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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市人大代表参加长宁区规划执法检查工作
9月2日 17:10
 

  今年8月,市人大常委会的规划执法检查工作进入了集中检查阶段。8月12日上午,市人大城建环保委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对长宁区规划执法工作进行了检查,与部分长宁区人大代表听取了长宁区规划局关于规划编制、管理和执法情况的汇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伦贤,城建环保委主任委员关壮民,副主任委员姜燮富等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检查。

  据介绍,长宁区规划局在去年市规划工作会议后,结合本区特点,积极开展城市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工作。在“双增双减”工作方面,确定了17个历史遗留建设项目,减少了126475平方米,降幅14.1%;在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方面,配合市规划局进行了衡山路-复兴路历史文化风貌区的规划编制试点工作,推荐了32处优秀历史建筑进入第四批优秀历史建筑保护名单;在苏州河两岸规划方面,2003年下半年编制了“苏州河(长宁段)景观总体规划”,目前正配合市规划局编制“苏州河滨河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打通两岸公共通道。此外,长宁区还大力推进规划政务公开,主动征询群众对建设工程的意见,并研究建立规划管理网格化机制,遏制违法建筑搭建。

  在听取汇报之后的座谈中,市、区人大代表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代表们希望有关部门加强对违法建筑搭建的执法力度。希望规划部门经常走访居委会,了解情况,解决实际问题,并希望尽快建立网格化巡视制度。有代表指出,在规划编制中要注意充分利用各种资源,比如绿地下面的地下空间可以作为停车场,同时,规划的编制要充分注重群众意见。对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措施,在法规上还要细化。

  刘伦贤副主任提出,要站在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来做好规划工作。没有长远的城市规划,在规划中不重视可持续发展,美好的城市城市生活就无法实现,对上海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的目标也是不利的。要强化监督力度,严格监督规划的落实。首先要强化宣传力度,营造法制环境,促进全社会共同遵守规划法律法规,其次是强化监督的过程,依法监督,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解决法不责众的问题,维护法律的权威。他希望人大代表继续关注本市的规划工作,履行职责,积极为规划工作建言献策。



 
   来源:人大网    作者:王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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