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社会的核心,是人际关系的和谐。这包括由姻缘和血缘关系构成的家庭人际关系、由职缘关系构成的职所人际关系、由地缘关系构成的社区人际关系、由交缘关系构成的社交人际关系等。要形成上述种种人际关系的和谐相处,其中均离不开妇女特殊的酵素作用。
从姻缘和血缘关系而言,作为做母亲的妇女,她们是家庭成员和睦相亲的象征和内聚力,是构建和谐家庭的主导者。
从职缘关系而言,由于女性有着个性心理的特点和优势,因而在职缘关系中往往起到“聚合剂”和“润滑剂”的功能,在构建和谐的职所人际环境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从地缘关系而言,妇女在构建和谐社区人际环境中起着主力军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这样说,和谐社区的创建掌握在妇女手中,社区的未来掌握在女性手中。
从交缘关系而言,广大妇女在社会交往中,是抵制剥削阶级腐朽思想的天然主力,是构建和谐的社交人际环境中天然的健康因素。
家庭、职所、社区、社交等环境,均是构筑和谐社会的基本“细胞”和基本要素。只有一个一个社会的“细胞”和要素是和谐的,整个社会才能达到和谐的境界。不然的话,和谐社会只是个“空中楼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