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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歌曲为何在孩子世界里“失声”

2007年10月12日 17:05

——“我喜爱的儿童歌曲”调查透析

  儿童歌曲在每个人的成长过程中起到的作用不言而喻,一首好的儿童歌曲可以激励几代人的健康成长。然而,目前它的发展却不容乐观,孩子们争相歌颂的是描写男女爱情的《老鼠爱大米》之类的成人歌曲。“我们没有好的儿童歌曲可唱”,“我们创作的儿童歌曲没有市场可言”,代表着儿童和音乐创作者两类人群的心声。由市妇联儿童和家庭工作部设立专项经费并组织开展的2006年度“我喜爱的少儿歌曲”系列调查,为我们揭示了当前儿童歌曲难以繁荣背后的答案。

  调查分为两部分。子女卷调查包括290名7~18岁儿童,(其中7~13岁儿童占调查人数的32%,13~15岁儿童占调查人数的68%,16~18岁儿童占调查人数的0.6%);父母卷调查包括275名31岁以上儿童的父母(其中31~35岁父母占调查人数的6%,36~40岁父母占调查人数的47%,40~50岁父母占调查人数的44%,50岁以上父母占调查人数的6%)。调查结果显示:最受儿童喜欢的8首少儿歌曲,依次为:《两只老虎》(13%)、《外婆的澎湖湾》(12%)、《红星照我去战斗》(12%)、《让我们荡起双桨》(9%)、《雪绒花》(8%)、《卖报歌》(6%)、《童年》(6%)、《种太阳》(6%),与父母的愿望基本一致(父母最期望子女喜欢的7首少儿歌曲依次为:《两只老虎》(14%)、《外婆的澎湖湾》(11%)、《红星照我去战斗》(13%)、《让我们荡起双桨》(8%)、《雪绒花》(7%)、《想你的365天》(5%)、《哆啦A梦》(4%))。说明:父母与子女之间基本上不存在显著的代际差异,优秀的儿童歌曲对生活在不同年代的儿童都有着强烈的吸引力与感染力。

  儿童平时最爱听和唱的7首歌,依次为:《发如雪》(28%)、《夜曲》(18%)、《不得不爱》(11%)、《不想长大》(8%)、《黑色毛衣》(7%)、《洗刷刷》(6%)、《欧若拉》(6%),父母能基本正确地了解儿童的兴趣趋向(父母认为子女平时最爱听和唱的7首歌,依次为:《发如雪》(27%)、《快乐崇拜》(18%)、《不得不爱》(12%)、《不想长大》(11%)、《黑色毛衣》(9%)、《夜曲》(7%)、《七里香》(6%))。说明:当前乐坛的流行趋势对儿童的兴趣、品味产生着强烈的导向和冲击,对此,家庭和学校已有清醒的认识。

  儿童最喜欢的7位歌手,依次为:周杰伦(40%)、S.H.E.(34%)、潘玮柏(32%)、林俊杰(24%)、蔡依林(20%)、王力宏(14%)、罗志祥(12%),与父母对自己的了解基本吻合(父母认为子女最喜欢的7位歌手,依次为:周杰伦(41%)、S.H.E.(32%)、潘玮柏(28%)、林俊杰(23%)、蔡依林(19%)、花儿乐队(12%)、FIR(10%))。说明:与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出生的人普遍喜欢“四大天王”、张国荣等港台歌星不同,年轻、个性、张扬、活泼、奔放的新生代偶像歌手,已是20世纪90年代以后出生的孩子争相模仿、崇拜的主流。

  最受儿童欢迎的三种音乐形式,依次为:Hip-hop(89%)、R&B(80%)、爵士(55%),而古典西洋乐和中国传统音乐等其他音乐形式,只受到0.1%的儿童青睐。对此,父母虽有一定了解,但父母对孩子的了解程度,显然与孩子热衷于流行乐的现实存在较大的落差(父母认为最受子女欢迎的三种音乐形式,依次为:Hip-hop(72%)、R&B(59%)、爵士(44%),其选择率远低于儿童的选择率)。说明:传统意义上的舒缓、悠扬、带有浓郁母性色彩的儿童音乐,已经在节奏鲜明的成人音乐的冲击下远离儿童的世界。

  儿童最喜欢的三种歌曲形式,依次为:流行歌曲(98%)、影视歌曲(86%)、网络歌曲(80%),其喜欢的程度也与父母对自己的了解存在较大差距(父母认为子女最喜欢的三种歌曲形式,依次为:流行歌曲(77%)、影视歌曲(71%)、网络歌曲(54%))。说明:在信息技术突飞猛进的时代,容纳量宽,配器色彩丰富、歌词直白、内容成熟、反传统、反教条式的歌曲作品,正以逃离父母掌控的方式,迅速占领儿童的视听空间,为好奇心强但缺乏独立性和辨别力的儿童所迅速接受。

  在问及是否喜欢儿童歌曲时,多达80%的儿童表示不喜欢,甚至厌恶;6%的儿童没有表态;而只有14%的儿童明确表示喜欢儿童歌曲。仔细琢磨孩子关于不喜欢甚至仇视儿童歌曲的理由,不难得出以下的结论:

  第一,“没空。”——家庭教育中音乐教育的缺失和弱化。受现代职业制度的影响,隔代抚养现象已经在20世纪90年代出生的儿童家庭中日趋普遍,祖辈科学育儿知识的贫乏和对儿童的盲目溺爱,加之父母本身音乐素养的局限,使大多数儿童在不经意间错失接受早期音乐熏陶的机会。学龄以后,家长为了使孩子成材,要么剥夺儿童所有的娱乐时间,不准孩子参加歌唱队、合唱组,整天把孩子泡在“军事化”的“题海战术”中。要么完全不顾孩子的年龄、生理、心理条件,不顾孩子的兴趣爱好,不按艺术的自然规律,强迫孩子进行各类乐器、歌唱训练,试图通过“音乐特长生”的名义使孩子考上重点学校。

  第二,“Because it’s very boring. Not suitable for us.”——升学压力引起的课堂音乐教育异化。音乐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途径之一,对促进儿童健全的人格和健康的个性,促进儿童的全面发展至关重要。但在应试教育的打压下,学校的音乐课不是形同虚设,就是为了保证教学计划的顺利完成,要求儿童一成不变地按照成人的思维方式感受、理解音乐,使儿童丧失了主动体验、自由想象的空间,只是在教师的牵引下被动地参与、机械地模仿,从而在内心深处积聚起对音乐课的反感和蔑视。

  第三,诸多标榜“我已长大了”的口号——青春期变化导致的反传统性歌曲偏好。调查中大多数儿童表示,不喜欢儿童歌曲的原因是:“没法唱出儿童的声音”、“儿童歌曲比较适合5~7岁的儿童”、“太无聊,太单调,变声后唱不出”、“不太适合五年级学生”、“现在唱好像才一二年级,太幼稚”、“随着年龄的增长,会被慢慢淡忘和排斥”、“我现在是中学生了,听儿童歌曲不适合”等等。暂且不论这些理由是否站得住脚,从孩子自觉是“大人”、理所当然“有自己主见”的典型叛逆期言辞中就能充分地感觉到儿童们跃跃欲试想要参与、体验、揣摩流行歌曲中伤感、困惑、迷惘、孤独等成人感情体验的热乎劲。显然,流行歌曲对儿童的诱惑,已经远远超出成人的想象。在某种程度上,要这些中小学生公开表达自己喜欢儿童歌曲,无疑是要他们冒着被同龄儿童耻笑“懦弱”、“幼稚”的风险。

  第四,“不够时尚。”——电视、网络等现代传媒对儿童娱乐、价值观的误导。五花八门的电视节目24小时不打烊滚动播放,IT时代的信息流通,远远逃逸出父母的监控视野,对儿童生活空间和价值观的树立无异于惊涛骇浪般的冲击。调查显示:为数不少的儿童非常喜欢以电视剧结束曲为代表的成人化、个性化、多元化的文艺作品,因为里面有太多他们未知和感到好奇、新鲜的东西。而儿童歌曲则因为“没有吸引力”、“没有活力”、“节奏感不强”、“歌词内容太简单”而被大多数孩子视作“俗气”、“封建”、“老古董”的代表,使他们联想起痛苦的灌输、说教和无法引起他们共鸣的社会遭遇。

  第五,“有些歌跟不上时代。总不见得要让一个15岁的人去唱什么敌人啊刀啊枪的吧?”——市场经济对儿童歌曲创作者提出了严峻的挑战。从上世纪50年代到80年代,我国拥有一支强有力的儿童歌曲创作队伍,瞿希贤、刘炽、李群、乔羽、金波、潘振声等耳熟能详的名字,为一代又一代人的童年带来了欢乐与美好。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儿童歌曲的创作者队伍中除了年逾古稀的老人,鲜有具有影响力和号召力的中青年作者。创作队伍的萎缩,人文艺术氛围的浮躁,使富有感染力的优秀儿童歌曲作品越来越少,题材老化、节奏拖沓、内容枯燥、缺乏时代气息、不符合儿童心理的“闭门造车”式作品,在没有任何商业卖点的市场挤压下惨淡经营、无以为计。

  第六,经济社会发展失衡对儿童艺术投入的忽视和怠慢。多年来经济建设的热潮,使社会忽视了对儿童事业应有的投入和重视,“消失的童年”威胁着20世纪90年代以后出生的人成年以后的幸福感和安全感。国家财政对儿童歌曲创造、宣传的支持严重不足,文化出版部门对儿童歌曲出版、发行工作的扶持,流于形式化和阶段化,各报刊杂志为儿童歌曲提供的展示空间过于狭小,使儿童歌曲在成人歌曲漫天飞的年代没有立足之地。经费不足,导致儿童歌曲创作在商品化与精品化的十字路口徘徊,难以形成创作、出版、发行、传唱的畅通渠道。缺乏充分的政策支持,使儿童歌曲的繁荣游离于市场之外,难以纳入市场经济的良性循环体系中。

  面对儿童歌曲的现状,我们不得不思考这样的问题:“如何才能让孩子们有更多真正属于他们的儿童歌曲可以唱?”“如何让儿童歌曲的‘春天’再次到来?”。综合各种因素,我们认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考虑:

  1、加大媒体宣传力度,树立正确舆论导向,为儿童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建议相关部门加大对于儿童歌曲的宣传普及力度,电视台、广播等可以开辟专门的儿童音乐栏目、《每周一歌》等,定期播出、传唱健康向上的优秀儿童歌曲,使其渗透进未成年人的日常生活中。网络、报纸杂志等也应利用版面优势,积极宣传儿童歌曲及其相关背景材料;充分利用儿童喜闻乐见的形式,邀请儿童喜爱的主持人或者歌手作为代言人,长期进行宣传、传唱、普及工作;媒体的宣传和舆论导向,不宜过分追求商业价值而偏重于一些述说男女情爱的流行、通俗音乐的传播,应将那些内容健康向上、曲调易上口、适合未成年人欣赏传唱的优秀歌曲,作为典型大力推荐;文化出版部门等也应继续扶持现有的儿童歌曲专刊,如《哆唻咪》等,对优秀儿童歌曲刊物及音像制品在书号、刊号、版号等方面予以支持,并积极向未成年人推介,对儿童歌曲出版、发行工作给予实质性的大力扶持。

  2、壮大儿童音乐创作力量,激励优秀音乐人才投身儿童歌曲创作、演绎队伍

  专业的音乐科研、教学机构,比如音乐学院和音协等,应当更多注重培养儿童音乐创作的专门人才,给他们提供更多的创作空间和机会,适当地用物质和精神鼓励其投身于儿童音乐事业;向全社会征集面向未成年人的优秀歌曲,并制作成cd向未成年人推荐;建议知名的音乐创作人能够深入儿童的生活,善于抓住时代的特点,致力于创作一批如几十年前《让我们荡起双桨》、《听妈妈讲那过去的事情》那样耳熟能详的优秀儿童歌曲;建议那些广受未成年人喜爱的“青春偶像”、“演艺新星”等能多参加儿童歌曲的公益演出活动,发挥他们在青少年群体中的影响力和表率引领性,这对于推动优秀儿童歌曲的传播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3、提高儿童歌曲地位,重新确立其在未成年人心目中的重要地位

  政府相关部门应该充分重视儿童歌曲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在政策、财政等方面给予有力支持,应设立专项资金,提供有力经济保障;建议教委等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学校音乐课的重视程度,选择学生喜爱的优秀儿童歌曲,并将新创作的儿童歌曲等编入教材,着重歌曲欣赏和教唱工作,而不是强调考评和应试;积极优化外部环境、综合整理内部因素,使儿童歌曲的受众群不断扩大,越来越多的未成年人回归到它的听众范围内,重新寻回他们“消失的童年”。

来源:市妇联儿童和家庭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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