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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同意授予德国籍人士福尔克·魏斯盖伯和奥地利籍人士格哈德·麦贺法“上海市荣誉市民”称号的决定(12届6次)
12月30日 17:30
 

  (2003年8月8日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授予德国籍人士福尔克·魏斯盖伯(FOLKER WEISSGERBER)和奥地利籍人士格哈德·麦贺法( GERHARD MAIRHOFER)“上海市荣誉市民”称号的议案。根据《上海市授予荣誉市民称号规定》,会议决定同意上海市人民政府的提名,授予德国籍人士福尔克·魏斯盖伯和奥地利籍人士格哈德·麦贺法“上海市荣誉市民”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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