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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3月1日起实施【图】
3月1日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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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举办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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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会人员认真参加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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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现场进行咨询、指导

  人大网2月28日报道:《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经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了认真贯彻实施《条例》内容,今天下午,市人大常委会举办专题学习培训班,市区两级有关工作人员近200人参加活动。

  培训首先由与会同志认真参加答题学习,以加深对《条例》内容的准确把握,随后开展了互动式的讨论,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辨析,此外,立法专家和有关领导还现场进行了咨询和指导。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炜作总结讲话。胡炜指出,《条例》制定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特点;坚持教育与保护相结合原则。

  胡炜希望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条例》的实施,带头学法、知法、懂法,要形成政府部门首长负责,有关智能部门各负其责,工青妇和社群组织齐抓共管,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组织协调,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加强宣传,重视舆论监督。要加强执法监督,形成良好社会氛围。



 
   来源:人大网    作者:王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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