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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社会利益协调 促进两性和谐发展

  ——关于发挥妇联组织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作用的思考

  正确认识和谐社会背景下上海妇女、妇联组织和妇女工作发展的新趋势,对妇联参与和谐社会建设、发挥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一、准确把握构建和谐社会背景下妇女群体变化的新趋势

  上海妇女的总体发展水平领先于全国。

  由于轻视、漠视、歧视妇女的传统性别偏见还不同程度存在;男女平等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远远没有获得国策应有的地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现象的存在;各妇女群体的特殊利益诉求和发展需求尚未得到应有的关注等原因,两性社会地位差异存在扩大的趋势。

  二、深刻认识构建和谐社会对妇联组织和妇女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构建和谐社会对妇联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使命,使我们深深感到当前妇联组织和妇女工作还存在种种不适应。

  1、面对社会利益不断分化的趋势,妇联组织参与社会利益协调的力度相对不足

  2、面对妇女群体多样性选择和多元化的需求,妇联做好新时期党的群众工作的能力有待提高

  3、面对社会组织构架的深刻变化,妇联基层组织建设亟待加强

  4、面对社会治理模式的快速变化,妇联组织承接妇女儿童公共事务的能力有待增强

  三、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在构建和谐社会中作用的新思考

  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必须以政治性为导向,以代表性为标志,以社会性为基础,以服务性为方式,全面实现妇联在参与和谐社会构建中的重要使命。

  1、坚持政治性,聚焦有效凝聚各界妇女群众,实现妇女组织和妇女工作广覆盖

  2、坚持代表性,聚焦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贯彻实施,建立并完善两性利益协调机制

  3、坚持社会性,聚焦发挥妇联组织的社会功能,实现妇女广泛的社会参与

  4、坚持服务性,聚焦承接事关妇女儿童的公共事务,不断提高妇女工作的有效性

 作者:孟燕堃    选稿:赵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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