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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专业服务理念和能力提升基层妇联组织的生命力

  党中央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的任务,给予社会团体在理论上、实践上发展的广阔空间,社会团体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正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妇联作为党的核心人民团体,在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应当发挥重要的协同作用,因此,上海市妇联提出了“三大能力”(引领能力、承接能力、服务能力)建设。服务能力是“三大能力”的基础,缺失了服务能力,引领能力和承接能力就缺失了支撑力,而培育具有妇联特色的专业化社会服务理念和能力,更是基层妇联组织提升自身生命力所必需应对的课题。

  一、专业服务理念和能力的缺失,制约着妇联组织的发展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妇联系统长期习惯于机关化、行政化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模式。随着上海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女性群体的需求趋向于多层、多元发展,妇联组织能否继续得到广大妇女群众的认同,能否继续增强组织的凝聚力,扩大影响力,充满生命力,这无疑是一个严峻的挑战。

  目前,基层妇联组织的困惑,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其一,社区妇女工作领域究竟如何正确定位?

  妇联在社区传统的工作对象是家庭。随着政府部门职能逐渐归位和到位,街道、镇各职能部门几乎面向的都是家庭,社区中妇联传统的工作领地似乎在萎缩。而对于妇联维权的基本职能,妇联干部又感觉无从着手。新形势下妇联组织在社区中的职能、功能定位的不清晰,使得妇联究竟应该做什么、怎样做,始终成为基层妇女干部最困惑的问题。

  其二,社区妇女干部不合理的变动,使基层妇联组织似乎成了摆设。

  在街道、镇妇联主席轮岗时,往往年富力强的被安排到职能科室,而到53岁退居二线的科长被安排到了妇联岗位,其任期三至五年,她们未工作到届满就要退休,工作的延续和发展受到很大影响。居委妇代主任以兼职为主,流动性大。妇代主任由于各种原因频繁换人,有的就不再根据妇联章程选举产生,而是由街道、镇组织科直接任命,甚至事先不向街道、镇妇联备案。有的街道搞社区工作改革,居委会中不再设妇代会,而是由社工站中的一名工作人员负责几个居委会的工青妇工作。社区妇女干部队伍的现状严重削弱了妇联组织的活力,面临着被弱化的趋势。

  其三,由上而下布置的行政化、指令性、活动型的工作任务大量挤占了基层妇联组织自主开展工作的空间。

  妇联的组织体系是倒“金字塔”型,市、区两级妇联组织职能分工比较细,人员相对比较多,而街道、镇妇联只有专职妇联主席一人,有的还是兼职的,居委妇代主任几乎是兼职的。当市、区两级妇联组织调动和集聚了优质资源(包括国际和国内的),设计了许多十分精彩的活动,有的基层妇联组织深表欢迎,而有的基层妇联组织却倍感艰巨和负担,形成相当大的反差。究其原因,这些活动是自上而下统一布置,统一要求,并且基本上仅仅依靠妇联传统的线状组织体系的体内循环,不实行社会化、市场化运作,一些基层妇联组织由于社区的多元、活动缺乏针对性以及干部自身的素质等因素的影响,只能疲于应付,因地制宜地开展工作的空间更为狭小。

  基层妇女干部的困惑,从表面看,原因多种多样,但根本原因之一,是专业服务理念和能力的缺失造成的。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妇联把自己当作一个行政部门来运作,没有建立起具有妇联特色兼具专业化的服务体系,久而久之,在社区似乎形成了这样一种认识:妇联的工作别的部门也能做,妇联不工作,整个社会事务管理也不会受到什么影响。妇联组织在职能上与行政部门之间存在着缺位、错位、越位现象,严重影响着妇联组织今后发展的生命力。

  二、培育专业服务理念和能力,对妇联组织性质和职能的再认识

  1、对妇联组织性质的再认识

  2003年中国妇女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的《章程》阐述了妇联的性质。它首先明确了妇联组织的政治地位,妇联组织受中国共产党领导,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其次,明确了妇联的组织类型,是社会群众团体。第三,明确了妇联的组织目标,为妇女争取进一步解放。第四,明确了妇联的服务对象,是全国各族各界妇女。用一句话概括,妇联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非政府的公共部门。妇联作为非政府的非营利组织,协同政府为妇女提供社会服务,这就需要妇联组织建立起社会团体专业的社会服务体系和工作模式。

  2、对妇联基本职能的再认识

  《章程》中规定了妇女联合会的基本职能: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我们可以将基本职能分解成三条:代表、维护和促进。

  代表妇女权益,包括各界各族妇女。我们通过什么途径了解各界各族妇女的需求和呼声,又通过什么有效的途径向政府表达她们的诉求?显然,我们依靠现有的组织体系和工作模式是困难的,我们需要应用社会团体的专业化的工作模式,加强与各阶层、各类别妇女团体的联系,从而延伸我们的工作手臂,更广泛地代表妇女群众的意志。

  维权是妇联的基本职能,当妇女权益受到侵害涉及到法律解决范畴时,我们能够以法律为武器实施维权。当妇女的权益没有上升到法律层面时,由于妇联干部缺乏专业的社会工作能力,我们似乎束手无策,常常只能做一个倾听者。实际上,我们可以为她们提供大量的专业的有效的社会服务,提高她们自身应对困境的能力,这是妇联需要加强的积极维权的能力。

  妇联组织需要思考通过哪些体现社会团体特色的有效途径和方式,推动政府和社会共同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并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重要作用。提升组织的生命力,需要提高服务的能级,提供有别于职能部门、具有妇联特色的专业化服务,自成体系。走社区妇女工作专业化、社区妇女工作者职业化的道路,将是提升基层妇联组织生命力的源动力。

  三、培育专业服务理念和能力,跻身多元公共事务管理的主体

  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现代社会良性的多元化公共治理模式,为社会团体的发展提供了绝好的机遇。妇联要成为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主流社会团体,提高专业服务能力是必不可缺的。

  1、充分发挥参政议政主渠道的作用

  妇联组织要大力推动政府和整个社会给予妇女发展的良好环境。要牢牢把握住参政议政的主渠道,畅通反映妇女群众诉求的通道,使妇女工作效益最大化。这是展现妇联作为主流社团形象的平台,是妇联展示参与公共事务管理能力的平台,是妇联凝聚妇女姐妹认同感的平台。

  目前,妇联组织参政议政的主渠道主要有两个:一是人大、政协;二是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妇联系统要建立起自下而上、日常性的反映妇情民意的体系,充分发挥妇女代表联系制、执委工作制的作用,同时,密切与女人大代表、女政协委员的联系,并在机制上确保议案工作成为基层妇联组织的一项常项重点工作。工作重心的调整,必定会促使基层妇联组织改变传统的、机关化的工作模式,转为以优质专业的社会服务方式去走近妇女、吸引妇女,从而赢得各阶层妇女的信赖。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办公室都设在妇联,基层妇联组织要积极地承担起这一政府职能,对于一些比较成熟合理的妇女儿童发展指标和要求,要敢于列入各地区妇女和儿童的发展规划,严格地监测评估。

  2、积极协同政府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直面妇女需求

  多元化的公共治理实质上是重视公民的自治,更关注人的价值、人的尊严、人的潜能。基层妇联组织在直面妇女需求时,要调整视角,变俯视为平视,要调整工作出发点,变教育为服务。尤其对于丧失或缺乏社会生活能力的妇女,妇联组织应采取专业的社会服务措施,帮助她们恢复健全的社会生活,维护社会的和谐。

  上海市妇联在创建妇女工作示范区和特色示范点时,要求基层妇联组织建立了许多服务品牌,这是妇联向专业的社会服务迈出的第一步。建议进一步完善和运作好这些服务品牌,使之具有长久的生命力。

  服务内容要明确立项。“百万家庭网上行”计划的项目化运作方式,在与政府部门合作、经费资助、开放式培训、社会效应等方面成为经典的示范。项目化服务可以增强我们专业服务的针对性、有效性和规范性。

  服务对象要有明确指向。根据服务项目细分服务对象,使服务有的放矢,在传统的“广而告之”的同时,体现以人为本,“对号入座”。

  服务人员要经过专业服务培训。不论服务人员是专职、兼职还是志愿者,他们虽然都具有各自的专业知识技能背景,妇联仍需为他们提供专业的社会服务知识的培训,使妇联的服务更具妇联特色。

  服务方式要体现多元化、网络化。我们已经在服务中采用了集中和分散、固定和流动的方式,我们还可以根据求助者的情况实施专业的个案服务、群体服务。互联网服务是拓展妇联工作面的新领域。互联网已经越来越密切地成为现代社会人们交往、沟通的媒介,妇联可以通过在互联网上开设虚拟社区、俱乐部和论坛,向更多的年轻女性群体辐射,增加与女性群体之间的双向互动,以弥补传统服务面的局限性。

  服务效果要实行督导评估。制定项目服务的评估标准,全程督导,以保证服务的质量。

  妇联组织的生命力来自于基层的活力,立足基层,扎根基层,以优质的专业社会服务满足各界各层妇女的需求,不断扩大妇联的影响力、号召力、凝聚力,在多元公共事务管理中发挥主流团体作用,妇联组织的发展前景十分广阔。

来源:普陀区妇联  作者:陶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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