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方面20项具体建设任务!沪印发《上海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儿童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为贯彻党中中 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二十三部门印发的《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近日,上海市制 定印发《上海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提出构建系统完备的儿童友好政策制度、完善优质均衡的儿童友好服务体系等5方面20项具体建设任务,努力让每 个孩子都拥有天真的童心、烂漫的童趣、快乐的童年。详见↓
总体要求
基本原则
1.坚持儿童优先。坚持公共事业优先规划、公共资源优先配置、公共服务优先保障,推动儿童优先原则融入社会政策。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全社会关心儿童成长的氛围环境。
2.推动协同发力。发挥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作用,加强顶层设计,建立健全条块联动、多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引导市场、社会多方参与,凝聚各方力量,充分激发活力。
3.聚焦重点突破。围绕儿童发展和家庭关切,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拓展高品质活动空间,扩大优质普惠服务供给,着力降低生养成本,构建适应儿童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4.强化系统集成。统筹优化设施功能布局,挖掘存量潜力,加强共建共享,推动功能复合的服务综合体和嵌入式的家门口服务点建设,扩大辐射面,促进各类设施综合高效利用。
5.鼓励创新探索。充分发挥基层主阵地作用,巩固“一中心多站点”儿童服务网络建设,挖掘资源禀赋,打造儿童服务品牌项目,推进重点功能区域和示范空间适度超前建设。
发展目标
到2025年,儿童友好理念更加深入人心,目标任务全面落实,基本建成儿童友好、人人友好的幸福活力之城,逐步形成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上海样本、上海路径。
到2035年,形成与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相匹配的儿童友好城市品牌,建设成为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儿童友好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