纣王妲己也“代言”?
“周原膴膴,堇荼如饴”,周原这个西周的故都,这个有着厚重深远文化遗存的中华民族重要发祥地,由于种种原因,多少年默然少闻。现在好了,这个“青铜器之乡”,突然要一夜爆红了。
什么道理呢?原来该地的旅游官微,近日发布“特大喜讯”——《纣王妲己火力全开!这个景区要逆天!》原来如此!原来是要让暴虐的商纣王与荒淫的妲己,来当“景区”的“代言人”,至于他(她)们的千古恶名,也就不管不顾啦——央媒这几日评论此事,质问这样做对得起民族的历史,对得住几十年默默发掘的考古工作者吗?这当然抵不过一个“抢”字,本来纣王妲己与周原毫无干系,但我不“抢”,就会落入别人手中,所以先声夺人,所以“不管不顾”,先“请”来“代言”再说。
这十多年来满天下的“抢名人”,先是抢开国皇帝、开疆名将,以及名流天下的文豪诗圣,“抢”到后来,正面人物一抢而光,抢无可抢,于是就来抢反角,卖国的汉奸、窃国的大盗,只要是个“名人”,管它恶名远扬呢!最奇怪是西门庆这个小说人物,因为是个出名的淫棍,于是毗连的数县,也来抢他的“故里”。你搞“金瓶梅景区”,我搞“西门庆故居”,不但所谓的西门豪宅已经修缮一新,连潘金莲叉杆碰了西门庆的民宅,王婆拉皮条的酒肆,以及合谋毒死武大郎的所在,不是多要成为“景点”吗——其实不止西门色鬼,历史上的反派,一个个已“请”出来开发了“旅游”,北洋军阀的豪院,不是有了“帅府游”吗?戴笠强占胡蝶的香巢,不是不但“修旧如旧”,而且准备开放迎客了吗?至于“汪兆铭”的题匾,也早已经挂在银行的楼顶,而周佛海的题碑,不也成了某地小学生的“必游”吗?
并不久远的几年前,东部某地,爆出“特大喜讯”,说是北宋“名相”蔡京的墓地,就要动工修复啦,征地30亩,预算千万元——这个官居太尉与太师的蔡某人,不是中国历史上有名的奸相,且“以贪渎闻名”吗?无论正史还是小说,都曰其“大奸大贪”,皇皇《宋史》,列入《奸臣传》,而《水浒》中晁盖吴用们智取的“生辰纲”,那十万贯金银巨财,不就是他的女婿梁中书奉他做寿的民脂民膏吗?所以宋人斥其“六贼之首”,后人将其同秦桧严嵩同列为“三大奸相”,就是这样一个遗臭千年的权相,就因为是个恶名远扬的“名人”,所以也要“请”出来“促进旅游”!还有一个“指鹿为马”的秦相赵高,据说他的墓地,也在中原某地被发现,算是又一“特大喜讯”。可是这个千夫所指的赵高,一个铁板钉钉的奸臣,一个臭名昭著的太监宦官,连浩瀚《史记》都不屑于为之费墨,他的墓,有什么看头,有什么“价值”,有什么可以借以“开发”的呢?可是没办法,俺这地方不出“正角”,只有一个赵高,也算个名人吧,所以拿出来招徕,你不拿出来,还不知谁家“抢”去呢!
有网友说,请纣王妲己之类来“代言”,那是“三观尽毁”,但也有看客曰,这只是一个荒诞的笑话而已——说起这个“笑话”,更可笑的还要数多年前燃起烽火到今天还没有落幕的“夜郎之战”呢!在西南的边陲,先是某市大开“夜郎学术研讨会”,论定古之夜郎,就在本地,不料激起四邻轩然大波,谁说夜郎就在你家?某地一大报,刊出头版大文《夜郎,我们当仁不让的品牌》,而相邻数城也不让步,你建一个“夜郎坝”,我搞一个“夜郎谷”,据说都“打夜郎之牌,拓旅游资源”,还有干脆提出将县名改为“夜郎县”的,以打造“国际夜郎文化、弘扬夜郎文明”——其实“夜郎”这张“牌”,真是一张“王牌”吗?小小古夜郎,为什么如此“有名”,不就是因为一个“夜郎自大”的负面成语,流传了两千年,夜郎王一句“汉孰与我大”,则被讥为妄自尊大,愚昧无知的典型,这样的“文明”,有什么好弘扬呢?难怪有人叹息,像夜郎自大这样的印记,别人躲避还不及,现在你争我抢,不是颇有一点“笑话”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