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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稳定器
2月14日

  法治建设既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保障。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

  处的社会。和谐社会必须保持良好的社会秩序,维护秩序正是法的最基本价值之一。在经济社会转型期,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社会利益结构也随之分化重组,人与人之间的利益矛盾日渐突出,解决冲突最好的途径是加强法治。法治是社会有序运转的重要保证,是社会和谐发展的基础。人们依照法律规则来办事,做到有法必依,社会就有了和谐的基础。

  滁州地处安徽东部,在全省实施东向战略中要积极主动地发挥优势,我们要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奋力崛起,按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不断改革和完善党委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规范党委与人大、政府、政协以及人民团体的关系,提高各级党委依法执政能力,促进各种政治关系的和谐。进——步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强化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认真抓好执法制度和方式的规范与完善。努力推进司法制度改革,促进司法公正。大力推进和完善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不断扩大公民对社会政治生活的参与和认知度。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

  当前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的问题。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依法治理,不断提高各级党委依法执政能力和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努力构建“法治滁州”、“平安滁州”、“和谐滁州”,为实现滁州“加快发展,富民强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来源:中共滁州市委    作者:汪国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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