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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人大常委会纪念邓小平同志 诞辰10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要点(2004年8月20日上午)
8月20日 14:59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龚学平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召开座谈会,纪念邓小平同志诞辰100周年,共同缅怀这位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军事家、外交家,久经考验的共产主义战士,中国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理论的主要创立者。邓小平同志在全党、全军和全国各族人民中享有崇高的威望,在世界上也有巨大的影响。在即将迎来邓小平同志诞辰100周年的时候,我们一起重温他有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精辟论述,尤其是重温他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一系列光辉思想,倍感亲切,倍受鼓舞,倍觉振奋。刚才,很多同志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缅怀邓小平同志的生平业绩,学习邓小平同志的光辉思想,讲得都很好。下面,结合我自己学习邓小平同志民主法制思想的体会,就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谈两点意见。

  一、邓小平民主法制思想是新时期指导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科学指针

  邓小平理论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实际和时代特征相结合的产物,是毛泽东思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继承和发展,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邓小平同志有关民主法制建设的思想,是留给后人的一笔丰富的精神财富。他的很多重要论述,今天读来,仍然具有极其深刻的思想内涵,对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推进上海的民主法制建设,具有极其重要的指导作用。这里,我选择其中的一些重要思想谈点认识。

  第一,邓小平同志提出,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是我们党的基本方针和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之一。邓小平同志把社会主义民主提到了社会主义本质特征和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必备条件的高度来认识。他提出,“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社会主义愈发展,民主也愈发展”等许多精辟的论断,深刻揭示了民主同社会主义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内在联系。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创造比资本主义更高更切实的民主,是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和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是社会主义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之一。邓小平同志明确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坚定不移的基本方针,要始终不渝地坚决贯彻下去,决不允许有任何动摇。我们要按照邓小平同志的这一要求,进一步加深对民主法制建设重大战略意义的认识,以我们的实际行动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

  第二,邓小平同志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关键是实现民主的制度化和法律化。邓小平同志反复强调,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他认为,民主就是公民的自主权和参与权。民主的形式就是民主权利,在政治生活领域内它表现为民主选举、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就是要以实现人民的民主权利为宗旨,将国家政治生活各个领域里的民主生活、民主原则、民主形式、民主程序,用系统的制度和法律加以固定,使之具有制度上的完备形态和法律上的权威性、稳定性,保证国家政治生活健康有序地运转和发展。他多次强调,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我国的民主法制建设必须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搞多党竞选,不搞“三权鼎立”和两院制。我理解,这是我们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必须长期坚持的根本原则。

  第三,邓小平同志提出,要正确认识民主政治建设的渐进性,有领导有秩序地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邓小平同志多次强调,民主法制建设是个渐进的过程,不能操之过急。他说,“像我们这样一个大国,人口这么多,地区之间又不平衡,还有这么多民族,高层搞直接选举现在条件还不成熟。”同时,他还多次强调,政治体制改革远比经济体制改革复杂得多、困难得多。我理解,民主政治建设不能操之过急,原因是多方面的。我国几千年来实行的是君主专制制度,缺乏民主传统。培养公民民主意识、提高公民素质是个长期的过程。民主政治作为上层建筑,只能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完善而逐步成熟。邓小平同志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论断,是从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现状出发,充分考虑我国的历史和现实情况而得出的科学判断,也为我们避免失误、不断前进指出了一条正确的道路。

  邓小平的民主法制思想博大精深,常读常新。今天我们重温他老人家的精辟论述,是为了继承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遗志和革命传统,坚持民主法制建设的正确方向,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不断推进三个文明的协调发展。

  二、认真学习邓小平民主法制思想,扎扎实实地推进上海的民主法制建设

    今年是我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周年。邓小平同志反复强调,我国实行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的政体,是人民奋斗的成果和历史的选择,必须坚持和完善这个根本制度,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的模式,这对于坚持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实现人民民主具有决定意义。在上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我们必须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上海要实现‘两个率先’,走在全国前列,应该是包括经济、包括政治、包括文化,是全面走在全国前列”的要求,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起来,进一步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努力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和主要民主渠道作用,为实现“两个率先”,建设四个中心,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和动力支持。

  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实行依法执政,是对邓小平民主法制思想的继承和发展,这对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具有全局性作用。依法治国的前提是有法可依,关键是依法行政,基础是形成法治环境和提高公民的法治意识,核心是依法治权、依法治官,规范公权、保障私权。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行依法执政,对我们人大依法行使国家权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积极适应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的形势需要,加强执政规律的研究和运用,大力推进本市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法治化,大力推进依法治市的进程,确保党的主张依照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和全社会的共同行为规范。要不断满足社会多样化环境下人民当家作主的实际需要,积极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推进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扩大公民的有序政治参与。同时,要充分发挥人大在公共资源配置和利益整合中的平衡、协调和保障功能,通过立法、监督等方式,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和利益冲突,切实代表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邓小平同志说,调动群众的积极性是最大的民主。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市人大在了解民情、反映民意方面有其独特的优势。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日益完善,广大市民参与管理地方国家事务的积极性日趋增强。我们要继续探索发挥主要民主渠道作用的方式方法,深入了解各方面群众的意愿和要求,建立健全密切联系群众的有效机制,努力发挥各级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把全市人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凝聚到“两个率先”的目标上来,凝聚到上海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上来,共同为实现建设“四个中心”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同志们,我们今天召开座谈会,重温邓小平同志的民主法制思想,深深感到,邓小平同志提出的一整套建设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方针与原则,不仅具有鲜明的现实针对性,而且具有严谨的科学性。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继承和发展了邓小平民主法制思想,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并将民主与法治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我们坚信,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领导下,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起来,就一定能够继续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实现三个文明协调发展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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