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网讯
韩正同志12月31日下午向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通报了政府工作情况。这标志着一项新的制度---市政府定期向市人大常委会通报重要工作情况正式启动,体现了政府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并使之规范化、制度化。龚学平同志等听取了情况通报。
本届市政府成立后,即提出要努力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和法治政府的目标,强调要不断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切实做到依法行政、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认真落实好市委关于推进政治文明建设的要求。市人大常委会根据其职责和议事规则,也加强了对政府工作的依法监督。根据《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市政府经与市人大常委会共同研究,制订了《关于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定期通报重要工作情况的暂行办法》。
《暂行办法》规定,市政府一般每两月一次由市长或副市长向市人大常委会通报政府重要工作情况,通报内容包括市政府每年确定的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列入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审议和立法计划的政府工作事项、市人大代表普遍关心的事项以及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等。《暂行办法》还规定了定期通报的规范程序。
在昨天的通报中,韩正介绍了上海财税体制改革、规划管理体制改革、房地产业发展以及沪港经贸合作等方面的情况。
他代表市政府对市人大常委会给予政府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并指出,市政府定期向市人大常委会通报情况,是政府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的有效途径,是提高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的重要渠道和提高政府行政管理水平的根本要求,也是加强政府与人大沟通的桥梁和纽带,有助于把政府的各项工作做得更好,今后这项工作将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
韩正还表示,市政府将抓住《行政许可法》
7月
1日正式实施的机遇,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首先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总的要求是"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今后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正在调查处理过程中的政府信息等依法免予公开外,其它政府信息、特别是政府掌握的公共信息必须依法主动向社会公开。其次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抓紧清理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在清理的同时,防止出现管理空白。
龚学平在讲话中说,市政府此次向市人大常委会通报情况,不仅标志着定期通报制度的正式启动,也标志着上海在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方面迈出了新的重要一步。一年来,新一届市政府通过不同形式积极主动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加强与市人大常委会之间的沟通,在政务公开、依法行政和政府职能转变等方面都取得了一系列新的进展。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对于市人大常委会进一步深入了解政府工作的内容及其重点、难点,从而进一步开展人大的立法、监督等工作,更好地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有着非常积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