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网消息:11月23至24日,潘龙清同志向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进行了述职,接受评议。
委员们认为,潘龙清同志具有较强的国家意识、法制意识和公仆意识。自2003年担任市外经贸委主任以来,潘龙清带领大家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围绕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和法制政府的目标,依法行政,忠于职守,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目标,保持了本市外经贸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和良好的发展势头,并取得了新的进展,是一名称职的市外经贸委主任。
委员们指出,潘龙清同志要领导市外经贸委加强对战略性、前瞻性、宏观性问题和对策的研究,要转变管理方式,推进依法行政,深化政府职能转变,特别是在引进外资方面要进一步转变观念,拓宽思路,在引资领域和方式上实现新突破,要继续加强对全市外经贸委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的力度,适应本市外向型经济的发展和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目标的需要。
龚学平主任指出,潘龙清同志要认真梳理大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切实加以落实和改进。他希望外经贸委认真贯彻中央宏观调控措施,积极、有效地应对国际经贸形势出现的新情况和新动态,逐步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对外经贸需要的工作体制和机制,为广大企业、外商和全国客商提供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