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汇报参加“两会”的体会,也讲一讲有关社会热点问题。社会上老百姓关心的热点,也是两会讨论的重点。百姓有所呼,两会有所应;两会有所呼,政府有所应。这次会议关注民生、社会热点和开放民主是这次会议的突出特点。会议中比较集中涉及的十六个热点是:反腐倡廉、矿难频繁、商业贿赂、医疗改革、食品药品安全、告状难、教育收费、建设新农村、房价虚高、社会治安、司法公正、贪官外逃、国有资产流失、知识产权、环境污染、问题少年等。这些问题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得到了充分得反映,政府报告能把社会热点作为政府工作报告的重点,所以政府工作报告最受欢迎,得分最高,具体体现在两个指标:一是鼓掌的次数最多,达到35次。过去我参加会议,听政府工作报告,在我的影响中会上鼓掌25次左右。这次政府工作报告作了140分钟,鼓掌35次,平均几分钟一次;二是政府工作报告通过票数最高,达到99%左右。比其他投票事项的票数要高,说明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深得人心。得票数与去年相比较,多了4票,而去年的与会代表比今年多2名,因此,在总体人数比去年减少2人的情况下,得票数反而增加。至于得人心的原因,我个人的看法是报告对于科学发展、和谐社会阐述比较清楚。
一、关于政府工作报告
1、它在经济与社会关系中,向社会大大倾斜。报告中有“三个高于”和“三个继续高于”都是在社会事业领域内的,对于社会事业的投资,包括科、教、文、卫、体、安全、环境都比去年大幅增加,比例达20%至40%不等,这方面大得人心。
2、这次中央政府在报告中阐述自身存在的问题和缺点所占的篇幅是历史上最多的。我参加了15年的全国“两会”,以前谈问题少,讲成绩多,而这次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指出了政府存在的四个问题,大家对政府工作报告比较满意。
3、起草过程中广泛征求了意见,把基层同志请到了中南海听意见,这在过去是没有过的。我作为政协常委一般在开会前1个月到2个月就会拿到报告,拿到之后有很多规定限制,“绝密文件,不得摘抄、复印”,但这次在拿到报告后的半个月,离开会还有1个多月的时候,温家宝总理就把基层群众请到了中南海来发表意见,他们的职业主要包括:乡村医生、出租车司机、民警、下岗人员、农机推广员、银行职员、研究生、农民工、种粮农民、还有车间工人,在听取基层群众代表意见后,又修改了33处。
4、这份报告精益求精。在提交讨论过程中,温家宝总理说了两段话,非常值得我们思考。第一,他说,政府工作报告,如果群众不议论、不提意见、不谈想法,那这份报告就是失败的。他用最朴实的话语道出了怎样才是一份成功的政府工作报告:“如果在等火车的人,能停下脚步,用1、2分钟来听广播中播放的政府工作报告,那么这个报告就是成功的”;第二,总理还要求,起草报告使用的语言要通俗、生动,我最怕讲群众听不懂的话。我在平时遇到一些走上领导岗位的青年人,写报告专门搞一些“洋名词”,让老百姓听不懂。以上几点原因,使得这次政府工作报告得票如此之高。
二、关于社会热点问题
●热点之一:反腐败。最高人民检察院把反腐败列为第一个热点问题,反腐败的力度在加大。过去把反“亚腐败”,可算可不算,就不算。现在“亚腐败”可算可不算都要算。比如送古董、字画、文物等非现金物品,也算行贿。上海有一个腐败分子,小钱不要,专要别人给的字画,出事前,他把101幅字画拿去鉴定,鉴定后100幅全是假的,只有1幅是真的,这样大大减轻了他的罪行,这说明官商有勾结的一面,也有互相欺骗的一面。同时,商业贿赂的范围比过去扩大了。这次报告中在这一部分加上了“其他”二字。说明除了现金形式之外的其他形式都要算在商业贿赂范围内。
●热点之二:两“法”——《企业所得税法》、《物权法》。这次对于《物权法》争论比较激烈。一种意见认为《物权法》违反《宪法》。《宪法》规定公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物权法》规定公有财产和私有财产不可侵犯。“神圣不可侵犯”要高于“不可侵犯”。当然也有认为“神圣不可侵犯”和“不可侵犯”含义是一样的,并不违反《宪法》。另一种意见认为《物权法》保护了不合法收入。因为现在有很多私人财产来路不那么正当,属于不合法收入,所以如果保护他的私有财产,就等于保护了他不干净的第一桶金,也保护了他的“原罪”。但是事实上,在公有、私有财产没有被证明是不合法之前,都应该被保护。在保护之后,如果有证据证明这是不合法的,依然可以对其处理。
《物权法》确实是给大家吃了定心丸,确实有利于社会稳定、人心稳定、社会和谐。但是对通过的得票数情况如何,有人认为可能票数比较低通过。但是大多数人估计错了,《物权法》以高票通过,说明大家对于《物权法》还是比较理解和赞成的。
●热点之三:性别比例问题。我想给大家报告一个好消息。这次会议首次明确规定妇女代表比例不得低于22%。全国妇联很会做工作,把发言的内容请专家讨论,让我发表意见,并以中国妇女研究会副会长的名义发言,后来说不要,以妇女研究会的名义发言,会让别人认为还是妇女界在发言,最后让我以上海大学教授的名义发表看法。
近些年我们的比例一直在20%左右徘徊,现在明确规定要有所提升,这是一个好消息,但是否是个振奋人心的好消息,还有待讨论。
下面给大家说明有关性别比例问题的两个具体情况:
首先,在基层的干部队伍中,性别比例问题不容乐观。2006年统计从事农业劳动的妇女占74.4%,女性占七成以上,比例比2005年还高了12.4个百分点(2005年是62%)。可是在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仅仅占16.7%,而在村委会主任、副主任中女性占1%都不到。由于在基层妇女干部的比例如此之低,基层妇女被侵权的情况非常多。去年,农村妇女因财产权益受侵犯而上访的比例比前年增加50%。其中,关于女性农民土地经营权上访的案例数量,2006年比2005年增加了33%。妇女在参政方面,性别比例的不适合,是造成农村妇女权益得不到保障的重要原因。
其次,孕产妇死亡率问题。去年农村孕产妇死亡率是城市的2.2倍,较边远地区农村是城市的4.1倍,最贫困的地区,农村是城市的5.5倍,孕妇的死亡率太高,这说明了农村妇女在医疗保障方面的困境。农村医疗问题,用基层代表的话来说“兢兢业业50年,一病回到解放前”、“救护车一响,两头猪白养”、“割个阑尾炎,白耕一年田”。
三、想法和建议
从我的专业而言,和谐社会首先是一个社会资源兼容并蓄的社会,当然也包括社会结构的合理运行等方面。这里我想着重谈一下社会资源。社会学认为社会资源有五大方面:人口、民族、宗教、政党和阶级阶层。现在,我们对后面四个都重视起来了。针对阶级阶层方面,这次会议提出八个字:提低(提高低收入群体)、扩中(扩大中等收入人群)、调高(用税收杠杆调整高收入)、打非(打击非法收入);政党方面,坚持政党合作;宗教方面,现在我国的五个宗教都在以自己的方式为和谐社会服务。如佛教宣扬:和谐世界从心开始,人心平则天下平,人心静则国家静。把宗教的教义与和谐社会建设统一起来。
我认为现在比较忽视的就是第一个资源,人口。人口主要有两个问题:其一老少比例问题,其二性别比例问题。人口问题没有被作为和谐社会的主要内容来讲。我认为,我们要为人口问题,特别是性别比例问题大声呼吁。刚刚谈到中央规定妇女代表比例不低于22%,我们上海能不能高于22%,超过30%。我刚刚之所以说这是个好消息,但不是振奋人心的好消息,这是有原因的。就在我们会议召开过程中,西班牙通过了一个《男女平等法》,规定参与各级选举的候选人中,女性比例不得低于40%;公共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男女比例为6:4,女性也要占40%;规定要对各个部门、机构在性别比例提高方面表现突出的进行奖励,就是高于40%的情况;对于存在性别歧视的单位或部门,处以最高9万欧元的罚款。现在西班牙议会党女性比例为30%。所以我在想,中央文件的规定对全国而言是好的,我们上海要考虑得是如何走在全国前列的问题。
(根据录音整理,未经本人审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