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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条"政策解读:主要内容 |
《上海市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若干规定》(简称“十八条”政策)主要内容: l
上海市实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制度。 l
上海市政府颁布高新技术产业和技术目录。 l
上海市政府设立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服务中心,并开设“一门式服务窗口”。 l 凡经认定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可享受“十八条”优惠政策。
上海市实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制度。对在沪开发或引进国内外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项目,进行技术等级、市场前景、项目风险及知识产权状况等方面的认定。 上海市政府颁布高新技术产业和技术目录。涉及电子与信息、生物与医药、新材料等八大领域。法人或自然人均可按照此目录,申请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 上海市政府设立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服务中心。组织对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组织有关部门对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立项、工商登记注册、税务登记和优惠政策的落实等提供“一门式”服务。 凡经认定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可享受“十八条”优惠政策。享受政策的进入通道是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服务中心的“一门式”服务窗口。
“一门式”服务窗口地点及时间: 上海市北京东路668号东4楼
401大厅
周一、周四上午9:00—11:30
咨询网址:www.hitec.net.cn 咨询热线:530833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