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声唱童谣 共筑中国梦”第三届上海市优秀童谣传唱活动通知

2016-5-19 9:49:13    来源:上海文明网       选稿:滕昌怡

  各区县党委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局、团委、妇联、文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优秀童谣愉悦身心、净化心灵、启迪心智的作用,以美的形式、美的力量,传播先进文化,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增强精神力量,提供正能量,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委、团市委、市妇联、市文联等六家单位决定在历年开展上海市优秀童谣征集和传唱活动的基础上,2016年在本市联合开展“童声唱童谣,共筑中国梦”第三届上海市优秀童谣传唱活动。通过多渠道、多形式的传唱活动,宣传推广传统优秀童谣和历届获奖的原创童谣,引导广大未成年人在活动中修身养心,陶冶情操,涵养品德,健康快乐成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6年4月-10月

  二、活动步骤

  1.启动动员:4月,制订活动方案,下发活动通知,正式启动传唱活动,并在相关媒体开展宣传,广泛动员区县、相关委办、社会团体和基层单位积极参与活动。

  2.组织推荐:本次传唱活动初赛由各区县自行组织。4-6月,各区县、委办局相关部门广泛发动中小学校、幼儿园、青少年活动中心、学校少年宫积极参与区县初赛,并拍摄相关视频。根据评选标准,每个区县于6月25日前推荐3个优秀童谣传唱节目,将节目视频制成光盘(格式为MP4或WMV或MPG),并填妥《2016年上海市优秀童谣传唱活动节目推荐表》(见附件),一同上报市文明办。

  3.市级评选展示:7-8月,由主办方汇总整理区县推荐的传唱视频,组织专家对节目视频进行复选,从中选出20个入围节目视频在东方网相关栏目进行展示,供广大市民及学生在线投票评选,并作为最终评定奖项的参考依据之一。

  4.决赛及颁奖:9-10月,组织入围童谣传唱节目现场决赛(具体决赛事宜将另行通知),由主办方邀请专家现场评审,并结合网络投票情况最终评定奖项,并举行颁奖仪式。

  三、参赛要求

  1、参演童谣内容积极向上,原则上为全国和上海市优秀童谣征集活动获奖作品(可参见历届《全国优秀童谣评选获奖作品集》和《上海市优秀童谣评选获奖作品集》等书),且建议主要以第五届(2014年)、第六届(2015年)上海市优秀童谣获奖作品为主。

  2、每个学校自编一组童谣参加比赛,人数要求3-20人,表演时间控制在3-5分钟。

  3、参赛节目舞台呈现生动、形象、活泼,服装统一、简洁大方。

  4、节目形式不限,普通、方言均可,鼓励师生、家庭共同参与。

  四、奖项设置

  童谣传唱活动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优秀组织奖若干名。由主(承)办单位颁发奖状和奖品。

  五、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委、团市委、市妇联、市文联

  2.承办单位:上海民间文艺家协会、东方网教育频道、上海星缘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六、工作要求

  各区县党委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局、团委、妇联、文联要把优秀童谣传唱活动,作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引导未成年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创新编排,努力提高传唱节目质量,让优秀童谣更加深入人心,成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精神食粮。

  市文明办联系人:周一凰,62820741转3143。

  附:2016年第三届上海市优秀童谣传唱活动节目推荐表

  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

  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

  上海市妇女联合会

  上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