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4月26日 13:12 |
|
|
4月25日上午,法工委召开办公会议,根据近期市委领导和常委会领导的有关指示精神,就犬类管理的立法必要性、可行性、现有法律资源、行政许可等有关的法律问题进行了讨论研究。在讨论中,大家普遍认为,犬类管理立法项目没有列入本年度常委会的立法计划,五年立法规划中也仅为调研项目,因而目前尚不具备马上立法的条件;市政府制定的《上海市犬类管理办法》规定养犬必须经过许可,目前的实践证明,许可这一管理手段的效果并不明显,建议予以取消,同时加强犬类的防疫管理。对此,建议市政府有关部门抓紧研究。
|
|
|
选稿:陈雯
来源:市人大法工委办公室
作者:邢亚飞
|
|
|
|
|
[关闭窗口]
[回到首页]
[打印]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