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市政府发出《关于切实做好柑桔(胡柚)适时采摘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法严厉查处柑桔、胡柚早采和经营销售染色果、假冒果的行为。
根据《原产地域产品——常山胡柚》强制性国家标准、《无公害胡柚》浙江省地方标准和《衢州椪柑》地方标准,结合今年柑桔、胡柚生产实际和气候状况,经农业部门多方论证,确定2005年我市柑桔、胡柚适宜采摘的时间为:早熟温州蜜柑10月中旬;胡柚套袋果10月底,非套袋果11月上旬;椪柑11月中旬。
受短期利益驱使,目前我市已有部分桔区出现柑桔、胡柚早采现象,而且有愈演愈烈的趋势,有的经营户甚至通过染色等不法手段销售。这不仅使柑桔、胡柚应有的品质得不到体现,而且因为品质差,严重损害了我市柑桔、胡柚在市场上的良好声誉,极大地削弱了柑桔、胡柚的市场竞争力。
通知指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浙江省食用农产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严厉查处柑桔、胡柚早采及经营销售染色果、假冒果的行为;对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重点基地、贩销大户,如有违规早采或参与经营销售假冒果、染色果的,其享受的政府优惠政策一律取消。
通知要求各地建立果园巡查、监督举报等机制,及时发现、报告、制止本辖区内出现的早采和制售假冒果、染色果的行为;同时,发挥柑桔、胡柚行业协会、合作组织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规范柑桔生产经营行为。各地特别是柑桔、胡柚主产区,都要设立举报电话,以方便群众监督举报。市举报电话设在市农业局,号码为96323、30844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