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这论题,是因为婚姻家庭纠纷引起的诉讼中,出现了社会基层百姓因生活困难、心理受挫、亲情淡漠而发生争执,法官往往难以下判、甚至狠狠心下判了,判决也难以执行的情况。这些情况的存在,从根本上讲是由于社会保障的不完善,需要政府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予以解决。
在诉讼中所反映的基层百姓的困难及其原因主要包括:失业、残疾人员无力抚养子女而涉讼;夫妻一方生活困难,对方无力帮助而涉讼;失业人员、低薪人员无力赡养老人而涉讼。面对履行义务困难的当事人,法官一般从社会稳定出发,想方设法帮助当事人解决困难,其中,有经过努力取得较好效果的,也有不得已下判的,最终,案了事不了。为改善这种状况,笔者呼吁将社会帮困力量统筹和集中起来,完善社会保障机制,构建一个统一的社会保障系统。把各行各业涉及群众困难的工作纳入到一个统一的社会保障工作体系。这就需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一是建立基层群众困难信息汇集和处理系统,负责基层群众困难信息汇集和处理、企事业单位对在职困难人员的困难信息收集与汇报以及街道和社区对所在区域居民困难信息的收集与汇报工作;二是建立解决困难的策划和处理系统;三是实现从帮困到社会保障的转变;四是实现帮困与精神关怀的同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