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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上千余市民“六·一前给孤儿安个家”

2008年5月19日 09:23
  四川汶川地震使上万人失去了生命,也让许多孩子在瞬间失去亲人成了孤儿。这些孤儿的命运令许多人为之牵挂。“我想收养四川地震灾区的孤儿,”连日来,市民政局的电话异常火爆,1600余个申请收养的电话洋溢着浓浓爱心。不少读者还通过电话、短信和本报取得联系,表达收养愿望。

  读者张女士说:“看着那些失去亲人的孩子,我很心疼,我很着急,希望能为他们做些什么。‘六·一’儿童节马上就要到了,希望有关部门能尽快启动收养渠道,让孩子们尽早地感受家庭的温暖。”

  在网上,也有很多网友表达了他们迫切的心情,有网友留言:“能抓紧就抓紧吧,别让孩子继续承受身心煎熬,救人不光是肉体还有心灵,特别是孩子。”

  市民政局提醒市民,儿童收养手续较复杂,须通过当地民政部门进行依法收养,不能个人私自收养。如决定要认养四川灾区孤儿,可以先预约登记,电话:64325087、64325088。

  与此同时,本报派往灾区采访的记者也在前方收集地震孤儿的有关资料,收养渠道一旦开通,本报将把这些资料提供给市民政部门。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指出,目前,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抗震救灾的首要任务是抢救生命,民政部门和灾区各级党委、政府对于地震中失去父母的孤儿和暂时查找不到父母的儿童会予以妥善照顾,并尽一切可能查找孩子的父母和幸存的亲人,这样对孩子的康复会更有利。在灾区的生产和生活秩序逐步恢复正常后,有关部门将按照民政部统一部署接收和安置孤儿,并尽早开展孤儿认养工作,使符合法定条件申请人依法认养灾区孤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对收养人的条件做了详细的规定:收养人应年满30周岁,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来源:新闻晚报  作者:张勇 祝玲    选稿: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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