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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议通过人口与计生《条例》 本市微调计生政策  物业管理规定(草案)提请审议
1月7日 10:5
 

  人大网讯  市人大常委会第9次会议昨天通过了《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自1993年以来,本市户籍人口自然变动已连续10年负增长,并带来人口年龄结构不合理、老龄化突出等问题。根据城市特点,条例对本市计生政策作了微调。
  条例取消原条例中允许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应当有四年生育间隔的规定,并明确再婚夫妻的生育条件。
  条例规定,婚前一方或者双方生育过子女的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一方婚前未生育子女,另一方婚前生育过一个或者两个子女的;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且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一方为本市农业户口且有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其中一方生育的子女经区、县或者市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因特殊情况可以再生育的条件,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晚婚晚育的奖励与社会保障也有微调。晚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七天。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三天。晚婚假期间享受婚假同等待遇,晚育假、晚育护理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
又讯  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 9次会议昨天结束。社会各界关注的《上海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草案)》提请审议。龚学平同志主持会议。
规定(草案)将物业管理纳入社区管理的范围,充分发挥基层政府的综合协调作用,明确物业管理企业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由市和区县房地部门负责;业主自主管理的监督管理,增加了区县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职责。
会议还通过了《上海市旅游条例》和相关人事任免。会议经表决,决定免去杨奇庆的上海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职务。决定任命周富长为上海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任命柳小秋为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会议还审议了《上海市职业教育条例(草案)》。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慕尧、包信宝、刘伦贤、厉无畏、任文燕、张圣坤、朱晓明、陈豪、胡炜等出席会议。副市长严隽琪,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滕一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光裕等列席会议。



 
   来源:《解放日报》1月1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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