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服务是文明社会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包括志愿服务在内的社会公益活动是和市场活动、政府活动一起,构成现代社会的三个支撑点。
2005年底,市妇联研究中心就社区志愿者状况展开调查。调查采用个人问卷、居/村委工作调查和座谈会相结合的方式,共发放个人问卷900份,回收有效问卷826份;发放居/村委工作调查表80份,回收有效调查表56份。
一、现状描述
(一)社区志愿服务的成就
1、志愿者在服务他人、奉献社会的同时获得满足与发展
一般来说,志愿者是指那些具有奉献精神、能够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而不关心报酬的人,或者说是不为报酬而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的人;而志愿精神是个人对生命价值、社会、人类和人生观的一种积极态度。在社区志愿者身上,我们看到了这种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调查发现,人们参与志愿服务的原因(此题可选2项)第一是“奉献”。826名被调查者中,选择“帮助他人”的占51.9%,“贡献社会”、“奉献爱心”的占37.3%,也就是说将近九成的人是出于爱心。第二是完善自我。31.7%的人选择了“充实生活”,与此相类似的有“发挥才能”、“体现自身价值”、“得到锻炼和提升自己的机会”、“结交朋友”和“为孩子做榜样”,合计达60.8%。第三是社会责任感。出于“因为是党员”、“尽公民职责和义务”和“参与社区建设”等原因参与志愿者活动的,其比例为30.3%。
志愿服务让人们如愿以偿。问及“参加志愿服务后的主要收获”(此题可选2项),55.8%的人选择“生活充实了”,49.5%的人“在服务社会中感到快乐”,27.8%的人“使他人获益”,还有相当一部分人“结交更多朋友”、“发挥了潜能”和“使社区面貌发生变化”。
上述数据说明,志愿者在服务他人、奉献社会的同时,自己也得到满足与发展。
2、志愿服务使社区生活更活跃、更具人性化
调查表明,目前社区的志愿者组织比较活跃——56个居/村委中志愿者队伍总数为218个,其所提供的服务,大致可以归纳为助老助残(上门帮助孤老与残疾人)、扶幼(义务家教、家庭教育指导)、帮困(帮困助学、捐赠)、解惑(医疗咨询、法律咨询、知识讲座、就业指导)、文化娱乐(组织社区文体团队)、便民服务(义务家电维修、医疗服务)、参与社区治安(值班巡逻)和环境保护(小区绿化和卫生)等等,覆盖面广,满足了部分社区居民的需求。
社区志愿服务中较为普遍且较受欢迎的一是与社区老人结对服务,有56.2%的被调查者参与其中,所结对老人82.8%已年满70,将近九成为独居老人和孤寡老人,老人中有35.6%的人生活能够部分自理,3.7%完全不能自理。志愿者所提供的服务以聊天为主,还帮助购物、洗菜烧饭、打扫卫生以及陪同看病等等,给一些老人寂寞的晚年生活带去几许亮色、几许暖意。二是组织社区文体团队活动和医疗咨询与服务,由于满足了部分社区居民、尤其是老年居民对健身、健康的需求,因而大受欢迎。
3、借助志愿服务,社区妇女工作的覆盖面扩大、影响力增强
街道只有一个妇联干部、居/村委妇代主任兼职多,这使得社区妇女工作长期处于人手紧张的状况。社区志愿服务的发展,改变了这一现象。前面已经提到,据对工作调查表的统计,56个居/村委共拥有志愿者队伍218支,其中与妇女工作有关的占2/3。众多热心的志愿者的参与,使得以医疗服务、法律咨询、家教指导为主要内容的社区知识女性工作站,以及社区妇女学校等妇女工作品牌得以有效运行起来,妇联的维权、“网上行”、家庭文化建设等常规工作的效率大大提高。所以在对居/村委妇代干部的工作调查中,当问及“社区志愿者服务活动对妇女工作的主要影响”(此题可选3项)时,被列为第一位的是“与妇女群众的联系更紧密”,占61.8%,如若加上相近的“信息更畅通”,其比例为74.5%;第二位是“更好地服务妇女”,占41.8%,如若加上相近的“及时解决妇女问题”,其比例亦为74.5%;其最终结果是“增强妇联影响力”、“扩大妇联工作覆盖面”和“使妇联工作更深入基层”,三者合计的比例为47.2%。
(二)目前社区志愿服务存在的主要问题
1、志愿者构成上,以女性为主,低学历者为主,年龄老化
对56个居/村委4286名社区志愿者的统计表明,志愿者中女性占66.2%;83.6%的人年龄在50岁及以上,最年长者82岁;54.1%的人具有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33.1%的人具有高中、中专学历;在业人员占16.2%,在校生占3.4%,3/4为离退休人员,还有部分下岗失业人员;志愿者目前或离退休前职业为教师、医生、法律工作者、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的占22.1%。对于社区志愿者队伍的这种先天不足,被调查者也深深感受到了——有81.2%的人认为,目前社区志愿服务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有专业特长的志愿者太少”、“志愿者年龄老化”和“参加的人太少”(见表1)。
表1 目前社区志愿服务存在的主要问题(此题可选2项)
单位:%
部分市民不理解 |
19.3
|
社会宣传力度不够 |
15.7
|
有专业特长的志愿者太少 |
34.8 |
尚未形成以志愿服务为荣的社会氛围 |
16.3 |
缺乏有效的评估奖励机制 |
7.2 |
缺乏固定活动场所 |
9.8 |
相关知识技能培训太少 |
14.8 |
活动经费太少 |
21.2 |
志愿者年龄老化 |
26.6 |
其他 |
0.3 |
参加的人太少 |
19.8 |
案数 |
796 |
2、志愿者归属上,多头管理,重复统计
调查发现,社区不同的志愿者队伍归属于不同的部门与团体,存在着重复统计的可能性——一些热心的、有一技之长的退休老人往往身兼数职。这一现象背后,存在着凝聚力不强、队伍松散,志愿者工作负担不均衡等问题。
3、志愿者管理上,缺乏有效的制度建设
其具体表现,一是相关的知识技能培训不够。社区志愿者中低学历者多、有专业特长者少的现状,使得相关的知识技能培训成为提高志愿者服务能力的重要途径。可从个人问卷看,参加过培训的比例为62.6%;其累计培训时间26.4%的人在2天以内,17%的人在3至4天之间,如若加上5至7天者,54.5%的人在一周以内——培训普及率不高,培训时间不长,更何况为了提高问卷有效率,本次调查将问卷对象锁定于年纪较轻、文化程度相对较高者,因此就整体而言,社区志愿者接受培训的比例可能更低。
二是在全市相当部分社区缺乏有效的评估奖励机制。从问卷看,自参加志愿服务以来,有43.7%的人获得过居/村委干部一次或多次慰问,26.2%的人获得过街道/镇干部一次或多次慰问,而属于居/村委、街道/镇领导上门慰问或拜年的仅占6.8%;19.6%的人获得过居/村委一次或多次奖励,15.5%的人获得过街道/镇一次或多次奖励。所以当问及对志愿服务的满意度时,在所列举的“劳动强度”、“花费时间”、“知识技能培训”、“社会评价”、“组织管理机制”、“物质奖励措施”和“精神奖励措施”等七项指标上,得分最低的最后三项依次为“物质奖励措施”、“知识技能培训”和“精神奖励措施”。
培训少,评估奖励机制缺位,这些问题和投入不足有一定关联。就如被调查者所指出的,“部分市民不理解”、“尚未形成以志愿服务为荣的社会氛围”和“社会宣传力度不够”,也是造成社区志愿服务凝聚力不强、队伍松散的重要原因。
二、观点探讨
1、志愿服务是一项互惠性活动
在2001年第56届联大会议上,联合国秘书长的报告直截了当指出:“关于志愿工作纯粹是利他主义的服务的这种传统看法,正在演变为一种对所有有关人均为有益的服务,换句话说,互惠性的服务。”承认互惠性对推动志愿服务的可持续发展十分重要。每个公民都有义务帮助他人、奉献社会,但社会却不能因此而忽视志愿者的奉献价值及其合法权利,尤其在社区。社区志愿者以老年人为主。在志愿服务过程中自然而然获取的潜能的发挥、技能与经验的增长和社交网的扩大,可以帮助年轻人扩大就业选择机会和晋升机会,但对老年人意义不大。老年人更多的是出于对社区的认同感,将自己最后的时间与精力奉献给社区,他们希望被社区组织认可和接纳。所以,他们更希望有公正的评估与奖励机制,希望在年老体衰时能优先得到志愿服务,但眼下这些愿望未能得到很好满足。调查中有七成以上的人认为目前社区的志愿服务是靠“奉献精神”在维系与发展,而当问及将来的社区志愿服务应当依靠什么来维系与发展时,耐人寻味的是有1/4以上的人避而不答;答题者中选择“奉献精神”的仅占17.6%,八成以上的人希望有各种奖励。
2、志愿服务在社区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何谓社区?尽管众说纷纭,但理论界更倾向于这样的观点:形成社区的最重要条件并不仅仅指一群人共同居住的地域,而是人们之间的情感互动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具有一定强度和数量的心理关系。换言之,社区建立在个人系于全局的归属性和认同感上。因此,社区的发展目标主要在人,在于人的精神,人的满意度,人的归属感,人的凝聚力。在此背景下,基于对社区的归属感和认同感、崇高的奉献精神以及人与人之间互助需求而产生、而发展的志愿者组织,在社区建设中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调查表明,活跃的社区志愿服务的意义在于,第一,它应运而生,因地制宜,以形式多样的服务与活动迎合社区居民的不同需求,在促进社会融洽和稳定上发挥积极作用,成为社会支持系统的一个重要方面。
第二,志愿服务为公民履行参与社会的权利与责任、并进行互助与自助搭建了平台。作为民间团体中最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志愿者组织的发展壮大有助于提升公民的社会参与意识、社会参与能力和社会参与率。以社区事为己任,以天下事为己任,所有公民充分参与社会生活事务是良好施政的一个基本组成部分。从这个意义上讲,活跃的社区志愿服务将有助于推进社区的政治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乃至整个社会的民主化进程。所以大力推进社区志愿者组织的发展,使之成为社区日常生活的组织框架,应该是社区居民和社区管理者的共同目标与行动。
三、对策建议
1、把志愿服务列入“上海人精神”的内涵之一,制定和实施上海志愿服务活动发展规划。建议设立2010年为上海志愿者年,并以此为契机,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将上海精神文明建设推上一个新台阶。
2、建议由政府部门牵头,通过立法或制定政策等措施,加强对包括社区志愿服务在内的全市志愿服务工作的领导,规范和完善运作机制,使志愿服务向制度化、科学化的纵深方向发展。
第一,通过立法或制定相关政策,明确志愿服务范围,确保志愿者权利,从而组织、鼓励、规范和发展志愿者服务事业。
第二,政府部门应支持并激励公民参加志愿者服务,从政策和经济上扶持志愿者制度的运行,以鼓励更多公民投入志愿者行列,并确保志愿者组织可以获得充裕的志愿服务资源。
第三,建立有效的志愿服务评估奖励机制。建议制定相应的激励措施,使公务员成为在职人员中参加社区志愿服务的表率,并鼓励更多的大学生参加志愿服务,认识社会,增长才干。可以参照欧美等国及香港地区的做法,对人们参加志愿服务的情况加以考核,登记在册,以此作为评估公民道德水准和道德素养的一种依据,并在升学、就业、提职、福利上予以必要的优先权。
第四,在志愿者队伍建设上,建议实施注册与非注册相结合的方法。以注册志愿者为骨干,可以起到稳定志愿者队伍的作用。
第五,加强对志愿者组织、尤其是社区志愿者组织的管理。要完善相应的组织管理机构,以统一进行志愿者报名注册,开展志愿者培训,拓展志愿者服务范围,评估志愿者绩效,管理志愿者服务档案,使志愿者组织的运转更加有效。
第六,借助现代信息技术,加强志愿者尤其是青年志愿者和社区志愿者之间的组织交流,相互沟通。社区可为青年志愿者提供经常的固定的活动场所;青年志愿者的出手相助,则可弥补社区志愿活动人手不够、专业人员太少等缺陷。
第七,通过慈善募捐、政府拨款等形式,筹集、建立并管理一个足以支撑志愿服务活动运作的基金会,以推动上海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
我们希望通过上述措施,实现志愿服务制度化,进而在社区乃至社会上形成一种“有需求,找义工;有时间,做义工”、“我为人人,人人为我”良性互动的长效机制。