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主任之窗>>工作照片>>正文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立法座谈会开进学校[图]
9月13日 13:46
 

image

对条例草案的具体条款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image

利用辩论、小品和录像等多种形式积极参与座谈

  人大公众网9月10日报道:今天下午,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在闵行七宝中学召开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学生座谈会,夏秀蓉主任委员主持座谈会,有关区县人大的同志出席会议。参加座谈的学生开展了题为“学法、懂法、参与立法”的团会发言,利用辩论、小品和录像等多种形式积极参与座谈,他们就《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草案)》中的部分条款,向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表达了自己的看法,并提出了修改意见。

  针对条例草案中教师不得推销或变相推销辅导书和练习册的规定,同学们表示,为了保护学生的利益,建议将“不得推销”改成“不得强制推销”,以区分善意的推荐和恶意推销,使学生有更多的自主权去选择购买使用。学生们还提出,希望教育局能规定一批分等级难度的参考书,这样可以方便老师根据个人的具体情况,在不同等级内推荐。

image

市人大领导积极听取未成年人对条例草案的修改意见

  对条例草案规定的学校和教师不得在校园内有偿补课条款,学生们提出,有些同学希望通过老师辅导来进一步提高成绩,但对老师强行要求学生补课以赶教学进度表示不满,他们希望能将老师补课的范围进行限定,并同时对老师补课的收费数额进行限定。

  有关孩子隐私权保护的问题如今已列入《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草案)》中,条例草案规定,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应当得到尊重和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其个人隐私权。学生提出学习成绩也属于隐私权的范围,公布成绩是对他们隐私的不尊重,希望能对此项条款进行补充。

  条例草案第十六条规定,学校和教师不得在课程标准以外擅自提高教学要求。学生认为,现在高中生为了考上理想的大学,都希望能加深所学知识、拓宽知识面,而条款“一刀切”地限制学习量是不科学的,建议将条款的减负限制在九年制义务教育范围内。

image 

学生开展题为“学法、懂法、参与立法”辩论团会

  另外,学生们还对有关未成年人假期打工、上网吧、被迫给父母购买烟酒等颇具争议性的问题提出各种各样的看法,作为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的保护群体,他们发出了最为真切的心声。

  市人大教科文卫委主任委员夏秀蓉在听取学生们的团会辩论后说,立法听取学生的意见是学生参与立法的一种方式。夏秀蓉说,学生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都很有价值,人大将在修改草案时对他们的意见加以考虑,使该条例真正达到保护未成年人的目的。



 
   来源:人大网    作者:李岩岩  
 
[关闭窗口] [回到首页]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