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市立法研究所召开会议,邀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黄钰,法工委委员吴振贵、葛惠龙以及相关同志参加,对“改进人大监督司法工作的对策研究”课题组提交的报告向课题组反馈修改意见。与会同志在会前认真阅读课题报告的基础上,并结合自己掌握的知识和工作实践,提出了许多客观、中肯且富有实践价值的意见。大家总体感到,现在提交上来的报告比较流于一般化,应用性不显著,指导性、操作性不强。阐述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深刻,对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不透彻,提出的对策建议指导意义不明显。主要原因是课题组对国家乃至上海市人大开展司法监督工作的实际情况缺乏足够、深入的了解。同时,也指出了课题总报告中的一些不准确的提法。希望课题组会后组织力量,花大力气补充调研,尤其要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背景下,立足全国和本市人大监督司法工作的实际,开展应用性研究,使课题报告凸显实用价值和应用价值。此外,研究所有关人员也向课题组反馈了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有关领导、法工委委员王则君的意见。同时,也代表研究所向课题组全面、系统反馈了修改意见。上海政法学院副院长、课题组组长严励教授对大家提出的意见表示感谢,并虚心接受大家的意见,认真消化。根据市人大领导对发包课题的指示精神,抓紧补充调研,进一步修改、完善,力求使课题报告取得实用性、指导性价值。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市立法研究所所长沈国明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