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教育部的部署要求,在上海市教委的统一协调下,2009年度我中心将承担1期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管理人员培训班和若干期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艺术骨干教师培训班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培训范围:
广西、四川、重庆、贵州、云南、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2个省(市、自治区)所辖县校外活动场所的管理人员和艺术骨干教师。
二、培训具体安排:
(一)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管理人员培训班
1、培训时间:2009年6月26日(周五)-7月5日(周日)
2、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帮助校外活动场所管理人员准确把握教育发展的宏观战略与校外教育的基本方向,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两办文件精神,了解国内外教育改革发展最新的理论成果和实践探索,开阔教育视野、更新教育观念,提高政策水平;掌握校外活动场所的管理规程、运作模式、活动规律以及活动策划与组织的方法;增强对校外活动场所管理的信心和实际管理工作能力,促进场所功能和效益的更好发挥。
3、培训对象与人数:广西、四川等12个省(市、自治区)所辖县校外活动场所的管理人员50人。
4、培训主要内容:
(l)政策理论培训:校外教育政策法规解读;国内外校外教育现状的比较与分析;校外教育新视野;校外活动场所的公益性原则;校外活动场所资金的有效使用。
(2)领导素养与管理能力:优秀校外教育管理者的素养与成功案例;活动场影响力的提升;校外教育与学校教育的有效衔接;重视发挥团队组织的功能与作用;校外活动场所的科学管理;校外资源的郑和与合理利用;活动的策划与组织;信息技术在校外教育中的应用;校外教育活动中的安全与保障。
(3)交流与共享:考察具有代表性的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熟悉场所的内部管理和运作;熟悉校外活动的各种形式;现场观摩校外教育活动;研讨中西部地区校外教育发展中亟待解决的问题;介绍交流办学特色与经验;邀请名主任开展互动访谈活动,有针对性地答疑解惑。
(二)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艺术骨干教师培训班
1、培训时间:
第一批:2009年10月18日(周日)-10月27日(周二)
第二批:2009年11月1日(周日)-11月10日(周二)
第三批:2009年11月15日(周日)-11月24日(周二)
2、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帮助校外活动场所艺术骨干教师正确理解和把握校外教育的政策法规和发展方向;了解校外教育的发展历程和发展趋势;了解和掌握校外艺术教育的教学规律和目标,了解国内外艺术教育发展的最新理论成果和实践探索;掌握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规律、校外艺术活动的策划与组织方法;交流组建和管理学生艺术社团的方法和经验;提升教学能力和组织工作能力。
3、培训对象与人数:广西、四川等12个省(市、自治区)所辖县校外活动场所的艺术(包括舞蹈、声乐、民乐、主持表演、美术等专业)骨干教师。第一批150人;第二批150人;第三批100人。
4、培训主要内容:
(l)政策理论培训:校外教育政策法规解读;校外教育新视野。
(2)专业基础理论学习:艺术教育活动的策划与组织;学生艺术社团的组建与管理;校外教育与学校教育的有效衔接;青少年成长教育的专题研究;校外教育活动中的安全与保障;网络利用与信息素养的培养。
(3)实践能力培养:分成舞蹈、声乐、民乐、主持表演、美术5个专业小组,开展启蒙类、提高类、作品排练类等分层分类的专业教学交流、听课、艺术作品分享等观摩与体验活动。
(4)交流与共享:研讨交流校外艺术教育中的成功教学经验;介绍交流各自当地的教学特色;开展艺术作品展示活动;邀请名家开展互动访谈活动,有针对性地答疑解惑。
三、其它事宜:
培训中心(上海部)将根据教育部和市教委的有关要求严格进行结业考评。考评合格者,将颁发由上海市教育行政学院统一印制的结业证书。
附件一、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管理人员培训计划安排表
附件二、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艺术骨干教师培训计划安排表
附件三、艺术类骨干教师培训(实践能力培养模块24课时)课程说明
全国青少年学生校外教育培训中心(上海部)
2009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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