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审计局8悦日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了《关于上海市200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报告指出,200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良好,完成了市人大批准的本级预算任务。
但同时,审计也发现了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中仍存在一些与法律法规不相符和管理不规范、政策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如,部分专项预算编制比较粗化、部分财政专项资金滞留预算单位等问题;部分预算单位存在未经批准占用行政事业经费、未及时将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上交财政等问题;转制项目审批和资金后续管理不够严格等问题;漏缴欠缴公路养路费和贷款道路通行费较多等问题;部分企业利润反映不实,部分对外投资效益较差等问题。据了解,本市近五年来通过强化各项审计监督,已上交财政3亿元,归还原渠道资金2.7亿元。
针对发现的问题,审计报告逐项提出了审计意见,要求被审计单位纠正和整改。同时,提出了深化财政改革,加快构建公共财政框架;规范财税秩序,努力营造依法理财治税的良好环境;严格预算执行,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等3项加强市级预算管理的意见。
龚学平指出,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要高度重视,市政府要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审计工作报告揭示的问题和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切实整改,限期纠正,并于2003年底前将整改情况和处理意见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市审计局对这些问题也要继续实施跟踪,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