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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会简介

  一、性质与宗旨:

  (一)上海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会,简称"科促会"。其英文简称为:SPAT。"科促会"是由上海市政协的有关部门,联合本市科技、教育、经济、中介和金融等方面的单位,共同发起的非营利性社团组织。

  (二)"科促会"的宗旨是: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贯彻落实"科教兴市"战略;充分发挥政协人才库、智囊团作用,及联系广泛的优势,为企业、高校、科研院所、金融单位和中介机构间就有关科技信息、科研成果、市场信息、投融资等方面的交流合作,促进高新技术、先进适用技术和科研成果的迅速转化搭建平台。

  二、业务范围:

  开展信息发布、展览展示、专业培训、交流合作、中介咨询等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服务工作。

  (一)通过专题讲座、会员沙龙、成果展示、信息发布、专业培训等活动形式,促进科技成果需求方、提供方、投资方、中介方(经纪人)之间的沟通、交流与合作;(二)接受各方的委托,开展技术合作等方面的中介咨询服务,推动新型的产、学、研联合体的建立;(三)为科技成果转化中的投融资业务和中介咨询提供服务;(四)根据科技成果需求方和提供方的要求,推动招投标等工作,促进科技交流与成果转化;(五)通过培训等方式,促进和培育科技成果交易经纪人队伍成长,使科技成果交易经纪人在上海市新一轮发展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六)对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存在问题、难点进行调研,并对现行有关政策的修订或补充,向政府建言献策。

  三、会员

  (一)"科促会"由单位会员、个人会员组成。单位会员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个人会员需是在本市科技、教育、经济、中介和金融界有一定代表性和较高知名度的人士。

  (二)单位会员应指定一位有关负责人,作为本单位的全权代表,参加"科促会"的活动。单位会员有权根据工作需要更换本单位的会员代表。

  (三)会员根据各自的经济能力缴纳会费2,000~30,000元/年不等。

  (四)本着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原则,凡愿入会的单位和个人,在提交入会申请书并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后,即成为"科促会"的会员。

  会员退会,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理事会。会员两年内不履行义务,即视为自动退会。

  四、组织机构

  (一)"科促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每届五年,每年召开一次大会。(二)理事会是"科促会"的执行机构,设会长一人、常务副会长和副会长若干人、秘书长一人,由理事会选举和免去。理事会推举名誉会长、名誉副会长、顾问若干人。

  (三)"科促会"设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成员由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人员组成;理事会闭会期间,常务理事会代行理事会的有关职责和权利,对理事会负责;(四)理事会下设秘书处,负责处理理事会的日常工作。

  五、经费、财产管理和使用原则

   (一)"科促会"的经费来自会费、社会资助、捐赠及其他合法收入。

  (二)本会的经费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内的事业。

  (三)"科促会"按国家有关规定建立财务管理制度,并接受会员大会和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管。

  六、通信联络

  "科促会"的会址设在北京西路860号上海市政协大院内综合楼508、509室。邮编:200041

    电话:62553532转6736;6737;6738;直线62581716;62583710

    电传:62155132;62581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