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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学平主任在审议本市城市规划制定和实施情况报告后的讲话(2004年11月24日)
12月28日 11:55
 

志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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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才,毛佳木梁同志作了关于本市城市规划制定和实施情况的报告,关壮民同志作了关于本市实施规划法律法规情况的检查报告,大家对此发表了许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规划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依据,是配置城市资源和调控城市布局的重要手段,是实现上海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本保障。它的影响力不是一年两年,往往是二十年、三十年,甚至更长。因此,我们市人大常委会一直十分重视规划工作,先后制定了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历史建筑保护条例、城市规划条例。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又集中力量对上述两个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了历时10个多月的执法检查。从检查情况看,本市城市规划管理工作总体上在得到加强,尤其在2003年市规划工作会议后,规划管理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对此,我们在执法检查报告中已给予了充分肯定。尤其是这次会议召开前,市规划局根据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意见,对本局的报告做了较大修改,这种虚心听取意见的工作态度是值得肯定的。下面,我结合大家的审议发言,再简要提三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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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要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的城市规划意识。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规划工作,多次召开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推进方案,但这次执法检查中还是暴露出来许多问题。其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往往与一些政府部门和地方领导同志的思想认识、工作作风、工作方法有关。有领导同志规划意识不强,随意决定规划的调整;有的部门贯彻规划不力,工作抓得不紧;有的地方领导同志缺乏正确的政绩观,不能正确处理好长远利益和眼前利益、全局利益和局部利益之间的关系,等等。因此,市政府相关部门及各区、县的领导同志,一定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强化规划法定的观念。规划是经过民主、科学、法定的程序制订出来的,一经确定就不能随意改变,如要调整,也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任何单位、任何个人不能越雷池一步。只有保证规划的权威性、稳定性,使其不以领导人的改变或领导人主意改变而改变,才能确保城市规划目标的实现。我们各级领导干部务必要了解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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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要强化城市规划实施的严肃性。规划的生命在于实施,保证规划有效实施是全社会的共同义务和责任。一是规划管理部门要严格执法。违反规划的问往往是“硬钉子”,我们市、区、县等各级规划管理部门要依法行政,敢于碰硬,敢于在矛盾焦点上划杠杠,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违反规划实施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其责任,严肃进行处理,决不容姑息。二是要把规划交给群众,让群众参与监督规划的实施。城市规划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紧密相连,因此,群众也最关心规划的实施。今后,规划制定过程要让群众知情,规划出台要让群众知晓,规划实施成效要让群众来评估。这样,既调动了群众参与城市建设和管理的积极性,又增加了监督、保证规划实施的力量,也更好地体现了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有限政府的理念。三是严肃规范规划的变动和调整。规划不是一成不变的,可以根据情况变化作出适当调整,但一定要保持其严肃性,杜绝规划的随意调整。对涉及较大范围的规划调整,一定要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进行。如果是涉及城市性质、规模、发展方向和总体布局的重大变更,还必须经过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并作出相应决定。四是切实保障规划的落地。政府有关部门,尤其是区、县规划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快规划编制进度,统筹推进242个控制编制单元规划的实施落地,并注意协调好建设计划和规划的关系,切实保证城市总体规划贯彻执行。同时,我们人大也在思考,对类似于衡山路—复兴路历史风貌区这样较为成熟规划,通过人大立法或作出重大决定的方式,用法律形式确保这些规划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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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要强化人大对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监督。我们市人大将把规划的执法检查作为本届一项重点工作,持续抓下去。一是督促政府有关部门对这次城市规划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希望政府有关部门正视这些问题,尽快组织力量,逐一拿出工作措施,切实解决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工作确有困难的,要说明具体原因。我们市人大也将积极与政府相部门进行沟通,支持和协助规划管理部门,推进整改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改进监督方式,提高监督实效。今后我们将通过综合运用明察暗访、集中视察和分散视察等方式,对本市城市规划管理状况进行检查;通过接受群众来信投诉、召开座谈会等形式,经常听取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对发现的重大违法案件,将启用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法定手段进行监督;并且要将人大监督与社会监督、新闻舆论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形成监督的整体合力。总之,我相信,在市委的领导下,在政府的努力下,在全市人民共同参与下,只要我们真正依法办事,本市的城市规划工作就一定能取得更大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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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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