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将修订 进一步完善相关法规体系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保法》)将于6月1日起正式施行。5月6日,“2021年民生访谈”栏目中,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透露,根据新修订的《未保法》,《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也将修订,由此厘清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堵点,进一步完善相关法规体系,为未成年人筑起安全屏障。
在原先基础上增加近万字内容,线上线下全覆盖
新修订的《未保法》在原先基础上增加近1万字内容。在现有“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基础上,新增“政府保护”“网络保护”。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网络空间逐渐成为未成年人成长的“第二空间”,网络霸凌等一系列犯罪行为也容易在这一新兴空间内滋生,但在传统教育体系中,家长、学校教育往往“鞭长莫及”。增设“网络保护”,有助于实现对未成年人线上线下的全方位保护。
未成年人保护,政府有“兜底”责任。新修订的《未保法》明确,政府应当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细化相关部门职责,并对国家监护制度作出详细规定。市民政局局长朱勤皓认为,这有助于构建全面、系统、科学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
明确“六个有”,从源头保护关爱未成年人
今年2月,根据上位法相关要求,上海重新明确了“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的组成。其中,“市未成年人保护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
在指导各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上海还明确“六个有”的具体要求——有工作机制、有保护机构、有人员支撑、有经费保障、有工作网络、有法律工作者参与。特别是针对涉及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容易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突发事件,将进一步完善应急响应机制。民政部门还将研究如何从源头上关爱保护未成年人。譬如,加强学生心理危机防范,全覆盖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推进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现未成年人健康快乐成长。
建立专家库、资源库、社工库等,健全社会支持
未成年人保护同样是一项系统工程,尤其需要社会各方积极参与。
80后青年赵子正,浦东新区陆家嘴街道梅园三村居民区书记,他的另一个身份是儿童主任。2年前,多部门联合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意见》。由此,在基层从事儿童福利、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社区干部和志愿者们有了统一称呼——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
截至目前,上海活跃着253名儿童督导员、6204名儿童主任,不仅在社区一线察觉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对符合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的儿童及家庭,及时帮助接驳相关政策、申请救助。一张覆盖市、区、街镇、居村4级的困境儿童保护工作网络逐渐形成。
据透露,上海将积极调动慈善、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等力量,建立社会广泛参与的支持体系。譬如,建立未保专家库、社会资源库、法务资源库、专业社工库4方面社会支持系统,有力支撑未保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