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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举行《上海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草案)》立法听证会
2月26日 21:40
 

人大网2月26日消息: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今天就《上海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草案)》举行立法听证会,这是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成立以来的第一次立法听证会。听证的内容主要包括:关于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原则问题,关于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有效运作问题,关于改变物业使用性质的规范设定问题等。

 

据悉,物业管理若干规定草案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阶段,就受到了广大市民群众的热情参与,市人大常委会共收到市民来电、来函、E-mail共计1160件,超过以往历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数量。在今天的听证会上,30位听证参加人联系自己的亲身经历,互相质证、各抒己见,发表了许多精彩的意见和建议。

 

在改变物业使用性质的问题上,争论尤为激烈。听证参加人姚允涛认为,“居改非”可以大大加速家庭型行业的发展,有益于自主创业与拓宽就业领域,因此,对物业使用性质合理合法的改变应予支持,但应建章立制,遵章守则。其主要规范手段包括:工商管理部门应列出适合于家庭型开办的行业类型与经营范围,并实施经营住所实地化注册;改变物业使用的业主应主动到业委会登记备案,签订相关协议,明确双方权力义务和作出不扰民的承诺;物业管理部门应在物业小区明显处,列出非居住物业名称及用途;非居、居非混用、租赁户应有明显标识;经营者应主动自觉接受政府部门、业委会、物业管理单位及居民的监督;执法部门有权对违法、违规、违章的经营者进行必要的处罚。

 

与支持的声音针锋相对的是,有几位听证参加人对“居改非”表示坚决反对。“住宅楼人口无限膨胀,如果公司人数超过住宅居民人数,会使按住宅楼标准设计和配置的各项设施不堪重负。更为严重的是,因商务楼和住宅楼设计上的差异,存在着诸多安全隐患”。听证参加人何莉雯指出,住宅楼的房价、物业管理费、维修基金、水、电、煤、通讯等费用都是按照民用标准来计算的,办公和营业用户挤占市中心纯住宅楼,通过低廉的办公成本实现了所谓的“利益最大化”,但却导致了国有土地资源和国有公共资源的流失,使国家利益受到损害。

 

龚学平指出,今年市人大常委会的各项工作都要进一步提高公开性和透明度,扩大公民的有序参与。特别是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尤其要倾听人民群众中不同利益群体的意见。他认为,今天的听证会所提供的各种意见,对提高常委会的审议水平、提高立法工作的质量,都将具有很大的启发意义和参考价值。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慕尧、刘伦贤、任文燕、张圣坤、朱晓明、胡炜出席了会议。


 
   来源:人大网    作者: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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