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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话时间:2003年8月8日)
同志们: 刚才,我们通过了《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上海市2002年市本级决算的决议》。之前,大家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刘红薇所作的2002年市本级决算的报告和市审计局局长葛爱玲所作的200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进行了充分审议,发表了很多很好的意见。受常委会主任会议委托,结合这次审议,我谈几点意见。 一、2002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市政府及其财政部门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建设国际经济、金融、贸易和航运中心之一,实现国际化、信息化、市场化、法治化,努力促进上海新一轮发展的过程中,依法理财治税,规范税收征管行为,加大征管力度,保持了财政收入的同步增长;积极稳妥地推进财政支出管理,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证了重点支出,有力支持了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稳步推进预算制度改革,特别是在严格预算管理、试行部门预算、推进政府采购和国库直接收付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为管好、用好预算内外的财政资金做了大量工作。大家一致认为,2002年度上海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良好,圆满完成了市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2002年度预算。 二、从市财政局的决算报告和市审计局的审计工作报告中,我们也看到,财政资金的管理、使用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在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性项目中,存在多计成本费用、提高项目工程决算价等情况,造成了财政资金的浪费。在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规费征缴不力、归集不及时、经费超预算等情况,甚至还有挤占挪用等问题,亟待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在财政性补贴资金使用中,存在审批不严、管理不严、归属不明、移作他用等情况。存在的这些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财政资金政策效用的发挥,降低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也反映了预算管理和财政监督中的不足。在审议中,大家对市审计局依法履行审计职能,客观反映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给予了充分肯定。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市政府要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审计工作报告揭示的问题和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切实整改,限期纠正,并于2003年底前将整改情况和处理意见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市审计局对这些问题也要继续实施跟踪,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整改。 三、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执行预算法、审计法,全面推进预算改革,是逐步实现政务公开、财政透明的重要步骤;是从制度上保证政府依法理财治税,人大依法审查监督,不断推进本市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体现;更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保财政资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减少浪费、提高效益、杜绝腐败的重要措施。当前,上海正处在人均GDP
从5000美元提高到7500美元的重要阶段,经济和社会发展会遇到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充分发挥公共财政所具有的提供公共产品、引导产业发展和保障社会稳定等重要作用,是正确把握时代特点,因势利导,保持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关键环节。加强预算管理,是发挥公共财政作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基本保证,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对此都应有足够的认识,给予有力的支持。 四、今年上海面临财政收入结构调整和财政支出结构优化的双重任务。市政府应继续抓好预算执行全过程的监管工作。首先,要从源头上抓好预算内外资金的管理,全面推进国库集中收付,从制度上切实保证“收支两条线”,严格预算内外资金的统一监管。其次,财政部门要加快预算定额、标准的修订,逐步做到部门预算的细化和规范化,体现部门预算的前瞻性、可行性和连续性,在全面实行部门预算的基础上,逐步推进部门决算审签制度。再次,审计部门要加大审计监督的力度,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和重点项目的审计工作,由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向效益审计拓展;实行部门决算审计,于2004年对农业、科技、教育和社会保障四个部门的2003年决算草案开展决算审签的试点工作。 五、市人大常委会和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将继续依法履行预算审查监督的职责,对市审计局查出的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和问题比较严重的部门与单位,进行重点督查。这些部门和单位必须认真执行审计决定,尽快整改存在的问题,并且要吸取教训,健全管理制度,防止类似问题再度发生。 同志们,财政资金的使用是涉及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关系上海发展的大事。预算审查监督是人大监督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一,是市人大常委会责无旁贷的职责。今后,我们市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和财政知识的学习,加强调查研究,审查好财政资金的使用方向,监督好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预算审查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促进政府及其各部门把人民的钱管好、用好,为上海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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