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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维权中的法律及政策问题

  随着经济转轨、社会转型进程的加速,妇女的维权工作任务更加艰巨,如何适应新的形势,解决妇女维权工作中急需解决的法律及政策性问题迫在眉睫。切实加强法律意识、增强服务意识、强化服务职能,是加强妇女维权能力建设,提高维权实效性的关键。面对新的形势,我们必须转变维权观念、锻炼维权队伍,进而不断提高维权的层次和水平,开创妇女维权工作新的局面。针对我区妇女维权工作情况,对近两年妇女急需解决的问题作了调查和统计,以进一步探索妇女维权中解决问题的正确思路。

  一、两年来的基本数据

  2003年—2004年,松江区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待来访妇女1389人次,来电妇女2762人次,受理妇女法律援助案件21件。年龄结构未婚的占47.6%,已婚的占52.4%,文化程度均比较低,外来妇女占总数的48%,农村妇女占39%,城区妇女占13%。根据调查统计妇女维权有以下特点:

  一是在来访、来电妇女中,文化普遍为初中以下,不能承担较高层次的工作;二是她们所从事的多数是服务、简单操作工等行业,甚至有的失业在家,工作基本上是缺少劳动技能的低层次,经济收入偏低,在300—600元之间;三是外来妇女更为年轻,不熟悉工作环境,进城时间短,生活比较贫困,工作、生活范围较小;四是主要涉及婚姻家庭、损害赔偿、工伤赔偿、劳动争议、赡养扶养抚养、居住权纠纷、动拆迁等问题。

  二、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的工作方针的同时,在工作实际中主要有以下的问题:

  1、妇女法律意识问题

  当今社会是法治社会,要想实现对妇女权益的最好保护,必须要在法律、法规、政策上体现对妇女权益的保护。近两年来,调查发现多数妇女文化程度偏低,参加学习、培训的机会也不多,又加上对法律、法规等知识一窍不通,形成了自我保护能力差,对事物的认识、判断、思考、保护等没有足够的反应。

  2、妇女劳动权益问题

  劳动就业是妇女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妇女劳动权益是关系到妇女生存发展的权益。但是,目前妇女劳动就业中存在着用人单位不愿接受女性的问题较为突出,宁可招聘一般男性而不用优秀女性,有的企业只用年轻女性,到了生育期就解聘劳动合同或者不再续签合同,有的甚至以合同期内不许生孩子作为签约条件,任意延长劳动时间,劳动报酬不能达到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场所环境污染等等,严重侵害妇女劳动权益。

  3、家庭暴力的问题

  近两年来,虽然全国各地反家庭暴力工作在不断加强,家庭暴力在某种程度上有所控制,但诱发影响家庭暴力的案件仍然有上升趋势,成为引发家庭破裂、诱发刑事犯罪案件之一。人口的大量流动带来家庭的不稳定,引发婚外情、“包二奶”现象的发生,由家庭矛盾引发的家庭暴力、离婚案件以至刑事案件也呈上升趋势,给社会带来不稳定的因素。

  4、妇女犯罪的问题

  随着社会、经济的日益加速发展,女性犯罪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社会问题。女性吸毒、在服务行业中提供三陪、明陪暗侍作娼较为普遍,异性按摩、甚至卖淫等方式以色养吸屡禁不绝而引发的等等社会治安问题也有上升趋势。

  三、对策和工作方法

  1、切实加大妇女维权工作的领导力度

  党的方针政策及国家的法律法规充分体现了妇女的意志,是权益得以实施的保证,必须加大妇女维权工作领导力度,加强基础建设,创新工作机制,拓展维权领域,主动参与制定地方性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政策和法规,深入社会实际的调研,了解妇女的心声和愿望,关注妇女的利益和问题,特别是对妇女因婚姻问题、家庭暴力问题、劳动保护问题、就业难问题、女性犯罪问题进行专题调研,有效地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从而进一步推动我区的妇女维权工作。

  2、发挥优势,打造一支“妇女维权法律援助志愿团”队伍

  松江区法律援助中心在2003年创立了由女法律服务工作者组成的以妇女维权的法律援助志愿团特色品牌,这支队伍主要是肩负着社区妇女维权的重要责任,具有三个优势。其一,法律服务工作者是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方法帮助社会上弱势妇女解决问题、预防问题,她们都具有比较丰富的工作实践经验,能够为受侵害的妇女提供有效的法律帮助,使妇女们走出困境,达到维护社会稳定的目的。其二,妇女维权法律援助志愿团来源于律师事务所的女律师,她们能够了解当前影响社会稳定因素问题,及时掌握社会妇女维权中的出现的情况,对社区中发现问题及时化解干预,能够成为社区妇女的知心朋友。其三,妇女维权法律援助志愿团熟悉妇女维权工作知识,有很强的工作责任心,乐于助人,有较强的奉献精神,能给受害家庭、个人提供必要的法律支持和法律帮助。

  3、妇女维权必须以法律服务为重点,不断优化妇女维权的法制环境

  我国法律已全面确认了妇女在政治、文化教育、劳动、财产、婚姻家庭和人身方面的六大权利权益,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体系初具规模,法律保障成为维护妇女权益、提高妇女地位、确保妇女发展的重要手段。对于我们法律工作者来说,要将依法维权作为维权工作的主流,把法律服务作为维权服务的重点,强化立法、普法、执法、司法、法律调研等方面服务。一是要从源头入手,强化立法服务,全面确立妇女的法律地位,优化妇女儿童的法治环境。二是从宣传入手,强化普法服务,通过“三八”维权月宣传活动,增强社会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意识,营造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提高妇女自身的法律意识和自我维权能力。三是从援助入手,强化法律帮助。利用各种渠道,对严重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典型案件,提供法律帮助或法律援助。

  4、构建社会化维权网络,为维权服务提供组织保障

  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程中,人们的价值取向、道德观念发生着急剧的变化。妇女维权工作对象多元化,维权内容多样化,维权领域多面化,维权网络社会化,仅靠区妇联来维权是远远不能适应新的形势的需求,区妇联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切实加强维权阵地建设,建立起党委重视、人大政协支持、社会各界参与的社会维权机制。可以相继成立妇女维权“专家帮困团”、“法律志愿团”等形式,有效地加大维权力度,调动社会各界人士参与维权的积极性,提高维权效率,有效缓解妇女维权人力资源贫乏的矛盾。

  5、强化宣传,增强法律意识是有效的工作铺垫

  妇女权益的保障离不开良好的社会环境。为此,我们始终把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摆在首位,通过舆论力量,大力宣传今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进一步学习《劳动法》、《婚姻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在宣传和学习的同时,注重宣传形式创新和宣传渠道拓宽,在传统普法宣传、广场法律咨询、宣传资料发放以及文艺宣传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当代人的生活方式,设立“网上维权信箱”、“妇女法律援助天地”、“陪审员手记”、“今晚话题热线”等多种妇女易接受、易了解的形式,鼓励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有效减少妇女权益受侵事件的发生。

  6、开拓创新,勇于实践,提高维权素质

  维护妇女权益关系千家万户,涉及到各行各业,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要在实践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努力把握工作规律,善于整合社会力量,来推动维权工作创新发展。维权工作做不好,就是失职,就会脱离妇女群众,辜负党的领导,因此要不断提高维权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性,运用全面的法律知识和工作技巧加强妇女维权培训,竭尽全力为妇女儿童排忧解难,用实际行动来赢得妇女群众的信任和爱戴。

来源:松江区司法局妇委会  作者:屠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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