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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妇科病、乳腺病知识宣传咨询走上街头

2008年4月2日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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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使广大妇女群众更多地了解和认识妇科筛查等健康检查的重要性,3月8日上午,市妇儿工委、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市妇联、市女医师联谊会、徐汇区妇儿工委等6家单位在徐家汇绿地公园联合举行以“关爱妇女健康,促进家庭幸福,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关爱妇女、预防疾病——妇科病、乳腺病知识宣传咨询活动。市政协副主席钱景林、市妇联主席张丽丽等出席活动并走访慰问了困难重症妇女孙梅英。

  有关资料显示,在妇女恶性肿瘤疾病中,妇科病和乳腺病占六分之一。据本市卫生部门统计,2006年本市乳腺癌的发病率比2005年增加17%,2007年本市包括乳腺病在内的妇科疾病检出率达到28.37%,妇科及乳腺疾病严重危及妇女的健康与生命。2007年4月26日通过的《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各单位应当每两年安排本单位女职工进行一次妇科病、乳腺病的筛查”、“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至少每两年安排退休妇女和生活困难的妇女进行一次妇科病、乳腺病的筛查”。2007年8月,作为政府依法保障妇女健康权益的具体行动,本市为退休妇女和生活困难妇女免费安排妇科及乳腺病筛查工作正式启动。截至2007年12月底,共为全市31万多名妇女提供了筛查服务,其中有30名确诊患有恶性肿瘤的妇女,均及时得到了医疗救助和资助。2008年“为30万退休和生活困难妇女免费提供妇科及乳腺病筛查”工作被正式列入市政府实事项目。据了解,实事项目规定可接受筛查的对象包括退休妇女和生活困难妇女。其中退休妇女是指具有本市户籍、在本市领取养老金的企事业单位的退休妇女。生活困难妇女包括:本市城乡低保家庭中的已婚妇女、公益性岗位工作的妇女和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的妇女。凡符合筛查条件的妇女可到本人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了解相关情况,并凭有效证件自愿登记申请参加筛查。

来源:上海市妇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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