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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在沪召开工作座谈会 推进环境资源保护立法监督
12月27日 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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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大网11月4日消息:11月3日起,全国人大在上海召开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座谈会,探讨各级人大在环境与资源保护领域如何提高立法质量、增强监督实效等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盛华仁,上海市市长韩正,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龚学平等出席会议。
  据了解,我国近年来先后制定和完善了8部环境保护法律、12部自然资源管理和生态保护法律、3部防灾减灾法律和1部清洁生产法律。国务院也制定了100多部环境、资源、灾害方面的行政法规和规章,为法律的实施提供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制度。但是,当前我国环境污染、生态恶化、资源浪费和遭到破坏的趋势尚未得到根本遏制。为此,全国人大将进一步推进环境与资源保护的立法和监督工作,以保障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
  韩正在会上介绍了上海环保工作的进展情况。他说,近年来上海积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不断加大环保力度,同时积极探索市场化的治理污染道路,通过体制机制创新,调动市、区两级政府和全社会共同参与环保工作的积极性,推动全市总体环境质量有了明显改善。他说,今后上海将更加注重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在发展目标上不仅要关注经济指标,而且要关注人口指标、环境指标和资源指标,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的统一;在发展次序上要改变“先发展、后环保”的传统做法,树立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观念;在经济增长方式上要更加注重集约化发展,把环境保护贯穿到发展的全过程,推进清洁生产、资源循环利用,走出一条资源消耗低、环境保护好、科学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的发展之路。韩正表示,上海将力争通过新三年环保行动计划的实施,走出发展中国家、特大型城市环境保护和建设的新路,为全国的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作出应有的贡献。
  龚学平在会上致辞,欢迎全国人大和各省市人大领导。他说,多年来全国人大和各省市人大充分发挥民主主渠道的作用,通过广泛宣传、舆论监督、执法检查,支持、推动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的不断发展,积累了一系列成功的经验。这次座谈会对于我们总结经验,把握规律,探索新时期人大立法和监督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促进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十分必要和及时。
  全国人大环资委主任委员毛如柏在会上作了报告。有关省市的与会者进行了交流发言。



 
       作者:周文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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