经验交流会上,我区法宣办作为交流单位之一在会上交流介绍。
5、点面结合开展对外来流动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首先是通过区外口学校和各街道、镇外口分校以举办法制培训班、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开展针对性的法制教育。五年中,区外口学校举办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骨干法制培训班178期,计8900余人;各街镇举办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法制培训班2037期,受训人数达142629人次,考试合格办证率达85%。其次是利用春运开展对外来流动人员的法制宣传。
每年春运期间,通过部门之间、部门与街道(镇)之间的联动、互动,以设立固定宣传咨询点、播放录音广播、开展义务法律咨询、展示法制宣传版面、编发法制宣传资料、咨询服务、与广播电台联合制作专题节目等形式,开展为期40天的对外来流动人员的法制宣传。
5、积极探索实践中介机构服务人员、社区工作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始终重视中介机构服务人员、社区工作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并进行积极有效的探索实践。五年来,先后组织物业经理、房地产开发企业法人代表、物业管理部门经理和管理人员等对象开展了法制培训;组织对1000余名动迁工作中介服务人员进行专题法律知识培训,2300余名会计工作人员接受了法律知识的专题培训,坚持持证上岗。
坚持条块结合组织开展社区工作人员的法制教育,通过组织法律进社区活动,整合各职能部门的法律资源,对社区工作人员开展了有关劳动保护、社会保障、权益保护、计划生育、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依法建立档案、科普及禁毒等各方面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同时还结合社区工作人员工作实际,通过举办专题法制讲座、培训、组织参加法院庭审旁听、担任人民法院陪审员及利用社区网络等多种形式和途径组织社区工作人员学法用法。五年里,全区1516名社区工作人员不同程度接受了法制宣传教育。
(四)不断开拓创新,努力展现法制宣传教育新的特色和亮点。
一是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在巩固中有新突破。领导干部双休日法制讲座是我区在“三五”普法中率先创立的学法形式,“四五”普法中,我们始终结合领导干部工作实际,在双休日法制讲座内容上体现适时性、及时性、实用性。同时,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有新拓展。一是有固定的自学和辅导教材;全区处级领导干部人手配有一套“四五”普法统编教材——《干部法律知识读本》、《统计法》、《档案法》、《科普法》等法律知识读本,并组织编写婚姻家庭、动拆迁、拆除违章建筑法制宣传资料及将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导读印发至全区处以上领导干部,供领导干部学习参考。二是拓展法制教育的渠道;充分利用党校法制教育基地,每年结合形势发展,先后以依法治国理论、干部法律素质、《行政许可法》、司法公正及专业法等为内容,利用一周的教学时间,组织在处级领导干部理论轮训班中开展法制专题教育和研讨;三是利用网络组织学法;建立了上海市领导干部网上学法用法闸北分校,并结合干部在线学习城,组织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上网学法。
通过多种形式的学法,我区越来越多的领导干部更加注重运用法律手段来解决改革发展稳定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依法决策的意识和能力不断提高。区委书记姚海同关于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文章在《上海法治报》头版刊出,并在上海市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座谈会上进行交流;关于政治文明建设的理论文章在2004年市政治文明办组织的调研评比中获特别奖;就“四五”普法工作,区委副书记、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组长郑健麟接受市《法制宣传手册》的专访;在总结验收过程中,区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纷纷为即将面世的《依法治区成果集》撰稿,畅谈学习普法依法治理的感想和体会。
二是宪法宣传周每年有特色和创新。每年的法制宣传日和上海市宪法宣传周等重要节点,我区都结合本区实际组织了各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如:2001年宪法宣传周期间,原区人大主任成素娟发表电视讲话、全区10万中小学生统一举行庄严的升国旗仪式、全区134名法官举行忠于宪法和法律的宣誓仪式等专题活动。2002年期间,在全区组织开展了“微型法制演讲”、宪法知识竞赛等10项系列宣传活动;2003年宪法宣传周,更是体现了市、区及部门、街道的联动,在不夜城绿地开展了“社区法制文艺汇演”、“中学生法制演讲比赛等7项系列宣传活动,市政协主席蒋以任等市、区领导亲临现场观摩,活动现场浓厚的宣传氛围吸引了众多的社区居民参与和过往路人驻足围观。2004年宪法宣传周,我区也通过张贴宣传画,同时配以黑板报、宣传栏展示、举办辅导讲座、拉宣传横幅等各种形式开展宣传,在全区上下掀起了学习宪法、宣传宪法的高潮。
三是春运法制宣传教育形成品牌效应。我区特有的地理位置,客观上要求我们始终把外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摆在重要的议事日程;而以春运外来人员进出上海高峰为契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自“二五”普法开始已成为我区的特有的做法。“四五”普法开始以来,我们坚持以人为本,在坚持春运宣传已有做法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各种有效的形式和载体,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法制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一是组织开展面对面的宣传咨询服务;每年组织区域内的政府职能部门和律师事务所分别开展大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现场解答外来流动人员有关法律方面的问题;二是利用广播电台进行宣传;我们联合上海人民广播电台制作专题广播节目,通过电台直接与外来民工和市民共同探讨外来务工人员在实际生活中遇到的一些法律问题;三是寓法制宣传于法律服务之中;向社会公布法律服务咨询服务专线“12348”和用工政策“83666”咨询热线,利用热线电话解答民工有关法律问题和用工政策的咨询,并对符合条件、需要提供法律援助的民工提供及时的法律服务,再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开展更深层次的法制宣传教育。此外,我们结合外来民工的工作、生活实际,每年专门编写面向外来民工的法制宣传资料免费发送进行广泛宣传;我们还在上海站广场和区域内的各长途客运站,利用展示宣传版面、黑板报,发放各种宣传资料、播放广播录音等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五年中,全区共出动宣传咨询人员12248人次,展示宣传版面和黑板报1650余块,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8,386余份,悬挂宣传横幅标语128条,播放宣传录音3569小时,树彩旗550余面,接待民工咨询61,571人次,为圆满完成春运任务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是面向社会的法制宣传教育更加贴近居民工作、生活实际。我区的法制宣传教育在保持传统做法的基础上,积极探索贴近本区居民实际的新途径和渠道,努力做到喜闻乐见、通俗易懂,使得居民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律知识。如:为了切实宣传《宪法(修正案)》,我们在编发宣传资料,举办法制讲座的同时,根据宪法修正案的内容制作了宣传挂图,在公共场所和社区张贴,使得法制宣传教育由抽象变为具体、由枯燥变为生动,增强了其应有的活力。再如:为了广泛向社会宣传新的《行政许可法》、《上海市信访条例》、国务院《信访条例》,使得不同层次的市民都能理解法律法规的立法精神和内容,我们根据《行政许可法》的内容和精神,编写通俗易懂的文字,再配以生动的漫画,制作成18块图文并茂的宣传版面,在全区进行巡回展示,使得居民在潜移默化中提高了对《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知晓率。此外,探索运用先进的网络技术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从居民实际需求出发,将法律服务与法制宣传教育有机结合,如:宝山路街道创建的“小胡姐姐谈法律”信箱、天目路西街道创办的“社区法律动态”、彭浦新村各居委会的法律“夜门诊”等等,在不同的层面、不同的范围拓展了法制宣传教育的渠道和形式,体现了因地制宜,贴近区情、社情、民情的特点。
二、学用结合,普法依法治理凸显成效。
(一)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五年来,全区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普及率为100
%,青少年学生普及率为98%,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普及率为96.5%,居民普及率为90
%,外来务工经商人员民工普及率为80%。全区广大干部居民通过认真学习宪法等基本法律以及与自身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了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越来越多的人能够依靠法律解决各类矛盾,形成了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履行法定义务、运用法律武器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良好习惯,也推动了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同时广大居民进一步明确了公民的法律地位,增强了依法纳税、依法尽社会义务的自觉性,也增强了民主意识和监督意识。
(二)依法治区工作力度不断加大。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员依法办事、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通过加强国家公务员学法用法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法治理论水平有所提高。领导干部坚持带头学法用法,积极参加各类法制讲座、普法考试,并做到依法决策。政府及有关部门主动向人大报告工作和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重大决策和重要活动主动征询法律工作者等各方面意见。加强了政府法制机构建设,凡政府出台的各项文件,均由法制部门把好法律关。各行政部门深入开展了专项法制宣传学习教育活动,加强了各专业法的学习,全部建立了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违法和错案责任追究制,以及政务公开等一系列监督制约机制,推动了行政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
(三)全区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深入。各部门在普及专业法的基础上也提出了依法治理的目标,有力地推动了部门和行业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区教育局坚持政务和校务公开,在招生工作中切实做到规范操作、公正公开、廉洁高效;聘请律师为学校依法管理出谋划策,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学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了比较规范、系统、完善的管理制度体系,推进了各类学校的依法管理;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不断强化劳动力市场和安全生产监管力度,有力促进劳动力市场的规范有序运行,依法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有效化解了劳动关系中的突出矛盾,推进了外劳力综合保险工作,维护了社会稳定。区卫生局坚持法制教育与依法整治相结合,根据不同时期的特点,不断加大卫生执法处理力度,依法打击了违法犯罪,教育了人民群众,保障了人民健康。区环保局坚持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并通过参加对行政案件庭审旁听,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责任心,并成立了“闸北区环境保护法律服务工作站”。区文化稽查队始终坚持依法行政,开展执法稽查工作,维护我区文化发展环境、法制环境,净化文化市场;公安、城管等依法整治中小道路和市容环境,努力将建设和城市管理纳入了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初步形成了与闸北现代城区建设发展相适应的管理机制,2004年,临汾路街道已建成上海市市容环卫示范区域。几年来,我区的市容环境面貌大为改观,违章搭建、破墙开店得到有效遏制,中小道路更加整洁通畅,小区环境不断优化,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受到应有的打击。
(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得到加强。各街道、镇基层司法、信访综合服务窗口为载体,有效整合社区法律人才资源,以“法律进社区”为抓手,积极探索开展普法依法治理的新形式、新内容、新方法和新途径,不断开创了社区普法依法治理的新局面。如:彭浦新村的法律夜门诊、宝山街道的周末居民法律学校、共和新的街道法律讲师团等。各街道镇还积极与区域内的律师事务所结对签约,充分发挥律师在参与街镇各项经济事务和重大事项决策及信访事件处理中的独特作用,促使社区自治组织自我完善、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功能得到较好发挥,促进了基层工作的依法管理。各街道、镇在深入开展文明社区(小区)、文明单位、文明机关创建活动中,将学法、懂法、守法和用法的要求纳入其中,增强法制建设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建设的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渗透力度,提高城区文明程度,优化城区法治环境。“四五”普法通过把普法教育与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坚持普治并举,在治理中积极发挥法制宣传教育的引导作用,引导群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使大量的矛盾纠纷及时得到有效化解,从而也维护了闸北的社会稳定。
三、“四五”普法工作的特点和体会
我区的“四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具有以下显著特点:
(一)各部门齐抓共管,保证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有效开展。
五年来,在区委的高度重视和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各部门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努力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力度,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健康发展,已经形成了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下的政府实施、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为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促进依法治区,加快打造上海现代交通商务区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辅相成,促进了依法行政和社会各项事务的依法管理。
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全区行政机关重点学习宣传了《中华人民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尤其是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布以后,我区大力开展依法行政的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积极开展执法检查等活动,组建政府律师顾问团并充分发挥其作用等,有效促进了政府职能转变。与此同时各部门还大力宣传《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法律援助条例》、《婚姻登记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国家及上海市《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时清理过时的规范性文件,把各项事业纳入法治化管理轨道。
(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必然要求。
我们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只有始终坚持服务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围绕社会稳定这个大局,才能使我们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富有生机与活力,才能得到各级领导的重视与支持,才能取得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在推进法治化城区的过程中,我们有的放矢地开展了旧区改造、市容环境、中小道路整治、禁毒、预防和减少涉法上访、整顿市场秩序等方面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为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
(四)善于实践、敢于创新是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有效手段。
在我区的“四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实践中,我们一方面注重巩固和总结推广一些带根本性、方向性的经验,指导和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上档次、上台阶,不断发展。同时我们因地制宜,联系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如拓宽领导干部中学法渠道、丰富青少年学生学法形式,围绕热点、难点、重点编印针对性的法制宣传资料,制作图文并茂的宣传版面,利用现代化的媒体和技术开展领导干部、青少年、外来人员的法制教育等等。这些探索和创新都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五)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重要作用,不断创新法制宣传形式,提高宣传实效。
新闻媒体是广大人民群众获取法律知识的重要途径。注重发挥区有线台、《闸北报》的作用开展法制宣传;探索运用先进的网络技术开展法制宣传,探索建立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网校,组织领导干部上网学法;探索建立“小胡姐姐谈法律”信箱,吸引社区青少年以小法官的身份参与网上学法用法;充分利用政府局域网设立固定宣传专栏,传送法律知识和法制宣传动态。
四、“四五”普法工作中存在不足和问题。
五年来,全区在贯彻执行《“四五”普法规划》和区人大常委会的《决议》过程中,虽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
(一)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和宣传手段创新不够。目前的法制宣传教育多停留在对法律知识的“灌输”,形式和方法还是以举办培训班、开展法制讲座等常规性做法为主,需要进一步强化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重点对象学法用法的渠道还需要进一步拓宽。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学法需要更紧密结合其实际工作,便于在实践中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针对青少年法制教育提出了“四落实”的要求,但实践中无统一标准,落到实处仍有一定的困难。针对闲散的外来流动人员仍然缺乏有效的方法和手段,存在着“死角”。
(三)工作开展不够平衡。少数单位存在松懈情绪,开展工作缺乏力度,效果不够明显。
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区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摆在我们面前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因此,我们一定要进一步提高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长期性、重要性的认识,按照“依法治国”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认真规划并继续抓好新一轮的“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闸北区法宣办
200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