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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学平主任在审议政府促进就业工作后的讲话(2003年12月29日)
3月12日 16:6
 

  同志们:

  刚才,常委会听取并审议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祝均一同志所作的关于本市促进就业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对政府促进就业工作提出了不少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希望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予以认真研究,切实落实相关措施。

  下面,我结合大家的发言,谈点意见。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就业和再就业工作,采取一系列有力的措施,有效缓解了本市的就业压力,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的状况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变,经济社会转型和产业结构调整带来的就业结构性矛盾仍将长期存在,就业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因此,我们必须认真贯彻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根据当前的形势,把促进就业工作与上海经济社会的发展实际结合起来,与科教兴市主战略实施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政府、市场和劳动者三方面的积极性,创造性地开展就业工作。

  首先要集中力量,形成合力,采取各种方法,缓解就业压力,尽可能多地帮助困难群众尤其是4050人员和离土农民实现就业,以缓解燃眉之急;第二,要对促进就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加强比较、研究、梳理和宣传,使好的政策为广大群众所知晓、理解,帮助大家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并让广大群众从政府促进就业的具体措施中得到真正实惠;第三,要强化再就业服务工作,加大资金投入,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加强就业培训工作,特别要抓好职业技能培训,为增加就业机会创造条件;第四,要搞好就业规划工作,进一步整合就业资源,整顿和规范各类劳动力市场,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和救济制度;第五,要坚持发展这一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大力发展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以创业促进就业,以发展带动就业,这是解决就业难题的治本之策;第六,要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加快完善促进就业的相关法规政策。希望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加紧清理和完善本市促进就业的政策性文件,认真总结已有的实践经验,加紧法规草案的起草准备工作。待条件成熟时,及时由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相应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市人大相关委员会也要在加强监督的同时,继续深入调查研究,了解起草工作的进展情况,为审议相关法规做好准备。总之,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必须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共同努力,抓紧时间,全力以赴,加强促进就业的法制建设,为本市促进就业工作提供更具稳定性、长期性的法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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