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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平等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人的全面发展”的观点,而男女平等、两性和谐发展是“人的全面发展”的基本特征。人的全面发展既包括人自身的全面和谐发展,也包涵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全面和谐发展。对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来说,最直接的关系就是男女两性之间的关系。因此男女平等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息息相关。

  然而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妇女发展的一些问题并没有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而消失。男女两性在劳动就业、经济收入上的差距加大,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决策的程度仍然较低,妇女在接受教育和培训的机会与资源上也与男性存在明显差异。

  男女平等、性别和谐是实现社会和谐的重要条件,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重要指标之一。本文首先从政治、经济、人的全面发展等角度,论证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然后分析了我国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实施的现状及存在问题,提出国家应把妇女发展纳入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构建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指标,建立性别平等和谐发展的长效机制。

  

 作者: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妇女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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