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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作出决定废止收容遣送管理条例
12月27日 15:59
 

  市人大常委会第6次会议8月5日举行,会议通过了关于废止《上海市收容遣送管理条例》的决定、关于终止执行《关于控制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传播的决定》的决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龚学平、副主任周慕尧分别主持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鉴于国务院对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由收容遣送管理转变为救助管理,因此,废止《上海市收容遣送条例》是必要的,有利于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委员们还提出,国务院制定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已于今年8月1日废止,《上海市青少年保护条例》和《上海市外来流动人员管理条例》中涉及收容遣送内容的相关条款届时自然失效,建议今后对两个条例修改时一并作出处理。本市防治“非典”工作已从应急措施转向常态管理和长效管理,因此,《关于控制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传播的决定》执行终止。
  会议听取了市教委关于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情况的报告。据悉,在治理中小学乱收费方面,本市今年将争取实现“三个下降”、“一个提高”和“一个建立”。即,群众对教育招生和收费的信访举报数、查实有乱收费行为的学校数以及违规收取的金额数均得到下降;群众对教育政风、行风的满意度有所提高;教育收费规范的区县扩大到10个以上,为早日将上海建成教育收费规范城市打好扎实的基础。本市今年还将投入3亿元,帮助4个没有市重点中学的区县各建一所寄宿制高中,进一步满足社会对优质教育的需求。
  会议审议了《上海市信访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听取并分组审议了人事任免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包信宝、刘伦贤、厉无畏、任文燕、张圣坤、朱晓明、陈豪、胡炜等出席会议。副市长冯国勤、杨雄,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滕一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光裕等列席会议。



 
       作者:周文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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