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静安区妇联召开区各有关部门联络员会议,部署区第十次妇女代表大会筹备工作。
根据全国妇联章程关于“县以上各级妇女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的规定,静安区妇女联合会拟定于2008年6月上旬召开静安区第十次妇女代表大会。大会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静安区妇女联合会第九届执行委员会工作报告;讨论决定区今后五年妇女工作的主要任务;选举产生静安区妇女联合会第十届执行委员会及常务委员会。
区妇联副主席宋建频主持会议,并就大会代表的名额、分配原则、构成比例、代表条件及产生办法等进行说明。强调代表的产生要充分体现辖区内社会各界妇女的先进性、广泛性、代表性,区第十次妇女代表大会将通过推荐或协商产生正式代表252名。
区妇联主席张愉对召开好区第十次妇女代表大会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二是会前会后,精心组织;三是信息准确,确保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