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网10月19日消息:今天下午举行的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听取和评议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沈志先的述职报告。
委员们认为,沈志先具有较强的国家意识、法制意识和公仆意识。自2001年担任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以来,沈志先同志团结带领全院干警,围绕公正与效率的主题,依法履行审判职能,切实加强执行工作,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穿于审判和各项工作实践,将审判工作融入全国和全市工作的大局,依法履职,忠于职守,勇于开拓,使二中院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是一位称职的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在充分肯定沈志先工作的同时,委员们还对他今后的工作提出建议。委员们指出,作为一名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委员们建议沈志先要带领法院工作人员进一步端正审判工作指导思想,提高审判质量,提高化解各类矛盾的能力;要进一步加强调研,认真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要进一步加强法官队伍建设,提高政治水平、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水平。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龚学平指出,希望沈志先认真梳理大家提出的意见,针对自身工作不足,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切实改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