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公众网8月8日消息:今天上午,《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立法后评估动员部署会在兴华宾馆召开。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谢天放、沈国明,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丁伟,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委员吴振贵等参加了会议。
谢天放在发言中提出,本次对《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的立法后评估工作,是上海市首次对地方性法规进行立法后评估,意义十分重大。其目的在于通过实地调研,了解法规实施一段时间之后的效果,发现法规实施中的问题和不足,有效总结立法工作的经验,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他还对如何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注重协调配合,形成合力;二是讲求实效,精心组织;三是深入实际,突出重点。
丁伟在会议上宣读了《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方案。据介绍,本次评估将采取执法部门评估、相关区人大常委会评估、问卷调查、专题调研、代表参与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途径,进行实地调研。评估工作从2005年7月开始,到12月结束。
与会代表认真学习了《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并进行了相关法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