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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PA框架下的沪港服务业合作
2006年10月10日 16:42

  2003年6月29日,内地和香港签署了《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简称CEPA)。随后在2004年和2005年又签署了两个补充协议,使开放的范围进一步扩大。CEPA主要内容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贸易便利化三方面。其中,服务贸易是最为重要的部分

  据统计,目前已有44个内地城市对香港开办了“个人游”业务,2005年计港的内地游客超过1250万人次,香港整体旅游收入突破I000亿港元大关,其中内地游客在港消费就有400多亿港元。此外,内地与香港亦在建筑、会计、医疗等领域实现了1400多人的专业资格互认。这些措施,加快了内地与香港经济的融合。由此可见,CEPA不仅使香港在内地服务业的开放中占尽先机,而且也为沪港服务业的合作创造了广阔的空间。

  事实上,CEPA签署与实施以来,在两地政府的积极努力下,沪港在现代服务业方面的

  合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其一,香港企业纷纷进军上海。2004年1月1日CEPA协议生效后,许多香港企业纷纷近军上海。在国际贸易领域,香港利丰贸易公司在上海设立了第一家具有采购出口权的外商独资贸易公司——利丰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在物流领域,已批准香港独资物流企业32家;德迅(中国)国际货运有限公司和华航国际货运有限公司,经商务部批准获得在沪设立独资货代企业的资格;香港嘉里集团等企业开始涉足上海的第三方物流。在商业零售业方面,上海接受了13个CEPA项目下商业企业的申请,其中已有3家获得批准,一批香港著名企业也准备在上海设立独资连锁经营企业。

  其二,赴港旅游势头良好。自2003年香港向内地城市开放个人“自由行”以来,上海赴港旅游的人数急剧增加。仅2004年上海以旅游团形式赴港旅游的市民就超过30万人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CEPA要求,拓展沪港旅游合作,丽星(香港)邮轮公司在上海设立第一家独资旅行社;上海市旅游委专门成立了沪港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与驻沪香港旅游机构的工作例会制度;上海旅游网还开设了“旅港百问”专栏和“市民赴港旅游服务热线”,为市民赴港旅游牵线搭桥、释疑解难。

  其三,空港、海港台作进展顺利。上海机场集团与香港机场管理局签订《沪港机场紧密合作框架意向书》后,双方组成了机场一期航站楼流程改造等4个项目小组,县体推进合作项目的实施。上海港口管理局与香港经济发展及劳工局签订《关于加强沪港港航领域合作与交流的备忘录》后,双方加强学术与业务交流,上海港口局派出多批管理人员赴港短期培训,并与劳工局合作举办“物流研讨会”,共同探讨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物流建设的有关问题。

  其四,沪港人才交流与合作实质起步。招聘香港专才的信息发布会在香港反响十分热烈。目前已收到香港专才简历7000多份,有的通过来访,有的通过远程面试.累计引进香港专才755名,为上海的经济发展增添了新的活力。

  其五,金融领域合作稳步推进。CEPA协议降低了香港金融机构进入上海的门槛,为双方互设分支机构和开展业务创造了条件。2005年1月,香港中信嘉华银行在上海开设了CEPA实施后的首家分行;2005年3月,香港永亨银行在上海的代表处升格为分行。此外,上海市金融办、与香港贸发局在上海国际会议中心举办了“香港金融服务博览会”,推广香港的专业金融服务。

  其六,世博会成为香港投资关注的热点。广大香港投资者纷纷接洽参与世博会场馆建设,以及提供会展、中介、专业服务,世博会项目成为新的投资热点。2004年5月中旬,上海市世博局与香港贸发局在香港召开了“中国2010上海世博会投融资国际研讨会”,进一步推动了沪港双方的合作往来在2005年7月举行的香港专利授权展上,上海世博局与香港贸发局联手,通过举办一系列活动与香港的企业界进行广泛的接触和交流。

  这些合作领域的实质推进,为沪港两地构建CEPA合作框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与香港相比,上海的服务业还有差距,上海在发展现代服务业方面,有很多地方需要学习、借鉴香港的经验。因此,沪港在现代服务业方面的合作潜力很大,前景十分广阔。


来源:沪港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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