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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儿童参与状况调查报告

  一、引言

  儿童参与权是指儿童参与家庭、文化和社会生活的权利,或者,儿童自由自愿投入到表达观点、进行决策或实施行动以实现其自身及其他儿童利益的权利。儿童参与对儿童自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都有重要意义。上海近年来在儿童参与权方面做了大量有意义的工作,如2004年11月,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就《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草案)》进行讨论之时,就邀请了未成年人参与;自1999年以来,上海市妇联及其下属机构多次组织儿童权利培训,其中包括儿童参与权培训;2003年和2005年上海市妇联主办的“为了孩子国际论坛”均举行了儿童主持和参与、儿童和成人互动的专场研讨。但是如何促使儿童参与权的实现,在国内各地还没有具体的行动方案。

  为了让全社会树立儿童参与权的意识,推动儿童参与权的实现,上海市妇联儿童和家庭工作部与华东师范大学特殊教育系合作,开展“上海市儿童参与行动方案研究”的课题,期望通过研究,明确儿童参与权的内涵和价值,深入了解上海市儿童参与的状况和问题,形成上海市儿童参与行动方案。

  二、研究的基本思路和方法

  本研究以儿童发展为中心,从儿童发展和社会要求两个角度入手,解决儿童参与行动的一系列问题。

  1.儿童参与的比较研究。比较国内外儿童参与的研究进展和行动经验,澄清一些基本问题,包括儿童参与方式、参与的范围和程度、参与的困难与思考。

  2.儿童参与的现状调查。用问卷法,调查上海市各区县1234名初高中学生、1083名初高中学生家长、206名初高中教师;访问儿童研究领域的专家;对家长和儿童进行个案研究,从而对儿童参与权的理解、态度、儿童参与的实际状况等方面深入了解。

  3.儿童参与的实验研究。课题组吸收四所中学的30名青少年学生,通过培训,组成了八个课题组。

  4.儿童参与行动策略探讨。根据前期的比较研究、现状调查和实验研究的成果,结合上海社会发展和文化特点,提出儿童参与行动策略,并在此基础上起草《上海市儿童参与的行动方案》。

  三、研究结果

  (一)教师、家长和学生对《公约》和参与权的理解

  教师、家长和学生对与儿童相关的法律法规的了解情况基本相似,大部分教师、家长和学生比较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而对《儿童权利公约》了解最少(约30%)。听说过儿童参与权的家长有50.5%,教师有46.6%,儿童有40.6%,超过一半以上的调查对象声称对该概念不甚了解。80%以上的被调查者表示,主要是通过报纸、杂志、电视、广播和互联网等大众媒体了解与儿童有关的法律,很少是通过各类培训了解。

  我们根据参与程度的递进,将儿童参与的阶梯依次分成5个层次:(1)由成人决定并指派儿童参加活动;(2)儿童对参与的活动提出意见,但成人没有采纳;(3)儿童对参与的活动提出意见,并得到成人的采纳;(4)成人会邀请儿童共同做出决定;(5)主要由儿童来做出决定,成人只是提供建议和帮助。家长、教师和学生基本能够理解和接受儿童参与,大部分(约80%)认为第一和第二两种方式不是真正的儿童参与,分别有约65%和60%认为第三种和第四种方式为儿童参与,还有约45%认为第五种方式是儿童参与。

  (二)儿童参与家庭、学校、社区生活的情况

  1.家庭领域

  家庭中儿童参与的程度最高,家长、教师和学生大多能接受儿童参与教育决策、个人生活决策和家庭生活决策,但对参与家庭重大决策持谨慎态度。家长在安排活动计划时,征求并采纳儿童的意见,或者邀请儿童一起做出计划,或者完全由孩子做决定,家长只是辅助。

  2.学校领域

  家长、教师和学生对儿童参与学校的课堂教学、班级管理、学校社团和文娱活动、学校管理四个领域的期望分布趋势几乎一致,但教师最高,家长其次,学生。大约90%的教师、70%的家长和50%的学生认为儿童可以参加课堂教学、班级管理、学校社团和文娱活动,大约70%的教师、45%的家长和30%的学生认为儿童可以参与学校管理。在班级活动和社团活动方面,学生主要采取第三、四和五种方式参与;而在课堂教学和班级管理方面,分别由约45%和65%的教师采取第一种方式,只有约5%采取第五种方式。

  3.社区领域

  社区生活中的儿童参与情况不够理想。近62%的情况下儿童只是获得分配的活动任务,事先都由社区工作人员安排好。参与社区活动最多的方式是“由成人决定并指派儿童参加活动”,最少采用“主要由儿童来做出决定,成人只是提供建议和帮助”。

  4.对儿童参与状况的评价

  家长、教师和学生对不同领域儿童参与的程度和满意度评价基本一致,其中,对儿童在家庭中参与程度的评价和满意度总体较好,儿童在学校中的参与情况一般,而社区中儿童参与的评价和满意度则总体偏差。

  (三)儿童参与决策的合适年龄

  教师认为大约10至11岁左右的儿童可以参与各种领域活动的决策,而家长认为年龄还要再大一点。总体上,家长和教师倾向于认为,小学阶段参与的合适年龄为10至12岁,或者是中学阶段参与的合适年龄为15至16岁。

  (四)青少年参与的调研结果

  参与研究的青少年在接受儿童参与权研究的培训后,组成了8个课题组,采用访谈法和问卷法,调查了同学和家长,自主完成了6份调研报告。

  1.儿童参与的状况

  从学生研究小组提供的研究报告来看,得出的共同结论主要有以下几点:

  1)成人、儿童对儿童参与权普遍了解不多。

  2)儿童普遍有强烈的参与愿望,希望有更多的参与机会,初、高中学生尤其如此。

  家庭参与状况相对较好,其次是学校,两者参与状况均好于社区。

  4)家长希望儿童有参与的机会,在购物、旅游方面会听取儿童意见,但重大问题如学业等还应由家长决定。

  5)学业负担过重是限制儿童参与的主要因素。

  6)儿童希望参与的领域有年龄上的差异。初中生希望在学业适减的情况下获得更多展示自我的机会,高中生则希望有更多机会走向社会。

  2.改善儿童参与的建议

  1)在家庭方面,家长应多了解儿童参与的知识,并提高对儿童参与的重视;家长应以“平等”的态度对待儿童,尊重他们的意见,信任他们的能力;学业固然重要,但还应给儿童更多自由参与活动的时间;

  2)在学校方面,教师应提高对儿童参与的重视;班级管理如选班干、少代会等,应由学生参与决定,而非老师全权处理;班级娱乐活动如春、秋游等,应由学生自己决定;对学校管理,学生应有知情权。学校应创造机会让学生参与到学校管理中去,并对学生的意见给予积极回应。

  3)在社区方面,社区在组织活动时,应多与家庭和儿童交流,多宣传。

  4)儿童对自身也提出了要求,如应意识到参与是自己的权利;参与到学校、家庭、社会等与自己有关的各项事务中去,充分享受儿童参与权,同时也应得到家长的认可和接受他们的指导;积极调整好学习与活动的时间,做到学习和参与两不误。

  四、研究启示和建议

  (一)研究启示

  1.学生、家长和教师对于儿童参与权的了解有限

  半数以上的学生、家长和教师没有听说过儿童参与权,即使听说过,对于该权利的内容也知之甚少,对联合国《儿童权利宣言》还是很不熟悉。被调查者了解这些内容的途径主要是各种媒体,通过培训、课堂教学或者课外活动等方式了解的情况很少。

  2.儿童参与家庭生活的状况最好,但参与家庭生活的重大决策机会少

  儿童在家庭领域的参与状况和满意度是最好的。在家庭领域的参与中,儿童和家长倾向于在许多小事情或者是仅涉及自身的问题上,如选择课外活动,购买食品或学习用品,但在家庭重大问题,如搬迁、购房等,参与决策的权力却很小。与此一致,学生要求参与家庭重大决策的比例也较少,他们更多地希望在个人生活和家庭生活中拥有更多发表自己意见的权利,希望在家庭中获得父母更多的尊重与接纳,能更好地与父母进行沟通。

  3.儿童期望参与课堂教学和学校管理的愿望不高

  在学校领域,学生参与学校的班级活动、课外活动积极性很高,参与的状况最好。虽然学生参与课堂教学和学校管理的重要性得到大多数学生和老师的认同,但实际参与状况并不理想。

  4.儿童期望参与社区活动的兴趣高和自主性低

  儿童对参加社区组织的各类与儿童有关的活动表现出很高的兴趣,但对社区里的其他活动和社区管理不太感兴趣。无论是何种类型的社区活动,通常都是由社区组织者安排好活动计划之后将任务分配给儿童。在社区活动中,儿童真正参与的机会极少。学生对于社区参与的总体评价较家庭和学校低,并且不太满意。

  5.家庭、学校和社区参与彼此关联,但存在差异

  总体比较显示:家庭参与最优,学校居中,社区参与情况最差。这提示我们:要推动儿童参与,首先要推动家庭参与的深入,培养家庭的民主;其次,要在学校的教育教学中体现儿童参与,培养学校参与文化;然后将家庭和学校参与的经验延伸至社区,减少成人对儿童参与社区活动的控制,增强儿童参与社区活动的自主性;进一步将儿童参与扩展到更广泛的社会生活领域,包括医疗、安全、法律和政策等。

  (二)建议

  1.加强儿童参与权的宣传和培训

  媒体(报纸、杂志或电视、广播、网络等)是宣传和普及儿童参与的最好的途径之一,应该继续利用各种媒体进行更大力度和广度的宣传;还可以通过家长学校或社区活动,对家长、教师、社会工作者和儿童进行儿童参与理念的培训,提高儿童的参与意识。

  2.以家庭参与为基础,延伸至社区参与

  家庭参与是儿童参与的开始和重要基础,应当加强宣传和培训力度,以提高家长对于儿童参与理念的认识;完善以社区为载体的家庭教育指导网络,改进家长教养方式。家长在家庭生活中倾听儿童的声音;增强家长的责任感,支持儿童参与;创设儿童参与的家庭文化;在社区内关注和推广儿童参与家庭生活经验,推动和谐的家庭关系和社区文化建设。

  3.以学校参与为抓手,拓展至社区参与

  学校生活是推动儿童参与的重要抓手,新课程改革非常重视儿童参与教育教学过程,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融入儿童参与的理念将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改善学校参与,需要组织多种形式的参与活动,兼顾每个学生的平等参与;在教师培训中渗透儿童参与的理念;鼓励和支持儿童参与学校教育活动和学校管理;培养学生自主能力和参与意识。

  4.改变工作理念和方法,推动社区参与

  社区是儿童参与从家庭走向社会的桥梁,创建社区参与文化,对于儿童参与的推动很重要。社区要利用有利的条件和资源,加强宣传,积极推广和强化儿童参与的知识;减少成人对儿童参与活动的控制,增进儿童的自主意识;重视工作创新,加强社区建设提高儿童参与工作的实效;注意加强社区与学校和家庭之间的联系。

  5.加强立法和政策制定,建立儿童参与行动的长效机制

  儿童是一个不断处于发展和成熟的群体,儿童对参与的理解和参与能力的提高有一个较长的过程。强制立法和有效的政策将是保障儿童参与行动的关键。

  *上海市儿童参与行动方案研究课题组成员:史秋琴、陈建军、曾凡林、周淼、马晓琴、何彩平、刘庆芳、卢凤。

来源:儿童参与行动方案研究课题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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