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们提出条例草案修改建议
沈国明向与会人员介绍近阶段未成年人立法工作的情况
人大公众网9月15日报道:为做好《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立法工作,市人大法制委、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领导广泛听取学校校长、教师、青保工作者、司法工作者以及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今天下午,在市第二中学举行的立法工作座谈会上,来自该校教育第一线的校长和教师就条例草案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中肯意见和建议。
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国明首先向与会人员介绍了近阶段未成年人保护立法工作的情况。目前,未成年人保护立法工作已成为媒体和社会各方面关注的热点,经过汇总各方意见和建议,社会各界对未成年人保护关心面过窄的问题也凸现出来。沈国明说,除减轻学生负担方面外,希望大家在更广阔的层面上为促进条例草案的修改工作畅所欲言。
市第二中学举行未成年人立法工作座谈会
在座谈中,教师们提出,各方面要共同来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社会、学校、家庭所负有的相关职责要明晰,保证交叉责任的落实,同时注意培养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否则,如果各方面工作脱节,必然造成事倍功半、5<2的情况发生,也就是说,如果学校有关未成年人的努力和家长、社会的工作脱轨,学生放学后和在周末又去网吧上网、从恶劣渠道接受不良信息,这就是我们工作的失败。希望人大立法时注意各个保护环节的衔接。
教师们还提到,法规草案第三章设定为“学校保护”,为法规草案中各种“保护”之首,容易产生学校在未成人年保护中负主要责任的误解。实际情况也是如此,因为工作繁忙,许多家长把子女“半托”或“全托”给学校,可一旦出现问题,学校也就首当其冲地被追究责任,工作十分被动。造成这种现象的因素除传统思想影响外,新时代人才评估标准、选拔标准的变化也使学校的作用显得举足轻重。希望人大修改草案时强调综合考虑各方因素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据悉,市人大法制委、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近期将组织召开一系列座谈会,广泛听取社会各方对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草案)的修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